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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了,也不看看地方?什么事回家再说!」

盛朗鬆开了手,摇身从狼变成了哈士奇,笑嘻嘻地蹭过来。

「夏夏,半个月没见,想不想我?」

「想。」林知夏心不在焉地薅了薅盛朗的头,「回去吧。还得餵老狼呢。」

「那小狼呢?」盛朗用他高挺的鼻子蹭着林知夏的耳根。

「也餵。」林知夏笑着,扯了扯盛朗的耳朵,「老子就是你的狗粮。」

盛朗把车开回了自己位于南四环的湖滨别墅。

老狼迎了出来。

十岁的老狗,枯瘦而精神矍铄,又有些倚老卖老,对主人摇尾巴都有点敷衍。

盛朗给饿了半天的老狼倒满了狗粮,开了个罐头,然后把林知夏拖进了卧室里,吃他自己的专属狗粮去了。

小别胜新婚,等云消雨散,都已经是后半夜了。

林知夏闭上眼,直往梦乡里坠。

隐约感觉盛朗从身后把自己紧紧抱住,鼻子在自己脸上脖子上嗅来嗅去的,真像一头确认所有物的狗。

这份霸道,让林知夏觉得很有安全感。

林知夏一口气睡到清晨,被生物钟唤醒。

盛朗的睡姿很不好,总爱把林知夏搂着压着,害得林知夏醒来后半边身子都发麻。

林知夏抽出被压着的胳膊,无奈地看着趴在胸膛上呼噜酣睡的男人。

睡梦中的盛朗,又憨又傻的,让人想捏他的耳朵,揉他的狗头。

林知夏注视着恋人的睡颜,心中爱意泛滥如泉。

这样一个初夏的清晨,置身这样一间安静温馨的华宅里,享受着清閒静好的岁月,是十五年前的林知夏完全不敢想像的日子。

十五年前,林知夏才十二岁。

他在那年初夏的雨季里,认识了一个男孩,叫盛朗。

作者有话要说:

青梅竹马成长向,攻受杰克苏

互相甜宠坚定1vs1,有成长的烦恼,有拼搏的艰辛。

第2章

春夏交季,大雨滂沱,好似春天舍不得退场而落的伤心泪。

林知夏一手挎着书包,一手高高撑着一把折了骨的大黑伞,光着脚走在深深的积水里。

伞下,林知夏的瞎子老爸林安文正伸着盲人杖,在前面慢吞吞地探着路。

林安文瞎了也有五六年了,早就习惯了两眼摸黑的日子。只是因为他们父子俩才搬到这片小区没多久,还不熟悉环境,大雨又浇得人晕头转向,难免有些怯。

「爸,我不想去九中寄宿。」林知夏嘀咕,「我骑单车,快些也就半个小时,走读也行的。」

「夏夏呀,听话。」林安文生得白净秀气,说话也斯斯文文,「九中的老师看重你,奖学金和助学金都给得那么高。你就应该老实住校,好好念书,考好成绩,才对得起人家的提拔。」

林知夏挠着他有些过长的头髮,一脸为难。

「那要不你就搬到刘阿姨他们店后面去住。这样我住校的时候,刘阿姨他们也能照看你一下。」

「你傻不傻?」林安文隔着墨镜,用他瞎了的眼瞪了儿子一下,「你刘阿姨和张叔叔才结婚,我一个大老爷们搬去和他们住,有这么扎眼的电灯泡吗?放心吧。你爸我瞎着眼都能把你拉扯这么大,我还照顾不了自己?」

林知夏耷拉着脑袋,抬脚在快没到小腿肚的积水里踢了一朵污浊的水花。

林安文的手探了过来,摸着儿子被雨水打湿的肩膀。

十二岁的孩子,半大的少年,个子已经开始抽条,可肩膀还很单薄,筋骨也依旧稚嫩。还远没有到他独自顶风挡雨的年纪。

林安文搂过儿子的肩,父子俩一起挤在伞下。

「小夏,你要珍惜这个转学的机会。」林安文语重心长,「咱们爷儿俩是穷,但是老天爷给了你一颗聪明脑袋,也就给了你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爸没本事,没法给你提供好生活,但是至少能做到不拖你的后腿。」

「爸,你说什么呢?」林知夏挽住了父亲的胳膊,「你才不拖我后腿。我将来要赚大钱,买辆豪车,找个司机天天带着你到处兜风。」

林安文噗地笑了,「你还不如给我办一张公交卡更省事儿。再说我是个瞎子。瞎子兜风,我能看什么?」

「要的就是那份气派呗!」林知夏笑着,挽着老爸,沿着积满污水的小道,朝他们的新家走去。

永乐社区是丰市里最老、又是最大的一个城中村。

改革开放前,这里是丰市的中心老城区,数十万老居民蜗居在此。

改革的春风并未能刮进这片城区,它被遗留了下来,成了丰市的一块胎记,带着母胎中的记忆,不雅观,却又消不去。

永乐社区位于旧城区的西南角,和新城隔江相望。贫富不相同,却共饮一江水。

丰市搞开发的时候,也有开发商想拆迁永乐,却硬生生被居民大张的狮子口给吓缩了回去。

小市民的眼光放不长远,但是开发商不会放着对岸大片的空地当没看见。

对岸的高楼一栋栋立起来,玻璃外墙折射着粼粼波光,永乐小区里的旧楼陈砖则在时代的新风里苟延残喘。

违章搭建的棚户拆了又修,修了又拆。居民们拿出先辈打游击战的革命精神,同城市规划部门和消防部门做着坚贞不屈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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