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某个星期一傍晚,天下着雨。埃迪·奥哈尔浑身僵硬地站在纽约运动俱乐部酒吧间的吧台前,他已经四十八岁了,原先的深棕色头发多半变成了银灰色。他正趴在台面上读着什么,一大缕头发不时滑下前额,挡住眼睛,他只好伸出梳子齿一样的细长手指,不停把头发向后拢。埃迪出门从不带梳子,头发总像刚洗过一样,蓬松狂野,其实,他整个人从头到脚,也就是发型还有点野性。
埃迪又高又瘦,无论坐下还是站着,都会不自然地挺起肩膀,他几乎像个军人,总是刻意地挺直身体:因为他常年遭受下背部疼痛的困扰。他刚刚和一个叫作吉米的秃顶矮个男人连打三场壁球,三次都输给了吉米。埃迪永远记不住吉米姓什么,只知道他已经退休——传言说他已经七十多了——而且每天下午都来纽约运动俱乐部,等着和那些被球友放鸽子的年轻壁球玩家临时凑对打球。
正在喝健怡可乐(他只喝这玩意儿)的埃迪以前就输给过吉米,自然,他也被人放过鸽子。他在纽约有几个亲近朋友,但没人玩壁球。三年前(1987年)他才成为这个俱乐部的会员,那一年他出版了自己的第四部小说《六十次》。虽然这本书评价不错(也有点不温不火),但俱乐部会籍委员会之中唯一读过它的那位成员却没有被打动,该委员会的另一位成员私下告诉埃迪,他被批准入会的原因,不是因为他的那些小说,而是他的姓氏。(自创立以来,纽约运动俱乐部有过许多姓奥哈尔的会员,不过没有一个是埃迪的亲戚。)
尽管觉得俱乐部是在挑三拣四,埃迪还是乐于成为会员:来纽约的时候,在这里打发时间可以省钱。自他的第三本小说《离开长岛》出版,近十年来,埃迪经常到纽约来——但可能只待一两天。1981年,他在布里奇汉普顿买下自己的唯一一处住房,距特德·科尔在萨加波纳克的房子五分钟车程。虽然已经在萨福克县做了九年的纳税居民,埃迪一次都没有开车从特德在帕森尼奇路的家门口经过。
埃迪的房子在枫树路,附近就是布里奇汉普顿的火车站,赶火车的时候不用开车,走过去都来得及,可他很少坐火车。埃迪讨厌火车,火车每天都从他家旁边的铁道上开过去,他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住在一列火车上。房地产经纪人也亲口向他承认,枫树路这个地段的房子唯一的优点就是实惠,出租也容易。埃迪讨厌七八月份待在汉普顿,索性到了夏天就把房子短期租出去,结果赚到不少的租金。
有了写书和夏天出租房子的收入,埃迪可以每个学年只教一个学期的课。他常年走马灯一般在各大高校担任驻校作家,同时出席形形色色的作家会议,每到夏季还得寻找租金比出租布里奇汉普顿的住宅便宜的临时住处。然而埃迪从不抱怨自己的处境,驻校作家圈的人都喜欢他,因为他从不和学生乱搞,至少不会选择比他年纪小的学生。
埃迪·奥哈尔没有违背三十二年前他对玛丽恩发表的宣言,他从来没睡过与自己同龄或比自己年轻的女人。许多参加作家年会的写作班学生都是年纪比较大的女性——离婚妇女和寡妇,视写作为心理治疗——没人觉得这些女性天真无辜,或者在遭受驻校作家性骚扰的时候需要得到保护。另外,就埃迪而言,总是大龄妇女先骚扰他,因为人们都知道他好这一口。
所以,埃迪几乎从不树敌。也就是在感觉自己被他写到的时候,某些大龄妇女才会生气,可她们只是误把埃迪小说中的老女人当成了自己,他不过是借用了她们的身体、头发、姿态和表情等特征。埃迪笔下的每个年轻男人对年长女性的永恒爱慕,都是他对玛丽恩的迷恋的投射,曾经沧海的他再也没有遇到能与玛丽恩相提并论的女人。
出于小说家的职业习惯,他自然会借鉴大龄妇女们衣食住行的细节,比如有时会把她们客厅里的沙发“搬”到小说里,有一次,他把一位独居的图书管理员的床单和枕套上的玫瑰花图案写进了小说,但没有写到她本人。(确切地说,他只借用了她左胸上的一颗黑痣。)
就算得罪了少数坚持认为被他写进了四本小说中的一本或几本的老女人,埃迪仍然和很多大龄妇女成为长久的朋友——包括曾经和他睡过的若干位。一个女人曾经告诉他,她不信任那些愿意和前女友继续保持友谊的男人,言外之意一定是,埃迪算不得她的前男友,或者只能称得上一个“好人”。埃迪·奥哈尔早就不在乎做“纯粹的好人”,不计其数的女人对他说过,当好人没有什么不好。(她们表示,因为好人实在太少,物以稀为贵。)
埃迪再次把挡住右眼的头发拨开,抬起头来,借着阴雨的黄昏朦胧的天光,端详酒吧间镜子中的自己:神色疲惫的高个子男人,现下这一刻,他的自信降到最低点,比身高矮出一大截。他把注意力转回柜台上的手稿,呷了一口健怡可乐。稿子是打出来的,接近二十页纸,他用红笔在上面做了许多修改。埃迪称红笔为“老师的最爱”。手稿第一页上还有他刚才记下的与吉米三局球赛的比分:15-9、15-5、15-3。每次惨败给吉米,他都觉得仿佛再次输给了特德·科尔。埃迪算了算,特德现在应该快八十岁了,跟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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