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这样写就一定是这样想的么?
我不确定。作者是怎么想的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关心作者,我只是阅读文本。
为了证明我的观点,我补充说,——我也是写小说的,每年都有许多论文在研究我的作品,如果那些论文只是证明“毕飞宇这么写是因为毕飞宇确实就是这么想的”,那么,文学研究这件事就该移交到刑警大队,警察可以通过审讯作者来替代文学批评。常识是,没有一个警察会这么干;没有一个作家会在文学审讯的记录上签字。
小说是公器。阅和研究小说从来就不是为了印证作者,相反,好作品的价值在激励想象,在激励认知。仅仅从这个意义上说,杰出的文本是大于作家的。读者的阅读超越了作家,是读者的福,更是作者的福。只有少数的读者和更加少数的作者可以享受这样的福。
所以,关于《项链》,我依然有话要说。我所说的这些莫泊桑也许想过,也许从来就没有想过。
一切都来源于昨天(2015年7月11号)。就在昨天下午,我在电脑上做了一件无聊的事情,其实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我把《项链》重写了一遍。当然,所谓的重写是不存在的,我只是在电脑上做了一个游戏,我把马蒂尔德的名字换成了张小芳,把马蒂尔德丈夫路瓦赛的名字换成了王宝强,把富婆弗莱思洁的名字换成了秦小玉。几分钟之后,汉语版的而不是翻译版的《项链》出现了。故事是这样的——
2005年,在北京,教育部秘书王宝强的太太张小芳因为虚荣,她向富婆秦小玉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参加部长家的派对去了。派对结束后,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王宝强和他的太太四处打工。10年后,也就是2014年,这对夫妇终于还清了债务,他们在国庆长假的九寨沟遇上了富婆秦小玉。秦小玉没能把苍老不堪的张小芳认出来,然而,张小芳十分自豪地把真相告诉了秦小玉。秦小玉大吃一惊,反过来告诉了张小芳另一个真相:“那串项链是假的。”
虽然是自娱自乐,但我的游戏依然有它的理性依据:今天的中国金钱至上,今天的中国资本垄断,今天的国人太物质,今天的国人很虚荣,今天的国人爱奢侈。换言之,今天的中国和1884年——也就是莫泊桑发表《项链》的那一年——的法国很类似。既然社会背景是相似的,北京的故事和巴黎的故事当然就可以置换。
但是,我沮丧地发现,仅仅替换了几个中文的人名,汉语版的《项链》面目全非。它漏洞百出、幼稚、勉强、荒唐,诸多细节都无所依据。任何一个读者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它的破绽——
第一,作为教育部公务员王宝强的太太,张小芳要参加部长家的派对,即使家里头没有钻石项链,张小芳也不可能去借。王宝强和她的太太都做不出那样的事情来;
第二,相反,哪怕王宝强的家里有钻石项链,他的太太张小芳平日里就戴着这条钻石项链,可她绝不会戴着这条项链到部长的家里去。在出发之前,她会取下来。她不想取下王宝强也会建议她取下;
第三,一个已婚的中国女人再幼稚、再虚荣、再不懂事,在丈夫的顶头上司家里,她不会抢部长太太的风头,她一定会“低调”。当然了,部长夫人的风头她想抢也抢不走,无论她的脖子上挂着什么。——除非张小芳把长城买下来,再挂到她的脖子上去。
以上的三点是最为基本的中国经验,或者说,机关常识。
第四,假货是中国的基础,造假是中国人最普遍、最杰出的生存能力。国人对假货在道德上是谴责的,在情感上却又是依赖的。谁还没买过假货呢?张小芳,一个虚荣的、骚包的女人,她对假货一定是在行的。让她去借奢侈品,这不是张小芳大脑短路,是写作的人脑子短路。
第五,退一步说,这对夫妇真的借了,项链真的被这对夫妇弄丢了,可他们真的会买一串钻石项链去还给别人么?有没有其他的可能性?其他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还项链”作为小说最为重要的一个支撑点,王宝强夫妇的这个行为能不能支撑这部小说?
第六,就算他们买了一条钻石项链去还给人家,一条钻石项链真的需要教育部的秘书辛苦十年么?对了,还要搭上他的太太。
第七,好吧,辛苦了十年。可张小芳为什么要去洗十年的脏衣服呢?她那么漂亮、年轻。这年头哪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会洗十年的脏衣服?张小芳挣钱的方式有许多,唯一不可信的方式就是做苦力。
第八,作为仅有的知情者,秦小玉白白地赚了一条钻石项链,她真的会在第一时间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张小芳么?这种可能性有没有?有。更可能没有。
第九,这年头,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有些物质,有些虚荣,只不过借了一条项链想在派对上出点小风头,这怎么了?怎么就伤天害理了?你一个作家利用手上的那点写作权力,恶意升华、草菅生活、肆意糟践,刻意安排人家过了十年的不幸的日子,你这不是仇富,而是变态。你的写作心理是不健康的。一位女士的小虚荣怎么了?那么多的官员在那里搞形象工程,动辄损失几个亿、几十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