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迭南把七本禁书中的一本藏在宽罩衫下,把路易斯招呼到身边来。两个小男孩蹲到了圣贝尔纳德 [1] 岩洞里的藤蔓下。
冬迭南的这本禁书是一期画报,《ABC周刊》。毫无疑问,它是上了梵蒂冈的黑名单的。他躺在医院里时,他哥哥给他带来了这本书。从医院回来的他,一只耳朵红通通的,他时不时地拽拽它。白天,这本杂志放在他的小柜子底下,靴子后面。
杂志如今少了四页,那四页正躺在冬迭南课桌抽屉里铺着的蓝色包装纸下,光亮而平整,只是边角开了点儿裂。为保险起见,冬迭南用“punaises”(图钉)牢牢钉住了它们。(“别总说‘punaises',我们有一个好端端的弗拉芒语 [2] 词用来说这个。”路易斯的教父总这样说。可是那个弗拉芒语词路易斯从来不用。他的口音已经够让人嘲笑的了。)
展开的书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不过,撕下那四页时留下的锯齿边投下了阴影,在两页正中便有了一道丑陋的中线。路易斯自个儿绝不会撕他的禁书,不管被人逮着的风险有多大。但冬迭南就是个霍屯督人 [3] 。
四大使徒一共拥有七本禁书。其中三本归弗里格所有:《雾中之爱》,一份轻歌剧《罗莎·玛丽》 [4] 的节目单,还有一本是所有书中风险最大的:异端分子、共济会成员萧伯纳的传记。比特贝尔拥有《南太平洋故事集》和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只穿着衬裙的狄安娜·杜宾 [5] ,足够下流,可以当本书来看。而路易斯手上那本书就算被修女们找到,多半也不会给他惹什么麻烦。实际上,他都可以把它公然放在他在复活节假期结束后从家带来的那些久经磨损、香味怡人的大卫基金会 [6] 赠书中间。但是把书卷起来藏在睡衣下,悄悄地偷运到修道院的高墙后面,这事儿本身不就已经够刺激了吗?书的名字是《弗拉芒之旗》。它是爸爸亲手装订在红棕色厚纸封面里的。这一眼就看得出来,因为爸爸在装订书的时候,会像用断头台那样毫不留情地用切书机紧贴着正文的文字切掉页边。《弗拉芒之旗》讲述的是上个世纪末一群起义的神学院学生,他们受了戴夹鼻眼镜的长发教士们的煽动,创立了一个名叫“无声誓言”的秘密联盟,在夜深雾浓之际,密谋推翻那些比利时的——也就是敌视弗拉芒的大臣和主教。路易斯从家里书架上偷了这本书,因为爸爸曾经说过,教士们如果在他们的教区成员中发现了这一类书,他们就会立刻威胁书的主人,要把他逐出教会。这本书破破烂烂、字母纤细、印成灰色,里面一幅插画都没有,其他三位使徒看到之后并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因为路易斯以夸张的热情描述了书的来历和内容,讲述了它有多危险,他们才在那个晚上接受这奇形怪状的东西为禁书,把它放在了比特贝尔枕头上其他书旁边,然后各自画了三遍十字,轻声说:“在每本黑书中——我们要去寻找——要保持缄默肃静——以马利亚之名。”除非其他使徒中至少还有一人在场,不然谁都不准读这些禁书。
冬迭南和路易斯仔细看着一组模糊的照片,照片上是布鲁日刑事陪审法庭在审判一名无线电报员。受害者的父亲,一个留着花白的山羊胡子、面容憔悴的男人,戴着一顶军便帽,看上去就像是那位哀求拉普斯金 [7] 拯救自己患了血友病的儿子的俄罗斯沙皇。受害者的母亲是一个干瘪的小个子妇人,她用近视的眼睛逼视着画面外的凶手,紧攥着她的黑色漆皮包,仿佛要用它击打凶手或把它砸向他似的。律师穿着的长袍和他的鬈发是同样的深棕色。一个戴了花格帽子的摄影师举着一台模样像带有四方形裂口的手风琴的机器。再往后呢,再往后便是无线电报员自己,那个凶手。按照起诉书的说法,他把自己的女友活埋在了沙子中。他微笑着站在那儿,留着浓密的大胡子,双手放在背后,朝前腆着肚子。看这样子,这张照片肯定是在整个事情发生前拍的,而不是在沙滩上惊恐战栗的那一刻或者在那之后,在他遭受良心谴责和噩梦折磨之际。
“活活埋进了沙子里,”冬迭南说,“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孩儿!”
“你怎么知道?”路易斯问,“也许她长得挺丑,或者瞎了一只眼睛。”
“你没看到她的照片吗?”冬迭南合上杂志,指着封面说。封面上一个美得毫无瑕疵的女人裹在缎子或者丝绸里,正朝读者微笑。她的眼睛和她略显模糊的双唇有着同样的颜色,一种淡淡的橙色。她额头正中显出了纸上一道讨厌的裂纹。
“霍屯督人哟,”路易斯不耐烦地说,“这是一个电影演员。这里还有她的名字,写得又粗又大:维娜·吉布森 [8] 。有些人总会在封面上放一个电影明星的照片。”
“这样啊。”冬迭南嘟哝了句,但是他并不相信路易斯。他摸了摸自己透明的红耳朵。
“她是个怪物,”路易斯说,“电报员的那个女朋友。这点他们是不会在报纸上写出来的。一切都是她自找的。她毁掉了那电报员的生活。”
“电报员的生活?”
“当然了。”路易斯说。
“女朋友,”冬迭南说,“那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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