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忸忸怩怩不吭声,父亲脸上露出一丝不悦:
“又要书?浅草的商店街有卖过年舞狮一样的那种玩具狮子,大小很合适小孩戴在头上玩,你不想要吗?”
一句“你不想要吗”,我彻底败下阵来。我什么话也答不上,装糊涂也不顶用。我这个擅装疯卖傻的滑稽小丑完全不合格。
“还是买书错不了吧。”
大哥一脸正经地说道。
“是吗?”
父亲一脸败兴,连写都没写,便啪一声将记事本合上。
这是何等重大的失败呀。我竟然惹恼了父亲,他无疑会对我进行可怕的报复,为何不趁现在也许还来得及想办法挽回一下?当天夜里,我钻在被窝里簌簌发抖,一直琢磨着这件事,最后蹑手蹑脚地起床来到客堂间,拉开父亲放记事本的抽屉,拿起记事本,唰啦唰啦翻开来,找到先前记下礼物的那一页,舔了舔铅笔尖,写下“舞狮”两字,然后才悄悄回去睡觉。其实我根本不想要那种玩具狮子,倒是书相对来说比较合我心意。但我觉察出父亲是想买舞狮给我。为了迎合父亲的心意,讨他开心,我才斗胆尝试一次小冒险,深夜潜入客堂间。
而我这招非常手段果如所愿,获得了极大成功。过了些日子,父亲从东京返回家,我在房间里听到他朗声对母亲说的一席话:
“我在商店街的玩具店里翻开记事本,你看,这里清清楚楚写着‘舞狮’两个字,可是这不是我的字。我还纳闷呢,后来猜到一定是叶藏淘气干的。我问他的时候,他讪皮讪脸,磨磨蹭蹭不肯说,过后却又想要得不行。这小子真是个怪人,假装没兴趣,可是明明写在这里呢!既然这么想要,说出来不就得了吗。我在玩具店里忍不住笑出来哩。快去,把叶藏叫来!”
我还会将男女下人召集到房间来,叫一名男佣在钢琴键上乱弹一气(虽然是在乡下,但是大部分新潮的东西家中应有尽有),自己则和着那不成曲调的琴声,跳起印第安舞,令众人捧腹大笑。二哥手中镁光灯一闪,将我的印第安舞姿拍了下来,等到洗印出来一看,我的小鸡鸡竟然从腰巾(其实是块印花布的包袱皮)对拢处小露了一记尊容,这下引得全家又是哄堂大笑。这或许可说是我的一次意外成功。
我每个月订阅了十来种少年杂志,此外还会让父亲从东京给我带回各种各样的书籍,独自闷头阅读,所以不论是“怪诞诡奇博士”抑或“万宝全书博士”,我都如数家珍,还有怪谈、讲谈、落语、江户趣话[4]等等,也无不博贯,常常以一本正经的表情讲述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成了博家人一乐的必备节目。
[4] 都是日本的通俗曲艺形式。怪谈类似于说书表演,专门讲述吓人的鬼怪故事;讲谈为日本固有的说唱表演,内容主要是历史故事或虚构故事;落语是用滑稽逗人的语言表演的一种说话艺术;趣话近似短篇落语,内容均为小笑话、幽默小故事。江户即现在的东京,明治维新(1868年)以前称为江户。
然而说到学校,呜呼!
在学校,我是受人尊敬的主儿。“受人尊敬”这个念头,也令我颇感恐惧。近乎完美地骗倒一众人,然后却被某个全知全能的智者识破,当众一股脑儿揭了个原形毕现,那种惭耻比死更可怕——这就是我对“受人尊敬”一语所下的定义。尽管可以一时欺骗住众人,受到仰视,但终究会有人看穿这套伎俩。于是众人都会从他口中得知真相,而当发现自己受骗时,众人的愤怒,还有复仇,会是多么可怕。光是想象一下,就会全身寒毛倒竖。
我在学校里受人尊敬,倒不是因为出生于有钱人家,凭的全是世人所谓的“聪明能干”。我从小体弱多病,常常一请假就是一两个月,甚至休学在家将近一学年,躺在床上,上不了课。然而,当我拖着刚刚病愈的弱躯坐人力车到学校参加期末考试,成绩竟然比班上的任何人都要好。身体状况完好的时候,我也不曾用功读书,去了学校,上课也是胡乱地涂涂画画,画漫画什么的,下课休息时向同学们讲述自己画的东西,逗大家发笑。写作文时,我写的尽是些滑稽故事,被老师批评,可我还是恶习不改,因为我知道,其实老师暗地里也喜欢读我写的滑稽故事。某日,我一如惯常将母亲带我搭火车去东京的途中,我往车厢过道的痰盂里撒尿的丑事(当然,我并非不知道那是痰盂,为了夸张地展现小孩的天真,才故意那么做的)写成一篇作文交上去,很自信地想,老师看了一定会发笑。所以我悄悄跟在老师身后,向教员办公室走去,看到老师一出教室立即从一沓作文中将我的作文挑出来,开始在走廊上边走边看,哧哧地笑。走进办公室大概刚好读完,只见老师脸涨得通红,高声笑出来,还马上将我的作文拿给其他老师看。见到这一幕,我心里觉得十分满足。
真是淘气!
我成功地让自己被人视为淘气,成功地摆脱了受人尊敬的束缚。我的联络簿上所有科目都是十分,唯有操行一项有时七分,有时六分,这又成为全家人的笑柄。
事实上,我的本性与这种淘气正相反。当时,我被家中的男女下人侵犯,悲愤丛集。我至今认为,对年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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