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辈中,孟保军家里的大儿子孟学仁几年前靠全家人的「金钱支持」,进了城里的钢铁厂当学徒,不知道走了什么ᴶˢᴳᴮᴮ狗屎运,还娶了个城里的姑娘当媳妇儿。
但是自结婚生娃后,两口子愣是一分钱都没给家里交过,旁人问起,只说城里开销大,每个月都勉强饱腹,没钱再拿回来孝敬老人了。
他们平常都住在城里,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见得到人。
孟晓桃收拾家中内外倒是一把好手,但是因为女儿家天生力气小,也赚不到几个工分。
前年黄秀英和彭娟帮她找了一门婚事,想将她嫁出去,不光家里少了一张嘴吃饭,还能得一笔彩礼钱。
但谁知道刚相看完,那男人的老娘就出事了,人家嫌弃孟晓桃晦气,便再也不提结婚一事。
因为这件事孟晓桃的名声在村子里算是彻底坏掉了,以至于这两年都没人来给她说媒。
孟学聪一个奶娃娃能干啥,不拖后腿就万事大吉了,平时大人在地里上工的时候,他要么睡觉,要么跟一群孩子出去野,晚上才回家。
相比之下,孟保国这个二房可就是妥妥的「赚钱大户」了。
大儿子孟仲春十七岁的时候就跟着村里的老木匠学手艺,到现在已经练就了一身的好本事,基本上所有的家具都会打。
不光如此,他还会修房子,没接家具活的时候,就经常去十里八乡给人修房子,大多数也见不着人,这不,今天早上就跟着他师傅走了,没个十天半个月不会回来。
一个月前前后后加起来竟是比孟学仁赚的钱还多。
可明明是年纪差不多大的堂兄弟,后者都一年抱俩了,他还没有结婚。
提到这件事,那就不得不说孟仲春早年的叛逆之举了。
三年前他不顾全家人的反对,非要娶一个隔壁村的孤女,被用了家法后,仍旧不放弃,甚至扬言说娶不到她,那就一辈子不结婚。
可谁知一片真心付诸东流,人家姑娘见孟仲春说服不了家里,转头就嫁给了同村人。
或许是因为这件事被伤到了,就算孟保国和林爱云再怎么催,孟仲春到现在都没有要结婚的意思。
二儿子孟仲夏从小学习就好,读书厉害,要不是碰上取消高考,早就大学毕业了,好在高中毕业后,被公社里的领导看上了,分配去了财务部做了一个小会计。
虽然工资不高,但是公社时常给员工补贴,倒也是个不错的活计。
三儿子孟仲秋从小力气就大,不爱读书,便早早跟着家里人下地干活了,现在是村里为数不多能年年拿满工分的后生。
四儿子孟仲冬跟孟仲秋一样,不是个读书的料子,倒喜欢上山下河,到处皮,后来被孟保国好好管束几次后,才收敛了一下,现在同样在地里干活赚工分。
小女儿孟青禾,一个刚从城里接回来的娇娇女,什么也不会,但人家有会干活的父母和四个哥哥啊。
「晚点儿再说,青禾你先去干活,对了,你今天被大队长分去哪儿了?」林爱云刚想说些什么,但是众人已经不知不觉走到了村门口,眼见周围人越来越多,说话不方便,她便急忙转移了话题。
孟青禾也知道林爱云的顾虑,顺着她的话头,可怜兮兮地举起手,嘟嘴撒娇道:「我去拔花生了,妈,你快看我的手,现在都红着呢。」
只见她那双芊芊玉手的掌心上红肿一片,除此之外还有几处昨天摔倒留下的擦伤,看上去有些惨不忍睹。
见状林爱云眉头皱得紧紧的,抓住她的手吹了吹,像是哄小孩儿一般道:「妈给你吹吹,回去再抹点儿药水就好了。」
「嗯,谢谢妈。」孟青禾惯会恃宠而骄,顺着杆子往上爬总没错,所以她又补充道:「我要你帮我涂,好不好嘛?」
小手抓着林爱云的袖子摇了摇,像是在撒娇一般。
「好。」林爱云宠溺一笑,摸了摸孟青禾的掌心,还没来得及问更多她干活的细节,大队长就来清点人数,然后让他们快点儿去上工了。
林爱云只能鬆开孟青禾的手,跟她一起干活的大娘离开了。
等林爱云走了,孟青禾才能踮起脚尖,在人群中找寻那抹熟悉的身影,但是看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不由小声喃喃道:「咦,怎么没看到人呢?」
江云驰没找到,倒和一个对她来说无比「晦气」的人对上了眼神。
第14章 中暑
孟青禾率先收回视线,把草帽压低了一些,祈祷着对方能快些离开,不要再盯着她瞧了,可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随着肩膀一沉,耳边响起一道欢快的声音:「孟同志,又见面了,大队长给你换了个什么活,我一个上午都没在田里看见你。」
「拔花生。」孟青禾不动声色地将肖芸的手拂开,勉强勾起一抹笑回应道。
「拔花生?」肖芸眉头微皱,这可不是个轻鬆活计,因为村里的花生地又远又偏,拔完花生后,还要将其背回来,累死人了。
大队长怎么给孟青禾安排了这么一个吃力不讨好的活?
「要不你还是回来锄草吧?拔花生这一天下来,你肯定吃不消。」肖芸看了眼孟青禾这瘦弱的小身板,忍不住苦口婆心地劝了两句。
孟青禾动了动四肢,并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就是路走多了,小腿有些酸痛,但是总体上没什么大毛病,便摇了摇头,低垂着头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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