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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管理,程立则给她安排的都是至华的案子。

谈昔的脚已经结了一层硬皮,脚踝那一块的皮肤也黑掉了。现在基本已经不痒了,她在家歇着也觉得是在浪费人生,赶紧上班来了。

其实本来谈昔是想辞职来着,她这个人纵使千好百好,就是遇到事情想逃避。她很想离开临水市,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晚上头脑一热,就写好了辞职信。

前两天一早来到就交给了程立则,程立则简单瞄了两眼,淡淡说了两个字:「收回去。」

其实交到程立则手上的时候,她的心不知怎么的也慌了,瞬间有点偃旗息鼓的意味。

或许是真的太衝动了。

她的工作能力在AE已经得到了认可,程立则也在悉心栽培她,倘若真的换一个平台,或许连如今的高度都达不到。

AE在业内的待遇很不错,至少比谈昔开始预估的薪资高多了。

当时跟HR谈薪资水平的时候,谈昔有点心虚,说出的数字偏低了些。

HR笑了:「谈小姐,您不必谦虚,您的价值不止如此。」

从那一刻起,她对这家律所就格外有好感。

程立则:「你这辞职信写的太假大空了,如果我想的没错,大概还是跟你的个人情感问题相关吧?」

说到这份上,谈昔也无意隐瞒什么:「嗯,所以我想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怎么着,」程立则慢悠悠地笑了,「你那位前男友是疯子还是神经病,还是杀人狂,能让你这样为他逃避?」

还真都不是。

相反,他非常优秀,谈昔自己觉得都不配得到他的喜欢。她甚至有时候在想,霍祈如果能力普通一点,长相普通一点,家境普通一点,那么他们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似乎也不是。

因为她喜欢的正是这样的霍祈,优秀本身并没有错。

「他其实没做错什么,是我自己不想再纠缠下去了。」谈昔垂下眸子,简单地交待了这么一句。

因为这事都没睡好觉,到现在眼睛下面还挂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

「谈昔,我可以这样理解吗?」程立则笑,「说到底就是你自己胆小,为什么不给自己和对方一个机会呢?」

「我不否认我胆小。」

从小她就是这样,胆小,懦弱爱逃避。记得小时候市里的超市流行一款新的会说话的娃娃,几乎她所有的好朋友都拥有了,她也很喜欢,每次看到别人玩的时候眼底总会闪过艷羡的光。

但她没跟父母主动提过想要。

有一次她爸爸看出来了,想给她买一个。

她却摇了摇头:「我不要。」

爸爸不信,捏了捏她的小脸:「爸爸最近赚了好多钱的,给你买两个都可以。」

她格外执拗:「我真的不要。」

谈昔之所以不要不是想给家里省钱,而是因为那个娃娃质量不太好,很容易坏,她见过好几个小朋友的娃娃手臂断掉了,为此她们伤心得哭个不停。

与其终而面对离别这一天,还不如不曾拥有。不曾拥有过,大概也就不会感到伤心吧,毕竟那是别人的喜怒悲欢。

中学时,她读到了顾城一句诗:「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这句诗她真的感同身受,也当然理解这样是不对的,那时候也想过此后做个不再逃避的人,可是真的好难啊。

「谈昔,在工作方面你能及时改正错误,调整自己,为什么情感方面不可以呢?」程立则循循善诱,「你不要非往死胡同里面走,把自己逼到无路可走。」

这话让谈昔懵了懵,她感觉她并没有逼自己,并不是非要做一个选择,很多事情交给时间就好了。

「正是因为不想逼自己了,才想换个环境试一试。」

程立则嘆了口气:「可是真正的有心人确实是会追到天涯海角也不放弃的,到时候你没了工作,这样值得吗?」

谈昔的心一凛。

依照霍祈那个性子,倘若他认定了她仍然没忘记他,可能真的会追过去要一个答案。她此时又能怪谁呢?怪她潜意识那些对他的依恋和信赖。

谈昔正思索着,程立则又说:「这样吧,我给你时间想清楚,从现在开始,你的当事人换成人民医院的,有关至华的案子我交给旁人,可以吗?」

这是程立则可以做出的最大的让步。

就连谈昔都懵了,她不过是个通过试用期不久的新人,哪里值得程立则这般让步。

「这样我很不好意思。」

「你一走了之,就能对得起我辛苦的栽培?这样你就好意思了?」程立则反驳道。

谈昔:「……」

谈昔就这么把辞职信收了回去,答应了程立则的建议。这几天脚还没好利索,所以有好几个当事人她都没来得及走访,有的躺在人民医院里,有的在家里。

现在几乎好得差不多了,她也该出去了。

谈昔对周琳琳说:「嗯,就因为我那个前男友啦,我不想跟他见面了,打算换个医院,反正人民医院跟至华也都差不多。」

她轻描淡写地说完,周琳琳悲哀地嘆口气:「哪里差不多了,至华的当事人素质相对来说高一些。」

因为至华是私立医院,价格相对贵一些,去那里治病的很多都是比较有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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