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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京花灯千万,御街廊下繁花如秀,潘楼夜市昼夜笙歌,各色茶坊、勾肆、酒楼无数,兼有十万人家,生活富庶安宁。

身处如此繁华之都,宅什么斗!

顾小枫干脆的抛开原剧情,从夜市摆摊做起,终于攒够钱开了一家小饭庄。

角炙羊肉、姜泼面、石肚羹……样样香气四溢,令人尝之难忘。

汴京贵人如云,有饮食障碍的不在少数。

太子妃因厌食症日渐消瘦,云骑指挥见肉就反胃,府尹家的小娘子已半年不吃热食……

偶然间,患饮食障碍的贵人们尝到了顾小枫的手艺,竟胃口大开了。

顾氏饭庄声名鹊起,顾小枫挣的盆满钵满的同时,买房置地,不亦乐乎……

某日,她发现一直来饭庄蹭吃喝的温柔小少爷,竟是传说中冷若冰霜的五皇子。

掉马后的五皇子干咳几声,红着脸,攥着顾小枫的手:「我想……想和你一起开饭庄。」

一起买菜做饭,做一辈子的那种。

[1]架空宋

[2]女主主要搞事业,恋爱为辅

[3]美食种田文,慢热

第13章 开考了

◎健全德智体美◎

钱氏也认出了这方砚台,伸手接过仔细端详:「从哪拿的?「

砚台被人偷了,现在谁手中,就说明谁是贼。

沈语秋从人堆里钻出来:「在玉堂那儿。」

钱氏颇感诧异,虽然她很讨厌周氏,但对沈玉堂印象极好,这孩子聪明乖巧,怎么会是贼?便下意识的看向沈玉堂。

这时候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对沈玉堂来说都是天大的压力,他很想跑开也很想狡辩,但腿脚像被泥糊住,口舌像吃了浆糊,只能傻愣愣满脸恐惧的站在原地。

周氏也察觉出不对了,这方砚台她在家见过,沈玉堂说是同窗赠的,她便没有多想,现在琢磨起来十万个不对劲,大岩村私塾的孩子哪个能拿价值上百文钱的东西随便送人,再说,玉堂每次用完还要小心的藏好,也是蹊跷。

她不敢再想,她宠爱喜欢寄予厚望的宝贝孙子,怎么会偷人家的东西,这不该啊。

「这就是官府赏给沈长林的那个,上回我来串门时专门讨来看过。」

「不是听说丢了?咋在玉堂那里?」

好些个瞧热闹的村人议论起来,社死来的太突然,周氏的腿脚口舌也如糊住了一般说动弹不得。

钱氏冷冷的瞅着她,眼底满是讥讽,在村里手脚不干净偷东西是最招人厌恶的,再不着调的懒汉二流子,也不敢在本村为非作歹。

沈玉寿咬着唇,恍悟贼是沈玉堂,对于单纯的他来说这简直是个颠覆三观的发现,堂哥在他眼中大小也是个榜样。

村人还在激烈的议论,几个当事人却陷入诡异的沉默,渐渐的,村人也察觉出不对劲,纷纷错愕的看向沈玉堂。

这时候沈长林从院子走出来,拿过砚台微笑着对众人道:「这是我借给玉堂用的,玉堂,对吧?」

沈玉堂像溺水之人抓住了救命绳索,马上点头:「对,就是这样。」

这个台阶很陡峭,可以勉强糊弄村人,钱氏周氏几个却很明白真相是什么,周氏牵起沈玉堂的手,绝口不提什么名额的事情,灰溜溜的回了家。

文老太和沈语秋满脸失望,就这?没甚热闹嘛。

「走!拜祖宗去!」钱氏神气的关上院门,带着一家子上了山。

这一去一回待了足有一个时辰,一家子捡柴、撅草药、挖野菜,满载而归刚下山就见周氏的大孙子等在路边,说是奶奶叫送几个茄子来给他们吃。

钱氏手下留情,周氏示好服软来了。

「我收了,你回家吧。」钱氏把茄子往篮子里一扔,心里得意极了,从此周氏在她面前矮半截,看她还敢嚣张。

今日是初试的日子。

早上钱氏咬牙给孩子一人煮了一个鸡蛋,白粥里还给加了绵绵的白糖:「快吃吧。」

蛋是晨间从鸡舍新捡的,煮好后香气扑鼻,蛋黄还是红芯,沈长林就着白粥吃下肚,餍足的抹着唇角。

吃营养些,将来身子骨强壮,才能混出自己的一片天。

家里养的鸡长的茁壮,产的蛋个头大味道香,产量上去了,除了拿去酒楼卖,钱氏也隔三差五蒸点给孩子解馋,所以鸡蛋沈长林最近常能吃到,白糖还是头回。

古时製糖技术低下,精緻的白糖是当之无愧的奢侈品,富裕人家都不常吃,因沈如康有眩晕症,大夫说发作时喝白糖水可以缓解,钱氏才买了二两存在家。

沈长林仔细咂摸着白糖的滋味,甜丝丝的,真好吃。

为了经常有糖吃,今日好好迎战吧。

比两个孩子更紧张的是李童生,他二十六岁考上童生,转瞬间四十载光阴流逝,归来还是童生……

虽然考了一辈子连童生都不得的比比皆是,但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李童生还是有些郁闷的,他要是能得个秀才也好啊,自己是考不上了,如果能培养出秀才学生也好,将来自己便是秀才的启蒙老师,死了脸上都有光。

「快,到我的书房来。」

李童生叫儿媳王氏添了两把椅子进来,安排沈长林沈玉寿坐下,吩咐其他学子自行背书习字。

「初试的题目很奇怪。」李童生皱眉:「出乎我的意料,简单来说就是没有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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