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还有80秒的时候,马克率先走了出来,后面跟着卡汗和樊希,最后露面的才是尼尔斯。
三十分钟的谈判,没有衝突、没有争执,不管是时间,还是方寸,他都拿捏得正正好好。
就像贾米尔说的,他是智者,只得尊敬。
任务完成,可以返回学校,所有人都鬆了口气。
原路返回的时候,他们看见路边有人围着,时不时地传出一两声狗叫声,悽厉、尖锐。
尼尔斯停下脚步,转头望过去,两道眉头不由自主地皱了起来。
马克不明所以,问,「怎么了?」
「有人在斗狗。」
尼尔斯的父母开了个狗场,养了一群秋田,在德国的时候,若是閒着没事,他也会过去帮忙照看。所以说,他也是个宠物爱好者。在德国斗狗是禁止的,但这里是阿富汗,人斗得死去活来都没管了,谁还去管狗?
斗狗的场面很血腥,地上一滩血,斗狗结束后,人们散了,胜利者带着自己的狗走了。只有那条抖败的狗在地上抽搐,白色的毛上血迹斑斑,伤成这样,竟然还没有死,也是奇蹟。
人们说,狗也有感情的,面对生离死别,它们也会流眼泪。
以前樊希不信,不过她看到这条狗的眼神时,她一下子信了。她脱离开大部队,神差鬼使般地走了过去,在她眼里出现的,不是苟延残喘、不是浑身是伤,而是生生不息的生命力。
世界万物皆有灵性。
狗对着她哀鸣,眼瞳里有她的影子。
她蹲了下去,伸手去摸了下狗头,心想,这是不是缘分?
樊希的动作引起了尼尔斯的注意,他没想到她会有此举动,暗自吃惊,但她本来就是个不按牌理出牌的人。
她拉下头巾,将狗裹起来,转头看向尼尔斯,一字一句平静地道,「我要将它带回去。」
马克开玩笑,「带回去煮了吃?」
她道,「带回去养。」
「别开玩笑了,你没瞧见,它都快死了么?」
「它不会死。」
「你怎么知道?」这次问的是尼尔斯。
「因为,」她转头,看着他笑,「我就是知道。」
尼尔斯,「你养过狗吗?」
樊希老实回答,「没有。」
尼尔斯说得很认真,「既然决定养它,不论生死,都要对它负责,你能做到?」
她站起身,无比高傲,「不用你教我如何做。」
他停顿了下,道,「如果有问题,你可以随时来问我。」
这句话说出口,他立即就后悔了。
果然,她眉头一挑,「真的么?随时?」
本来要去学校,但因为这隻半死不活的伤狗,只能变道去诊所。
看见樊希进来,弗朗克笑得像一朵花儿似的迎了过来,「怎么想到来看我?」
话还没说完,就瞧见樊希身后的马克,手里抱着一坨血肉模糊的不明生物。
「什么东西?」
「狗。」马克完成运输员的工作,打了个招呼,就屁颠颠地追他的上帝去了。
樊希问,「你能救它么?」
弗朗克不满地道,「我是军医,又不是兽医。」
「能不能救?」
「救是能救,就是不想救。」
「救不救?」
弗朗克傲娇地把头一扬,「救,但我要你求我。」
她沉默了会,道,「好,我现在就去埋了它。」
弗朗克几步追上去,将她拉回来,语气极其无奈地道,「唉,你这个女人真是……就不能退一步么?」
樊希懒得理他,就一句话,「救不救?」
弗朗克硬了不到五秒钟,就疲软了,「救,我救!」
☆、36|9.12发|表
午后,阳光正浓。
尼尔斯在自己的房间里写报告,将这几天发生的事,一一反馈到总部。写完最后一个字,关上电脑,他靠在椅背上抽了一支烟,呼出长长一口气。
烟还没燃尽,这时,门口传来了脚步声,是高跟鞋敲击地板的声音。
他抽烟的动作一滞,心臟突然砰砰狂跳了起来。
没有敲门声,就和上次一样,但他还是鬼使神差地起身,走了过去。
放在门柄上的手,停顿了一秒钟,他飞快地拉开了房门。
一抹红色的身影站在门外。
他向后退一步,将她让进门,樊希走进来后,将门关上。
碰的一声,像是石头投入心湖的声音。
两人对视一眼,沉默,却默契。
她精心化了妆,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连衣群,v字领袒露出她浑圆的肩膀、雪白的胸脯,还有那令人留恋的锁骨。裙子很短,紧紧地裹住她的臀部,两条细长白皙的大腿一览无遗。她踩着一双银色的尖头高跟鞋,每一步都是熠熠生辉,整个人就像是从电影里走出来似的,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见他垂着的手夹着烟,她抬起他的手臂,就着他的手,抽了一口。
一个火红色的唇印立即留在了香烟上,她看着他,艷红的唇微微张开,将烟缓缓地吹了出来,吹了他一脸。
他没有避,隔着缭绕的烟雾中看她,只见一双猫眼半眯半睁着,样子有着说不出的妩媚。
看到他抿嘴沉默,她无声地笑了下,转身向他的办公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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