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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睡得好舒服。

翌日清晨,他被飞过的鸟儿吵醒。

他揉着眼睛坐起来,身边空无一人,只有那块红绸子还捏在他手里,那个丫头……他慌忙站起来四下寻找,却一无所获。

他攥着红绸,呆站在晨曦里。

她连名字都还没跟自己说……

蜉蝣7

「你还是被她骗了。」桃夭同情地看着对面的郎老闆。

郎老闆嘆了口气:「一年后我如约来未晴湖边找她,她没来。我不甘心,又等了一年,她还是没来。第三年,我依然没等到她。直到第四年,我站在未晴湖边,突然发现,我已经在这人世走过了四个年头,这四年里我为了等一颗可以舒服地结束我性命的毒药,反而有了盼头。

我拼命压制自己的恐惧与消沉,努力让自己活下去,其间还是受过欺负,但也遇到过帮助,我渐渐发觉人世间的事并不绝对,比如并不是所有的饭馆老闆都像我第一个老闆那样。

我在她离开后的第二年,进了一间饭馆,在一个胖厨师手下做学徒,我的师父虽然人很胖脾气又不好,跟我赌骰子的时候还常常输了不认帐,但他把他所有的本事都认认真真地教给了我。」

说着,他突然笑出来:「不止他的本事,他还把他的女儿也交给了我。

我家里这个母夜叉呀,小姑娘那会儿就特别粗鲁残暴,又能吃又能打。

为了给我缝一件过年时穿的衣裳,不会针线的她硬是找三姑六婆学了来,磕磕碰碰地熬了好多个夜,手指被针扎成了马蜂窝,新衣裳居然做得有模有样。

原本我是不敢娶她的,我是狼人啊,虽然我也有人的面貌,但我怕哪一天我不小心露出狼的样子,吓死她就不好了。

所以我想了很多藉口拒绝她,可她哪里肯信。

最终我扛不住了,把她约到一个僻静地,把我的身份一五一十告诉了她,甚至露出了我的狼头摆出凶恶的样子。

唉……没想到这母夜叉只是眨了眨眼,问我,你要吃我么?我说当然不,我吃饭不吃人。

然后她就鬆了口气,跳过来挽住我的胳膊,说我就算只有一半是人,她也不要跟我分开。」

桃夭嗤嗤地笑:「你夫人当年也真是想不开啊哈哈哈。」

「我说过我年轻时的人样不差的。」他哼了一声,「总之,日子就这样渐渐安定下来了。此一生我未曾大富大贵,却也儿孙满堂,无病无灾。」

「无病无灾……」桃夭挑眉,「那你又找我看什么病?」

「狼人一半是人,且我们跟人类的寿命相同,我已经九十岁了。」他咳嗽了几声,「这几个月来,我总有大限将至的预感,毕竟我还有妖的血统,你也知道妖的感觉往往是敏感而准确的。」

桃夭想了想,直言道:「要我替你延寿?或者让我解你心病?」

「这些年,我从没有放弃过寻找她。」他转过头,看着月色下的未晴湖。

「可她就像从世上消失了一般。未晴湖上的银河,我也只见过那一次。

我几乎将整个利亭镇的人家都打听了一遍,没有一户人家有这样一个女儿。

我妖力又十分有限,可说就是个摆设,除了变出个狼头吓唬人,根本不能像别的大妖怪那般有通天彻地的本事。」

他顿了顿,又道:「我将好吃馆建到未晴湖边,也是寄望有朝一日她一回来我就能看见她。

时至今日,我怕我至死也等不到关于她的哪怕一丁点儿消息。这块心病,我自己治不了。」

桃夭沉默片刻,也望着这片湖水:「如果她是人类,只怕已经不在人世。」

「就算寻到她的埋骨处也好,我就想去她坟前拜一拜。再把这个交还给她。」说着,他从袖子里取出一块颜色如初的红绸子。

「她当年跟你拜天地时戴过的那块?」桃夭看着那块红绸。

「嗯。」

「给我瞅瞅。」

她握着那块已有几十年历史的绸子,光滑温柔的触感依然如少女的双手一般。

绸子上,还留着一丝只有她才能感受到的气息——那是一点点淡得不能再淡的妖气。

她闭上眼睛,「看」向未晴湖。

真美啊,那些微小的傢伙聚集在一起,竟然像银河般绚烂。

只可惜这般美景,寻常人永远无法亲见,就连这个半妖的狼人,也只能靠「她」的力量才有幸欣赏。

桃夭缓缓睁开眼,说:「好吧,我离开之前,会给你开药方。」

蜉蝣8

三天后的傍晚,跑路的小七如约回到了好吃馆。

「不错啊,很讲信用嘛。」小七把扛在肩上的包袱放下来,满意地拍了拍桃夭的肩膀,「洗碗洗得还开心哈?」

「阿弥陀佛,碗是我洗的。」磨牙双手合十。

小七哈哈一笑:「随便啦,有人洗就行。」

话音未落,郎夫人急吼吼地从内室衝出来,一把拧住了小七的耳朵:「你个死孩子跑到哪里去野了!你要气死我啊!」

「哎呀哎呀,疼疼疼!」小七指着桌上的包袱道,「老头儿最近不是老咳嗽吗,我去飞云山里翻了三天才翻到几株白霜藤,我听张大夫说这玩意儿对止咳润肺有奇效!」

郎夫人一愣,下意识地鬆了手:「你去采药?」

「不然能干吗!」小七撇撇嘴,「正好去的路上遇到这个傻妞跟人赌钱,心想与其看她浪费时间输钱,还不如把她弄到好吃馆来替我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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