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每到这时,其实我也想打打牙祭,吃碗肉羹,来一杯甜酒。然而一则我是女流,二则囊中一文都没有,也只好远远躲着。
好在李福每次都必买一桌,请兵士们胡乱吃些,顺便会派人给我一份,倒是令我感激不尽。
虽说多走一里,寒冷增一分,但人畜却渐渐丰盈,穿梭林间的猎户会热情地招呼,并好奇地问我们这队人马来自何方,去向何地。
山窝里面有冒烟的小茅屋,满脸皱纹的老婆婆会给我们这些远来之人端些热汤,眼眸好似山泉般透亮。
就这样昼夜兼程,疾走慢赶,某日到了某一处岔路口,就是我们和李福分别的地方了。
顺着岔路口往东四十里便是李福的老家,...
的老家,他要去守孝。往北五十里,便是陵州城,唐国都城,长江之尾的明珠,江左第一等繁华富庶之地。
这个岔路口刚好有一间茅棚小店,店不大,但男主人很是热情,还搬了些桌椅放在院子中,让更多的人得以坐下来歇息。
在牛马车上颠簸一天,胃里也没什么热食,一伙人早就按捺不住,拥到店里又是要酒又是要肉,
酒垆后立着位妇人,大约是店家的妻子,扎着印花头巾,穿一身靛蓝裙裳,外罩一件水红色撒花比甲,面容娇俏,颇有几分姿色。
军队里面自然是有女人的,比如像鸠婆婆和我一样,干着杂活,裙钗俱无,粉黛不施,穿着男人的衣衫鞋袜,若是不说话,大约同男人毫无二致。当然也有上级军官随行的姬妾,可我在军队也待了大半年,硬是没有瞻仰过芳颜。
因此看见这乡间当垆女,别说一群男人,就连我这个女人也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众人的目光非但没让女人害羞,反而涨了她几分得意,她实在比她男人还要好客。
男人火辣辣的目光使她如沐春风般愉悦,呼小童斟酒,喊自家官人上菜,气势十足。
我站在牛车旁,她看到了我,也不知我哪里吸引到她,竟让这妇人踏出店门,娇俏地朝我走来,“这位小哥,不买酒尝尝,也要到店里坐坐才好。”
我穿着兵士的冬衣,梳着男人的发髻,懒得戴面巾,顶了只男人的皮笠子,将帽檐牢牢地遮住大半张脸。
我颇觉尴尬,没理会她。这女子吃了闭门羹倒更加大胆地迎了上来,双手揽着我的胳膊,侧着头想看我的眼睛,我故意拉低帽檐,不让她看见。
“就算是兰陵王重生,也得给我瞧瞧。”这女子笑了。
一听兰陵王,我愣住了,也不再躲避,抬头看着她逐渐惊惧的脸。
我的脸显然是吓到这位妇人了,只见她用手捂着嘴,一只手指着我,好似出门遇到鬼一般全身颤栗。众人见着滑稽,哈哈大笑起来,她的样子着实好玩,我也跟着笑了。
“来来来,丫头,坐着这边。”李福择得店中一个靠着火盆的好位置冲着我招呼。
我也不客气,笑着穿过众人,直接坐定。
不论在军营还是在路上,我这张“丑脸”经常忘记戴上面巾,大家对我的庐山面目早就见怪不怪了。
“我家乡有一个女人,生得极美,后来也是火烧了脸,深怕被人见到,若是顽童不懂事,夺过她脸上的遮羞面巾,她都要哭上好几天。可你倒是太不一样。”
我心中暗想,我又没真的毁容,若是我的脸真被火烧了,我岂止哭上好几天,我大概要去投河。
女子端上菜品,还额外给我端了一碗酒。
“桃花酒,你一定要喝,算是我向你赔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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