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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公子一朝男变女,可碎了边关许多女子的芳心,与此同时,本就沉溺在血仙盛世美颜下的男人们沸腾了!

于是,繁忙的周少将军就多了一件事,时时提防登徒子!

想来边关的男人们一是忌惮周云砚的武力值,二是知道血仙也不是好相与的,忘了人家徒手射鹰了吗?

忘了不要紧,去看看挖粪男儿们,现在看到血仙还是会精神性颤抖……

所以众人顶多就是偷瞄两眼,那周少将军护的紧着呢!

周云砚是真正的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含在嘴里挺好,别人就看不到了。

周少将军脸一红。

血仙来边关第二年的春天,又开始了新的一年的春耕,今年春耕由她领头,干得红红火火……准确来说,是她在田边动嘴皮子,其他人干的红红火火。

挖粪男儿们最积极,他们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辛苦劳作,已经坚定不移的转变的人生方向。

由一个「诈骗团伙的打手」转变为了「挥洒热汗的庄稼汉子」,区别是什么,就是他们努力干活,就不会被血仙教「做人」。

周云砚又一次感慨,他的娘子居然比他这个镇关将军还要忙!

边关太和平,他除了练兵……就是带着士兵们去帮忙种树,还能多看两眼血仙。

因为成亲等一系列事情,周云砚的剃头大计被延后了小一年的光阴。

在一个凉爽的秋日午后,他满头的秀髮终于还是被血仙给剃了。

头顶一片凉,这让周云砚很不习惯,摸了两下就要去套假头套。

血仙夺过假头套,一脸兴味的瞧着他。

周云砚俊脸一僵:「别闹,给我。」

血仙眨了眨长睫毛,道:「云砚,你唤我女施主来听听。」

周云砚:「……」

这是要做什么?

血仙也不着急,拿着假头套道:「你不叫我女施主,我就不还给你。」

周云砚铁骨铮铮的好男儿,不知为什么,异常的羞耻。

「……女施主,好了,快给我。」

血仙眼睛「啪」的亮了,枝条「唰」的从裙底伸了出来。

周云砚直觉不好,双手挡在身前,连忙道:「别胡闹。」

「师傅,你喜欢嗅花香吗。」血仙凑近,枝条环上周云砚宽阔的肩膀,目光燃燃道。

周云砚简直无法直视「嗅花香」这三个字,硬着头皮道:「血仙,别闹。」

「莫叫我血仙,叫我女施主。」

周云砚:……

周云砚觉得自己一脑门子的官司,明明知道自己不应该跟着血仙瞎胡闹,偏偏却有一股热气在身体里横衝直闯!

周云砚咬了咬后槽牙,不管了,他现在就想好好教教这个女施主如何尊重光头!

没等他动,「女施主」先动了:「师傅,你们出家人可怕精怪?」

他现在什么也不怕了!

把血仙打横抱起,周云砚迈着八字步往屋里走,道:「我在庙中就是侍弄草木的!」

自家娘子!他有什么可避讳的!

从此以后,血仙只要一摘他假头套,周云砚立马就像被「草木师傅」上身了一样,形成了连锁反应……

后来周云砚发现,血仙看的话本子里,有一本叫做《女施主与还俗师傅》。

周云砚:……

他也不知道,是让她少看点,还是多看点……

时光荏苒,仿佛一眨眼就到了周云砚与血仙离开边关的日子。

守知县已经提前一年离开了,由于在边关大改造做的漂亮,他下一次被分到了一个富庶之地。

他收到调令时还有点懵,他没想到自己会去那么个好地方,可能在边关被虐惯了,也可能看着一个地方在自己的手中一年一个大变样很有成就感,他并不太想去富得流油的地界。

周云砚倒是劝他,富庶之地并不比边关好管理,与当地大户的勾心头角,还有上下级的官场往来都是一门学问。

穷的地方能改善,富的地方能治理,他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守知县听后备受鼓舞,还开玩笑道:「大不了就再被派回边关,也挺好,哈哈。」

周云砚见他心性比原来要豁达许多,想必去哪儿都不会太难做。

而正如周云砚所想,守知县这一路走得颇为顺畅,官越做越大,最难得的是不忘本。

后来,还是他牵头做起了边关贸易,更大的改善了边关人民的生活环境,这都是后话了。

待周云砚和血仙离开边关时,那里的环境真的就如血仙当初所说的:遍眼所及皆是绿洲,黄沙荒地变为农田。

边界上的大片地荷花树林成了边境的象征,随着地荷花树的增多,边关的人们越来越喜欢这种树。

首饰上,服饰上,处处都能看到地荷花的花朵图案。

花朵大,艷丽,好养活,还不容易折……就连沙风暴都奈何不了她。

这滔天的大功德……血仙根本不在乎,每天除了搞基建,就是缠着周云砚快活。

遁地虎倒是咂摸出了点滋味,当年佛祖说的「此树有机缘」,是不是就是造福边关呢?

七个老婆都跑光了的遁地虎也不再沉迷「多子多孙」了,觉得像血仙这样,一人一精也挺好,不用雨露均沾,打肿脸充胖子。

遁地虎现在一心一意陪着他的长毛拨土鼠,那一身蓬鬆的长毛把他迷毁了!想着等血仙回京城了,他也一併把长毛拨土鼠带走,还给她起了个名,穿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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