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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魁摸了摸脖颈,黏糊糊的,不知道是他的汗液还是元柔的口水。

从脖颈到后背,到处都有元柔的牙印。

他原来以为是元柔太热情,现在想来,元柔咬他可能就和狗狗舔食物包装袋差不多……

把空调温度降低,孙魁用被子将元柔包住。

元柔缩回翅膀,红眼睛微眯,尖尖的耳朵立起,这让她感觉很放鬆。

就像女孩子回家卸了妆,随意的把头髮挽起来一样,惬意极了。

孙魁看了眼时间,他来元柔家的时候还是上午,现在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但谁也不想起来,元柔能从背后感受到他的体温和心跳,她抓过他的大手,在幽暗的房间里,帮他挑指甲边缘的肉刺。

孙魁安静的看着她的动作,温柔的亲吻她的头顶,问道:「……来O市前你在A市?」

元柔把他的手拉过来,亲了亲他的掌心,又把脸贴了上去:「嗯,在A市住了十多年。」

她几十年如一日,样子一点都不变的话迟早会被人看出端倪。

毕竟她顶着差不多的脸,名字也没有变化。

所以她每几十年就得换个城市,光是大学就上了许多次。

她挺喜欢念大学的,就是住宿舍里不方便吃饭,连个冰箱都没有。

多亏了那些心术不良,总喜欢对女大学生下手的蠢货们,她才能每天都面色红润神清气爽。

再来就是军训和运动会,一到这种日子,元柔就得装病,惯用手段是呕血。

人类很有意思,只要她一呕血,无论她说什么,别人就都不会反对了。

一看到她呕血,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会衝上来,焦急的问她:「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

元柔就会跟电视里面学着说:「老毛病了,歇会就好了。」

人们就会施以同情的目光,无视掉她不肯参加室外活动的行为。

把自己感兴趣的科目上了个遍,元柔最终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方便她「监守自盗」。

孙魁听了她上大学的心路历程,有些哭笑不得。

同时又有些小遗憾,他要是认识学生时代的元柔就好了。

元柔继续道:「在医院里做了几年,我就出来开了间诊所,后来就来了O市。」

孙魁:「怎么想来O市了?」

相对于A市这种一线城市,O市远不及A市繁华,相对的,生活节奏比较慢,很适合养老。

元柔将胳膊探出被子,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道:「就是A市太发达了,信息流通太快……」

元柔作为吸血鬼的先天优势,很容易分辨出一个人的病症,因此诊所的口碑很快就建立了起来,再加上殷勤校友们的帮助,诊所的病人每天都络绎不绝。

生意太好了,对元柔来说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她不想抛头露面,也不想扩大知名度,更不想每天累的脚不沾地!

就好比一个逃犯,躲在了一个小山村,不知内情的村民们给了他一块地,他耕种这块地就是为了填饱肚子。

哪成想,他居然种出了人参果。

十里八乡都来看热闹不说,惊动的人越来越多,人们都想要人参果,他在田里种的都快累死了!

这种情况下,钱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就是销声匿迹。

所以元柔跑到了O市,开了一家只有夜间开门的诊所。

元柔本身不缺钱,她也没有人类过多的欲望。

珠宝首饰,名车豪宅,对她来说没有什么诱惑力。

她觉得重要的,或者说有意思的,都是花钱买不来的东西。

孙魁听的忍不住勾了勾嘴角,手臂一拢,将元柔搂进怀里,低声道:「那就一直陪我住在O市。」

元柔翻了个身,凝视着他的眼睛道:「好。」

孙魁把被子一拉,罩了上去。

……

孙魁连休了两天,一回警局,就拿着申请书去找领导。

即使郑北归案了,但他必须去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

见孙魁来,领导笑着招呼他道:「小孙啊,我刚要去找你,坐。」

孙魁挺直腰板坐了下来,问道:「您有什么事找我?」

领导喝了口茶道:「最近这几件案子你办得很不错!我都给你记着呢。今年局里优秀称号的名额,我也给你报上去了!」

领导以为孙魁会高兴,谁知他一点也不激动的说道:「领导,这个荣誉还是给其他人吧。我今天来,是想跟您说调动的事情。」

领导笑着点了点他道:「我还以为你能沉住气呢!这样啊,你先不要急,明年我使使劲,争取让你去省重案组!高不高兴!?」

孙魁:……

「不是,领导,其实我是想下放到下级单位。我觉得自己思想觉悟不够,需要改进。」

孙魁这句话把领导弄懵了,他问道:「你怎么思想觉悟不够了?去年思想先进个人,选的不是你吗?」

孙魁不能说出删视频的事,他一说,就得把元柔牵扯进来。

他想了想道:「我自认为还不够,需要更多的历练。」

领导端起茶喝了一口,盯着低头的孙魁看了半响道:「小孙啊,你是不是思想有什么压力啊?」

领导就没见过几个比孙魁思想更端正的人。

业务能力没得挑,做人也很仁义,重案组的皮猴子们都很信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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