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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征刚从南巷来D市,转学文件还没来得及办好。别的孩子去上课的日子,他总是一个人百无聊赖地蹲在孤儿院的花房里,盯着满地枯黄的叶子发呆。

「哎,王玲玲……」一日在学校,沈殊侧过头,轻声问自己文艺范十足的女同桌:「你说,有没有什么合适的、能给小朋友打发时间的玩具啊?」

「小朋友?」王玲玲的笔一顿,推了推眼镜,反问:「有多小?」

「十岁、十一岁的样子?小男孩。」

「他有什么爱好吗?」王玲玲的爸爸是小学老师,妈妈是幼儿园园长,她从小耳濡目染,倒是挺了解如何和孩子好好相处的。

「……不知道。喜欢盯着植物发呆算不算?」

「哦,是比较内向的孩子。」王玲玲颔首,「摄影或者画画,会是比较好的选择。读书也好,但这个年纪有些尴尬……严肃文学读不懂,儿童文学又太幼稚。」

沈殊觉得她说得对。

所以下一次去孤儿院,他在得到姑姑的允许后,特地去阁楼上翻出了一台老式的摄像机。是孤儿院之前的老员工留下的,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辞职之后也没带走它。里面存着些几年前孤儿院办活动时的照片,内存还剩下许多。

楚征看着递到自己眼前的摄像机,木木地抬眼:「……给我?」

「嗯嗯。」沈殊朝他点头,嘴角勾起很温润的弧度,「一个人待着挺无聊的吧?」

「……」

楚征没回答他。犹豫几秒后,还是伸手接过。

「我也很喜欢拍照呢,可惜拍得不好。我同桌说,我这样的技术给别人拍照很容易被暗杀的。」

沈殊大剌剌地在楚征旁边坐下——一开始,楚征还会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蹦起来,迅速撤出去离他三米远;但伴随着沈殊贴过来的次数越来越多,楚征似乎逐渐对此脱敏了。

「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照相机是特别好的工具,能留下转瞬即逝的美。」

爱美之心。

楚征的视线微微游移,停在了沈殊小巧耳垂的红痣上。此时阳光正好,穿过凛冽的风和微脏的玻璃,直直地落在沈殊微卷的发梢和白皙的脸庞上,为他镀上一层淡淡的金光。

清瘦的男高中生围着自己手织的白色围巾,小半张脸埋在里头,把尖尖的下巴藏住了。

沈殊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楚征低垂眼眸,觉得脖子被厚实的衣物捂得有些出汗发痒。他下意识地隔着红围巾抓挠了几下,却如同隔靴搔痒,聊胜于无。

「不过,现在还是不急着拍,先吃饭吧?」沈殊拉着楚征的手往餐桌走,忽然面色一紧:「嘶,你的手好凉!」

他俯下身,把楚征的两隻手都完整地裹在自己的掌心里。

楚征哪见过这种阵仗?南巷的冬季不冷不下雪是一回事,他无人依靠、只能趴在空荡荡大别墅里的取暖器旁边的地毯上昏睡是另一回事。

遂感到不习惯,条件反射地挣扎起来,想抽回自己的手。仿佛沈殊的手是烙铁,再多碰一秒就会把他灼伤。

「别不好意思嘛。」沈殊笑道,「我以为我们已经算很熟了?捂手而已,我在家也经常给我妹妹暖呀,她还会把脚放在我肚子上,可冰了!是个坏心眼的小混蛋。」

楚征只是看着他,轻声说:「别随便碰我。」

没有愠怒的意味,只是疑惑。

他不理解眼前这个笑得像太阳花一样灿烂、仿佛永远不会被他冰冷态度刺伤的人,不理解他来由可笑的好,更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关注他。

同龄的阿明和夕夕不是爱孤立排挤别人的类型,但也绝不会热脸贴冷屁股;意识到楚征不好相处后,他们都会儘量避开和楚征交流。

其他孩子也大抵如此。

毕竟,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

可是这个人……

「你在路边见到被丢弃在纸箱子里的小狗,也会随便捡回家养吗?」

楚征跟在沈殊身后,又慢又冷地问。

窗外又下起大雪,鹅毛一般厚实的雪片划过灰蒙蒙的天,落在枯萎的植物丛上,迅速累积起来。没多久,灰蒙蒙的世界就变得白花花了。

「如果只能提供一根无法果腹的香肠,还不如直接让它饿死。」

那时楚征还小,没法釐清理解那么多深刻的道理。他只是明白:如果吞下那份食物,会比直接饿死更难受痛心。

人生的确如此荒谬——

得到了短暂的希望,却又迅速落入无底线的绝望里,要比从始至终都浸泡在绝望里糟糕得多。

一旦试图逃离痛苦,就会被更铺天盖地的痛苦覆盖。可一旦尝到甘甜的滋味,又有谁甘心再次失去?又有谁能独善其身,不为所动?

这实在太有诱惑力,又过分危险了。

「嗯……就算没法带回家,我也还是会花掉身上所有的钱,儘量多给它买几根香肠的。」沈殊竟然认真地回答了他提出的问题,而非随意敷衍:「我没办法成为拯救它的人,确实很遗憾……但只要它能活下去,说不定未来某一天,改变这糟糕的一切的转机就忽然出现了呢?」

他笑了笑,「多活一天也好啊。活着就还有希望。」

楚征下意识地握紧了他的手。两手相贴,汗水缓缓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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