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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看了眼他娘的脸色,没忍住山鸡肉的诱惑,大声地回答:「想!」

程舟也不废话,直接把竹筐递给他,「去,把山鸡放你家厨房里去,我和你娘说说话。」

大头双手立马接过来竹筐,眼睛不敢看他娘,脚底抹油迅速离开是非之地。

王春花生气:「大头,你给我站住!」

程舟站在门口挡住路,笑着说:「婶子,你别多想,我的山鸡也不是白送的。正好想托你帮我做两双鞋子,老早就听表嫂夸讚,说是你纳千层底的手艺又快又好。」

「不就是两双鞋子,也费不了多少功夫,回去拿些碎布头过来,婶子这就帮你做。那隻山鸡你就拿回去,大头也是不懂事,尽顾着贪嘴好吃了。」

王春花不以为然,说罢便要绕开程舟去找大头。

「婶子,关键是我没那些碎布头啊,你也知道我刚来村里两天,行李都没带过来呢。」

「再说了,过几天我应该就呆县城里住了,要是你真觉得过意不去,倒不如后面这几个月,给我留点自家种的青菜,让强叔每隔一个月给我送一回。」

大头家是外来户,家里人口少,只有三个人,自留地里种的东西也多,留出一部分给他送也不难。

至于葛大姨家的自留地,种的东西也就刚刚好够自己一家人吃的,程舟压根就没想过打自家的主意。

王春花惊讶道:「你要搬去县上住?」这才在村里住了两天吶。

「对,还没在县城里租到房子呢。」

程舟垂下眼睛,语气可怜兮兮,「等我搬到城里,估计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工作,前期的粮食我得自带一点,至于新鲜蔬菜之类的东西,婶子,我还得靠你呢。」

王春花闻言,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爽快道:「那敢情好,婶子也不跟你客气了。做鞋子要费的那些东西,我也全包了。」

「等你搬到城里定下来,我让大头他爹定期给你送新鲜的蔬菜。」

自家自留地里的菜叶子,不值多少钱,拿来换一隻山鸡划算多了。

「行,婶子,那就这么说定了。」

话刚说完,程舟便听到了悄悄冒出来的小人儿的动静。

从厨房过来的大头,抱着空竹筐,自以为悄无声息躲在门后,露出一个圆溜溜的光头小脑袋,偷偷看他娘的反应。

程舟顿时哭笑不得。

王春花也看见了大头那锃亮的光头,大步走上前来,一把揪住大头的耳朵把他拉进来,吓唬他道:「躲什么躲?躲也没用!我告诉你,今天别想吃到肉了。」

「疼疼疼,娘,你快鬆手,耳朵要被扯坏了。」大头捂着耳朵狂喊。

王春花鬆开手, 「疼就对了,活该!」

大头反应过来他娘说的话,激动的双手抱住他娘的大腿,问:「娘,你肯收啦?」

「高兴也没用,今天的肉,偏偏没有你的份。」王春花故意气他。

「娘~」大头不依不饶和他娘耍赖,企图达到吃肉的目的。

王春花坚持不鬆口,表面上不答应,可是撑不住臭小子撒娇,眼底有着掩饰不住的宠爱和纵容。

程舟看到这一幕,心想,大头比他幸运多了。

*****

傍晚时分,没有了白天正午时分的炽热阳光,温度反而不降。

往日里还会有微微凉爽的风从山间吹过来。

今天却不知为何,黏黏糊糊的风来回吹,带过来一股热浪的气息。

整个村庄像是一个闷热的大蒸笼。

某些预兆开始显现。

「万顺,我下工了啊。」王大力身先士卒的喊,迫不及待想回家偷懒。

王万顺头也不抬:「知道了,走吧。」就知道第一个说下工的人,肯定是这货。

有了王大力的率先试探,其他人也陆陆续续下了工。

王万顺记录好最后一个人的工分,麻利的收拾好东西,去找他爹王丰收。

建国以前,王丰收是大伙儿推选出来的村长;建国以后,便顺理成章的做了王家村生产大队的队长。

他爹虽然身为队长,可完全不徇私,照样自己扛着锄头去下地赚工分,能不偷懒就不偷懒。

绿油油的庄稼地旁边,王万顺衝着一个背影喊道:「爹,走了,咱们回家吃饭。」

王丰收听到声音,应声道:「哎,好,我这就过来。」

父子两人结伴,一边唠嗑村里的琐事,一边慢悠悠的走回家。

这时节,盛夏的天空是格外的澄净,西边的天际金霞瀰漫,白云被染上金色,懒洋洋的在天上飘。

极目远眺,能看到半山腰的人家,徐徐炊烟袅袅,像是一副安静到无声的水墨画,充满着诗意与宁静。

还未靠近家里院墙,便闻到一阵及其好闻的肉香味,王万顺深深吸一口气,「哪里来的肉香味?」

第13章

王丰收放下烟袋,布满皱纹的脸庞显露出疑惑的神情,心里也很纳闷。

父子两人对视一眼,加快步伐走进自家院子大门。

只见院子里一角,多了一个用石头垒起来的简易灶台,下面点了一小团火苗,柴禾正劈里啪啦的燃烧着。

程舟坐着小凳子,靠近在火苗跟前,手里拿着长长的树枝,上头串满了麻雀肉,耐心的翻转烧烤。

随着时间的缓慢推移,烤肉的香气越发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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