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是这么想,但她还是早早就站在了朝阳区法院门外等吕静。
只不过吕静还没等来,等来了她的小女儿。
孟真手里拿着一个塑胶袋,袋子里装着两个奥尔良风味的包子,另一隻手还提着一杯豆浆,气呼呼地说:「你怎么不吃早饭啊!」
她特意早起买了放在餐桌上,结果等她出门发现,仪湘根本没拿。
仪湘手里握着温热的包子,看着大老远坐地铁跑来的女儿,内心有些翻涌:「有点紧张,吃不下。」
「吃不下也得吃,不然等会在法庭怎么有力气跟对方律师辩论!」孟真说得义正言辞,忽然嘿嘿笑了,「这话听着是不是挺耳熟。」
「我高考的时候也吃不下早饭,你非让我吃。」
「吃不下也得吃,不然等会在考场怎么有力气写字!」仪湘那天穿着特意从扬州专卖店买来古法旗袍,寓意女儿高考旗开得胜!
整个考场外就属她最亮眼,那天孟真在里面写试卷,身材苗条、举止优雅的仪湘在外面接受电视台的家长访问。
仪湘被女儿盯着吃完了两个包子,喝豆浆的时候吕静过来了。
「吕阿姨!」孟真笑着跟她打招呼。
「真真,好久不见,又变漂亮了。」吕静看到孟真也穿着职场装,「未来的法官,你今天可得跟阿姨一起进去壮壮胆。」
孟真好像考上的就是这个法院,有熟人好办事。
「我就不了,我今天还有事。」孟真侧了侧脸避开吕静阿姨灼热的视线,吕静阿姨还不知道她政审没通过的事儿呢,「你们快进去吧,快开庭了,给法官留个好印象。」
孟真接过仪湘喝空的豆浆杯。
仪湘跟吕静歪歪头,挺胸抬头,气势十足地说:「走!」
「妈妈,fighting!」孟真在身后握住拳头,向她加油,一如高考那日。
仪湘也回过头回了她一个「fighting」,大跨步地走进法院大厅。
明知败诉的概率很大,但你的客户就在身边,应该怎么做?低头沉默不语吗?
当然不,即便判决结果是驳回诉讼请求,在庭审中代理律师也要打出气势,与客户坚定地占在一边,将客户认为不公的地方表达清楚。
辩论环节,仪湘慷慨陈词:「被告公司书面的宣传资料和工作人员的口头介绍,均多次强调该理财产品收益高且十分稳定,极力说服原告购买。
而我方原告是一位家庭主妇,根本不具备辨别和评估复杂结构金融产品的性质、收益与风险的能力,完全是受被告宣传册诱导性广告所误导,受被告工作人员全程引导而办理了相关手续。」
对方律师是信託公司合作的律所资深律师,不急不缓地回应:
「被告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宣传和推介本信託产品的过程中,进行了适当的风险提示、无诱导性宣传,符合信託法律相关规定。
首先,在推介资料第 14 页为专门的风险揭示部分,该部分明确提示『房地产项目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信託计划存在市场风险,如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公司经营风险等』。
其次在签署信託合同之前,被告亦向原告进行了风险说明与提示,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原告其购买的产品为高风险型产品,原告确认其本人已知悉并自愿承担风险。信託合同签署之时,原告签署了《投资风险确认函》。
再次,被告基于房地产市场数据,对投资项目和以往公司项目收益率进行对比得出的收益率结论是客观的,并非诱导性宣传。
最后,信託合同签署之前,被告对原告进行了风险适应性调查,根据调查问卷中原告的测评情况最终得出原告的测评结果为 86 分,属于进取型,可以投资本信託计划。」
吕静紧张地抿嘴,看着仪湘,仪湘根本顾不得她,继续抓住整个信託签订、付款的时间轴攻击:「原告向被告汇款的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1 日,早于《信託合同》签订日期,且信託合同上姓名为被告工作人员在收到汇款后代签,并非原告亲自签名。
被告在《信託合同》签署前未告知说明信託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未将适当的产品推荐、销售给适当的金融消费者,未尽适当性义务,造成原告的毕生积蓄受到严重损失,并导致原告受到利息、律师费等多项经济损失。」
被告律师继续反驳:「工作人员代签为原告自称有事无法前往,已经汇款,请求工作人员帮忙,具体证据可见证据清单中的微信记录。
再次提醒原告代理律师,被告在合同签订前及合同条款中多次提示被告案涉信託项目的相应风险,原告均认可接受。」
庭审现场,被告律师甚至主张放了吕静的那份录像,吕静看着录像中的自己清清楚楚地说明了,「愿意承担这些文件中列明的所有风险。」
短暂休庭后,审判长当庭宣布:「 《信託合同》中原告签字虽然为代签,但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信託合同》中有明确的风险揭示条款,吕静在《风险声明书》中手写风险确认内容并签字,应当承担相应后果。
信託公司在宣传材料中所称投资收益,符合事实,吕静主张信託公司诱导性宣传,缺乏依据。吕静主张信託公司违反适当性义务,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判决结果如下:驳回原告吕静的全部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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