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林恩没有在询问时犯错,那么就不可能判定他有罪。
于是,几分钟后,结果出来了。
林恩·弗拉斯卡在庆典上开枪是出于完全的自卫需求,正当且合理,无罪。
林恩·弗拉斯卡携带违禁品进入学城,按照第十三版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进行当面警告,禁止使用巫师学院一切设施设备,期限三个月。
林恩·弗拉斯卡未按照规定及时拜访导师,按照第八版教学管理条例之规定,当面向导师海姆森·贝尔曼诚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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