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一整天都平安无事。
事实证明李洋充其量只是校园里的小混子,还没有蜕变成社会上的大流氓。
这样也好,也省的林一再提防他。
只不过顾采薇对他这种「胆小如鼠」的行为大加嘲讽。
林一无语。
我他妈是在为谁操心?
……
顾小公主的午膳是和顾长歌女士一起吃的,她早上开车送来,下午放学接走,上课的时候没准就在附近哪个地方呆着。
林一心里在感慨,顾长歌女士这个亲妈当得跟保姆似的。
也不知道是在提防谁。
当然他不会在顾采薇面前吐槽,这孩子看着不太聪明还算好相处,但如果敢说她妈坏话,那是真的会翻脸。
她走之前还礼节性地问了一句:「你要不要一起去?我妈妈很好说话的。」
林一当然不会去,那得多没眼色。
所以他今天终于可以去昨天相中的兰州拉麵试试口味了。
事实证明,能在校门口这种位置生存下来的小店还是有两把刷子的,用料扎实,风味纯正。
林一打了个饱嗝。
……
隔天上午。
对于顾采薇同学来说,如果她能一心一意、全神贯注地听完一节数学课……
那一定是你在做梦。
她拿笔帽戳了一下林一。
林一现在对此已经完全免疫了,也就是课间的时候才搭理一下,上课的时候就当被蚊子咬了。
顾采薇脑袋枕着胳膊躺在课桌上,另一隻手玩着一块橡皮,好像刚才的数学课多么令人昏昏欲睡。
公道地说,黄老师虽然分不清点名册上的名字是男生还是女生,但讲课水平还是不错的。
儘管语速很快,但是讲得深入浅出,很适合他们这个基础的学生。
讲义编得也不错,把解题的思路和要点写清楚,别的废话一句没有。
「林一,你想去美国念书吗?」顾采薇突兀问道。
「美国啊……」
他对大洋彼岸的那个国家没有太多的想像,也没有兴趣。
林一沉吟了一下:「应该不会吧。」
首先,他是从十二年以后回来的,对任何外国都没有这个年代那种普遍的崇拜感。
其次,他的英语课是最烂的。
再深入分析一下原因的话,英语作业是他抄得最多的……
除了作文之外都是选择题,两分钟一张卷子,真的爽。
咳咳。
上面那句划掉。
抄作业是不对的,请所有在校学生不要效仿。
总之,林一看老电影老剧的时候,特别不理解一个场景,就是八九十年代那些拼了老命要出国的人,不惜妻离子散。
有必要吗?
可能这就是代沟吧。
「为什么啊?」
顾采薇抬起头,「大家都说美国很好啊,风景特别漂亮,有很多公园,可以拍很多好看的照片……」
「好玩的地方很多,有迪士尼,有好莱坞,还有夏威夷……」
「好吃的也很多,不过我不太喜欢吃西餐,不知道有没有正宗的中餐馆,我喜欢吃辣的……」
林一打断道:「顾采薇同学,你刚才的话听起来不像是《学在美国》,反而像是《跟着采薇去旅行》,根本不是同一个频道。」
「留学难道不就是这样的吗?」
「谁给你的胆量,诽谤所有留学生的名誉?你知道有人在麻省理工学习了四年,哈佛校园就在对面却一次都没去过吗……」
顾采薇无聊地打了个哈欠,她理想中的留学生涯就是吃喝玩乐的同时拿到毕业证。
「我又不打算去麻省理工。」
也是,不能指望一个用中文听数学课都觉得催眠的人,出去了之后就基因突变爱上学习了,那简直是生物学奇蹟。
「说得好像你想去就能去似的。」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林一被锤了一下,顾采薇这个动作现在使得越来越顺手了。
「好吧,」
林一认真了一点,「你读过《白马啸西风》吗?」
「没有,是讲什么的?」
「和文盲交流真累啊……」
顾采薇:铁拳警告。
「好吧,我的意思是说……」
「你提到的那些再好,可是我偏不喜欢。」
「那你喜欢哪里?」
「我喜欢江南的小桥流水,也喜欢塞北的大漠孤烟;我喜欢夕阳斜照的渔舟唱晚,也喜欢雨后初晴的山居秋暝;我喜欢田园牧歌里的蛙声一片,也喜欢摩天大楼间的万家灯火。」
「总之,我喜欢我的家。」
第25章 暗恋是一种病
充实的学习时光总是短暂的,至少对林一来说是这样。
顾采薇同学这十几天,对于听课仍然头晕脑胀,记的笔记还没有在课堂上发出的简讯多。
这补习班算是白上了。
根据她閒聊中的透露,结课之后顾长歌女士应该会带她回越州,那是她的老家。
越州乃是西施故里,着名的美人乡。
最后一天上课的时候,她好像有点欲言又止,但林一没有主动问,所以最终没有开口。
坚持认真听课了十几天,林一的学习热情已经透支了,当他决定给自己找点其他事情的时候,才发现好像有点无所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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