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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泉不动声色。

抽搐的并不是老妇,而是流淌在她血液里的魔胎。

黑色的魔胎像皮筋似的一抽一抽,非常痛苦。

最后,它大抽一下。身为宿主的老妇被这股力量颠到半空,又重重摔落在地,再也不动了。

魔胎已死。

它的尸体化成片片颗粒,涌向老妇的喉咙。老妇转醒过来,当即呕出一滩黑色的血。

她彻底清醒,呕完血后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要解手。」她的声音还有大病初癒的嘶哑。

尿毒症病人少尿或无尿。她有尿意,说明肾臟已经恢復了排尿功能。

医侍赶忙送过去夜壶;医师们个个惊诧万状。

全场只有镜阿祢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不过他只能憋着,也不好再说什么。

虽然用药奇怪,但病人确实起死回生了。这个结果有目共睹,任谁也不能反驳。

林清泉蹲下来,望着那滩黑血,蜷起眉头开始思忖:

魔胎是通过疾病而寄生的。

因此,疾病就相当于魔胎和宿主之间的脐带;病癒后,这根脐带没有了,魔胎自然就会流堕。

方才的那一阵抽搐,不过是魔胎的垂死挣扎。

想到这儿,林清泉如临当头棒喝。

他当下大悟:

用魔的心臟,可以扼杀魔胎。也就是——

以魔,杀魔。

第17章 价值

以魔,杀魔。

林清泉有身为宿主的敏感。他第一时间联繫到自己身上:

目目是通过双目被剜的外伤而寄生的。

如果吃下魔的心臟,外伤痊癒,本来的眼球会重新长好;而目目失去寄生的条件,必然就会流堕……

绝对不行。

这个结果,林清泉完全无法接受。

因为他不愿意失去视内的能力。

对他来说,最完美的结局是压制目目,让它永远觉不了醒,从而为自己所用。

他要利用它视内的能力,做个眼明的好医生;还要利用它不得不保护宿主的特点,让它在这个魔力復苏的、处处遇险的时代,保护自己。

如果结局不是这个最完美的,那就干脆全毁灭吧,赶紧的。

我是目目的供血人,说白了就是用血养着它的东家。

那么我也有资格,榨干它的一切价值。

「你的药绝不是鱼心这么简单。拥有此等起死回生之效,想必是什么不可说的妖物吧。」镜阿祢很不高兴。

林清泉喜笑颜开,「允许使用任何药物。这是镜大人向我亲口承诺的,该不会出尔反尔吧?」

镜阿祢努了努嘴,不甘心地说:「这一次……暂且算你通过。不过对于接下来的两个病人,不允许你再使用此种来历不明的药物。听见了吗?」

林清泉应付似的点一下头。

镜阿祢更气了,又追问一遍:「怎么,你不服吗?」

他右肩的尸斑在这个时候扩张,从锁骨延伸到大臂,和花花绿绿的刺青交迭在一起。而深层还有更多坏死组织,只是暂未能在皮肤上显现出来。

这尸斑,和人的情绪波动起伏有关联。

情绪激进一些,尸斑就会扩大一些。

随着情绪逐日累加,迟早有一天,尸斑会覆盖全身,人就将在那时死去。

林清泉轻笑道:「镜大人,你说,倘若你面对一个将死之人,还想和他争口舌之风么。总之我是不太想,毕竟他一隻脚已然踏入棺材,那张樱桃小嘴一吐,全是晦气。」

镜阿祢像是被戳中了痛脚,「你……此话何意?!」

「众所周知,病人本人是世界上最清楚自己身体状况的人。久病之人尚能预知时至,更何况是眼见着自己一日日受魔力侵蚀的人。」林清泉笑道,「谁将死,谁心里有数;谁心里有数,谁就能听明白我这话的意思。」

镜阿祢震惊的看向他,肩膀禁不住地颤抖。

「听到魔力,就吓成这个样子了?」林清泉打趣道,「算了。医生本就是日日接触晦气的职业。你我早就都习惯了晦气吧。」

这句式听着耳熟。镜阿祢回想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是他曾经对林清泉说过的。

林清泉将别人得罪过他的话悉数记在心里,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全返还回去了。

这镜阿祢是个言出必行的绅士。

因为他的宣战,不是打嘴炮,真的是实战。

这个道理,林清泉在看到第二位病人时就悟了。

第二个病人,是一般人认知里的疯子。

病人年近三十,三年前开始躁动不安,经常无缘无故打人、骂人,有暴力倾向;近来病情急速恶化,出现了幻视、幻嗅和幻听,总是一个人在阴暗的屋里胡言乱语,癔症严重。为了他的安全,家人只好把他锁在屋里。他却趁下人送饭时,拿竹筷插进下人的喉咙后逃了出来。

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无疑是危险的存在。

而疯病,凭江户的医疗水平也是不可能治癒的。

镜阿祢给他安排这么一个疯病人,居心也是非常明显了。

病人送过来时,手脚捆绑得死死的。他时而对着空气傻笑,时而嘴里骂骂咧咧,双眼充血,对林清泉嗷嗷大叫,举止神态像极了一隻狂犬。

林清泉上前按住摇头晃脑的病人,一搭眼,就看到颅内有一颗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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