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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心中对他的埋怨不由又多了一分。与此同时窗外响起引擎声,令人焦躁不已。

紧接着就是克莱尔不咸不淡地问:「这么快就学明白了?」

所有的思绪、声音交杂在一起,烦躁至极。

第14章

每周四清晨五点半,邮差都会准时出现在半山贰号的门口,往信箱里塞一份新鲜出炉的《纸阅周刊》。

如果钟敏每次都起得早,定会发现今天是个例外。

此刻时间已过五点半,信箱里仍旧空空如也,邮差不知去向。

但只要走出院门探身往右边看,就能看到他那辆送报车正停在叄号门口。

秦聿从回国到今天,住在半山的次数一隻手都数得过来,如果不是为了写信,恐怕昨晚也不会住下。

媒体小报又或各界人士,都将叄号背后真正的住户当作饭后谈资,每逢聚会,免不了要猜上一猜。

不过秦聿多年在外,对港人许多打发时间的做派尚不了解,所以才会告诉陈守全自己和林佑今做了邻居。

陈守全自以为无意间得知的稀罕事实则不然,半山叄号的主人并非秦聿。

自搬进半山,再到发现邻居是林佑今,秦聿可以问心无愧地说全然不知情,一切都是偶然。

房子的主人沈魏坤是他在法国读书时认识的,沈的年纪未到父辈,但论其年龄差也算是长辈了。

秦聿一直觉得自己或许更适合发展忘年之交,比如他和陈守全就是很好的例子。

而与沈魏坤相识的过程,很适合用一见如故来形容。

至于沈魏坤这个名字,即便被港媒登报,知道的人也寥寥无几。

所以有时候费心关注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彼时沈魏坤得知秦聿将动身回国:「你没告诉家里人要回去了?那到时候打算住哪?」

秦聿笑得没所谓:「哪里不是住,租套房或是睡酒店,都一样。」

「对了,一直没跟你说,我早年在港岛投资时买过一套房,至今没住过,不知道你高不高兴帮我去打扫一下。」说是打扫,实则是委婉地希望秦聿能住进去。

「那就多谢了。」秦聿明白他的用意与好心,也不推脱便答应了。

虽说两人是朋友,但秦聿知道,沈魏坤看自己总是免不了会带些长辈对待小辈的意思,在许多方面都有意无意照顾他。

秦聿今日早起,为的就是守到邮差。

五点半没到,他就站在院门口等,见邮差来了,忙冲他挥手:「打扰,能不能麻烦你过来一下?」

邮差不明所以,还是过去了。

「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能不能把这封信和报纸一起放进隔壁的邮箱里?」

「你是要寄信给他们?」只要在一个行业待得久,便能见惯形形色色的人,可邮差从事送信多年,这样的要求还是头一回见。

两户人家明明就是邻居,竟会写信互通。

「不是寄信,就是麻烦你一起投递一下,我不留姓名和地址。」秦聿知道自己看起来一定非常奇怪,在想法实践之前以为十分简单,等真的做了,才觉得无比幼稚且好笑。

但毕竟下定决心,都把邮差叫来了,没有再说算了的道理。

他拿出信封递给邮差:「拜託了。」

邮差来来回回看他好几眼,心想到底是住在半山的人,邻里间必是相识,应当不会有别的念头,最终接过信封:「好吧。」

秦聿一直看着邮差投递完,目送对方离开,确定事情办妥后他才进屋。

只是他没再回卧室睡觉,换了衣服拿上东西,又离开了。

钟敏起床后的要做的事情很固定,先准备早餐,再洗衣浇花,等忙完一阵后才想起来该去取报纸了。

打开邮箱,多亏她今日留了个心眼,看见周刊下面还有一封信。

否则只拿一份周刊,那封信恐要被遗忘许久。

眼下毕竟是假期,她任由林佑今睡到日上三竿起,若非有要紧事从不去吵她,今天也一样。

「起来了?」钟敏指了指餐桌上的东西,「有封你的信,但是没署名。」

林佑今略感奇怪,学校的通告单早就邮来了,最近也没去奢侈品店消费,莫非是哪位朋友越洋寄来的问候信?

偏偏没署名,可真就怪了。

她在餐厅落座,注意力全在信封上。倒满橙汁的玻璃杯拿起又放下,还是决定先读信。

写信人的刻章水平似乎不错,烫金的铃兰火漆印章于封口处呈完美的圆形,比林佑今每次留下的不规则形赏心悦目多了。

她心思一动,特意跑去书房取来拆信刀,小心翼翼割开封口,避免破坏印章的完整。

钟永盛刚从外面回来,多半是给林耀生办事去了,见林佑今坐在餐桌前聚精会神,莫名起了吓她的心思。

他本就是练家子,轻易便能做到走路无声,在她身后冷不丁拍上她的肩膀。

林佑今手一抖,刀片直直划到信封底。

万幸,没误伤火漆印。

「盛哥,你想死请直说!」她抬手将拆信刀举在钟永盛眼前晃了晃。

钟永盛忽觉玩笑开过头,无端后怕起来,万一刀片划到手可就惨了。

「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在拆信。」他道歉说得真心实意,一说完对不起,这件事便算完了,他很会给自己找台阶下:「谁给你写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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