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香烟也是。
不过可能那时的他们距离太远了吧,远到他根本不认识她。
车内安静,甚至可以听到他咀嚼口香糖的声音,许是觉得只顾自己不太礼貌,他将手里最后一片口香糖递了过来。
「吃吗?」
宋清然接了过来,「谢谢。」
她看着手里的口香糖,仿佛还带着男生遗留的温存,想了想,还是拆开吃了。
薄荷味在口腔里蔓延开,宋清然看向他,「你很喜欢吃口香糖吗?」
「还行。」
「哦。」
其实,上一次他给过她口香糖,确切地说她吃到过他的口香糖。那时候的他很少嚼,最起码她很少看到。
有一次,他抽了个给向风,而向风转手就丢给了她。
区别在于,那个,她没吃。直到后来天气炎热,化开了,黏在包装纸上,宋清然这才依恋不舍地扔掉了那个口香糖。
不过,包装纸她倒是留着的。
想到刚刚向风一口一个『我同桌』,何以随漫不经心地问了句,「你跟向风现在是同桌?」
宋清然点了下头,轻轻地应了声嗯。
「那你可得小心点儿,他有病,会传染。」他这语气让人有点捉摸不透,不过宋清然也不可能追问。
「他人很好,就是嘴有点欠,习惯了也就好了。」
何以随抓住了关键词,「习惯?」
宋清然猜测他应该是觉得她跟向风性格迥异,不太可能成为关係长久的朋友。
她想了想,「我看到过这样的一段话:走得越远,见识越多,认识的人越多,你就越能体会到,人这一辈子,你真的在意的,同时又在意你的人,就那么几个。这几个人,就是你全部的世界。」
「我总觉得人与人之间无论想发展成怎样的关係,都肯定是需要时间去磨合的。但当你一旦认定了某个人的时候,就值得你花费时间与感情。」
友情如此,爱情更甚。
年少轻狂,总觉得应该出去见世面,结交更多的人,可回过头来,能站在原地等你的,依旧是最初的那批人。
许久,男生收回落在她眼睛里的视线,低头应了声。
这大概是她回来后同他说话最多的时候了吧。
男生视线忽的一顿,宋清然顺着看过去,街道尽头的垃圾桶旁边没有路灯,只有一个特别大的梧桐树。黑暗中远远望去,只看到一团东西在动。两人对视一眼,齐声喊了停车。
下车走近看清楚后,宋清然直接伸手摸了过去,「是金毛。」
这个年代会养金毛的能有几个呢?又怎么会突然遗弃呢?
何以随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往它身上仔仔细细地看了一圈,摸到脚的时候它就发出痛苦的呜咽声,五官都在抗拒,可始终没有反抗的念头。
何以随把手电筒往它的脚那里探去,伤口已经腐烂了,不像是被车撞的,也不像是打架伤到的,倒像是被人打的。
养狗的人最看不得这些,宋清然眉毛蹙成一团,梧桐之前生病住院的时候,她也是心疼得不行,两人合力将它抱到了梧桐树下的一个石凳上。
宋清然轻声安抚它,而何以随则跑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了水和火腿肠,它应该是饿了好几天了,吃得狼吞虎咽。
何以随给出了自己的判断,「应该是走丢了。」
「那我们能帮它找到主人吗?」
何以随将水捧在掌心凑到它嘴边餵给它喝,摇头道:「你看它弄得那么脏,身上的毛好几处都结了团,肯定是丢了很多天了。」他又抬起它的脚掌看了看,「你看它这脚掌磨损的痕迹,肯定是走了很远的路了。」
「按理说狗一般都会记得自己回家的路,金毛可是寻回猎犬。而且你看它刚刚还会跟路人龇牙,可是对你就很友好,最起码说明它是有分辨能力的。」
宋清然觉得他分析得很有道理,「所以呢?」
「刚刚我问了一下便利店的老闆,他说这条狗已经在这附近溜达了很久了,但是在这之前,他并没有见过这条狗,所以排除它住在这里,那么很有可能它记得自己就是在这里和主人走散的。」
倒是已经知道答案,但宋清然还是随口问道:「你这么了解,是因为养过狗吗?」
他垂着眼眸,敷衍地应了声嗯。
宋清然摸着狗的手一顿,抬眸看了他一眼,又很快低下头。它的眼睛那么清澈无害,「狗狗,你在等你的主人来接你回家吗?可是你都等了那么多天了,还要继续等下去吗?」
见它喝够了,何以随又倒水洗了下手,冷风过境,他五指被冻得通红,宋清然从口袋里拿出纸巾递给他,他接了过去,淡声道:「等不到自然也就不会再等下去了。」
宋清然摇头,并不赞同他这句话,「不是这样的。」
不是这样的,狗狗的心思很单纯,它不知道自己可能已经被主人放弃了,它只知道待在原地等。
何以随轻嘆口气,脱了自己的外衣给它盖上,倾身将它抱了起来。
「我找找看,找不到就给它找个领养。」
宋清然抬眸看向他,柔声道:「好。」
另一边,唐六一上车后总觉得哪儿不大对劲,直到到家门口了要下车的时候才猛地想起,操,她苹果落电脑桌上了。
她自己的倒是只剩下个苹果核了,不过宋清然那个她放在那儿还没开始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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