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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庚愣了下,也对,这么一对比,陆洵的性价比确实更高。转移话题说道:「我让苏苏带人去松海,你想住玫公馆的话,每天都要有人打理。」

「也好,我不喜欢身边有太多陌生人。」唐绯将车子开进玫公馆的大门,停在喷泉池边上,下车沿着右边的路往里走。「园艺师多派个过来,以免别家往我这里掺沙子。」

路两边栽着的银杏树,比这房子还大,一百多岁。秋末冬初的时候,会落下一地金黄。现在覆下的树荫,遮住炎热的阳光。

各色玫瑰花占据了花园的三分之二的位置,从空中俯瞰,会看到玫瑰花对称布置在中轴线两侧,每一处又按各式对称花纹曲线排列,强迫症患者的福音。

最早是一大块草坪,据说还养着几隻羊和鸡,符合日不落乡村风格。第二代屋主的夫人深爱玫瑰,便改造成了玫瑰园。经过两代人的不懈努力,做到如今的样子。

虽然不喜欢玫瑰花,废掉太过可惜。这两年春天都有移栽过来一些名贵品种,或者可以改改图案,让它们没有那么巴洛克。

主屋两侧种植了芭蕉、罗汉松、盘槐等树木,算是一小部分华夏元素。

电话铃声响起,一个陌生号码,唐绯有些无奈地接起来,「唐先生,我已经成年,有足够的辨别能力。」

「温妮,是我。」忍笑的声音从听筒传出来,听起来还是个少年。

唐绯翻了个白眼,推开房门走进大厅。门窗特地选用带有疖疤的木料,并保留粗糙的斧角痕迹,裸露的棕墨油烟色橡木构架屋架。轻声笑道:「史蒂文,我在玫公馆,」

「35分钟后见。」史蒂文轻声笑道。

唐绯收起手机,来到东部的二楼露台,坐在沙发上欣赏楼下的玫瑰园。按方伯的习惯,苏苏他们定然是一早就出发赶来松海,二十分钟内就会到达这里。

今晚可以住在这里。

十五分钟后,苏苏带着八个人来到玫公馆,各司其职地忙碌起来。

十分钟后,苏苏端着茶点来到二楼露台,点心是今早早起在祁园做的,茶是铁罗汉。

「苏苏,来笑一个,不要板着脸,太浪费你的美色。」唐绯端起茶盏来,边闻茶边笑道。

苏苏坐在唐绯的对面,将莲花糕夹到一个淡青色小盘里,用白玉小刀切好后,放到唐绯面前。

唐绯放下茶盏,好奇地问道:「苏苏,你是不高兴我结婚了,还是不高兴你要来松海陪我?」

苏苏抬起头来,可怜兮兮地看着唐绯,说道:「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找一个小白脸,更不明白为什么陆延亭会答应那个小白脸入赘。」

「我喜欢变动最少的情况。」唐绯叉起一块点心来吃,淡淡地笑道,「他入赘,我就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节奏,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还有自己喜欢的城市。这么想,你的心情会不会变好一点?」

苏苏有点茫然地眨了下眼睛,祁园主人,本来就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任何东西啊……呃哦哦,忘了绯绯还不知道这个消息。

「小姐,史蒂文……先生来访。」

「我下去接他。」唐绯站起身来,直接从露台跳到院子里。

苏苏:「……」

总算明白绯绯为什么不喜欢穿裙子,确实很不方便。

唐绯走的是玫瑰园的中轴线,看着不远处的人,停下脚步,伸开手臂,等着他。

史蒂文走近唐绯,傲娇地说道:「我已经十八岁,不再需要拥抱。」

唐绯看着眼前比自己高多半头的少年,笑道:「去年某人还因为我没有配合,闹了三个月的脾气。」

史蒂文轻轻拥抱了一下唐绯,依然傲娇地说道:「既然你想,那我就满足你的愿望。听说有人要在松海搞事情,我来凑下热闹。」

唐绯转身朝别墅走去,有些宠溺地笑道:「午饭我们去家小餐馆用餐,那里的老闆挺有趣,你可以和他合作搞事情。」

史蒂文默默跟在唐绯身后,温妮说有趣的人,一定不错。这世界上值得他信任的人,排名第一的一定是温妮。

唐绯嘴角上扬,露出满意的笑容,傲娇、聪慧又听话,是史蒂文能一直跟着自己学习的原因。

「温妮,你这里的玫瑰有几个品种很一般,我发消息给爹地,让他将花园里的那几个古早名品送过来。」走到别墅门口,史蒂文轻声说道。

古早名品才适合这种老式别墅,温妮对这些小事不上心。

「叫我绯姐,在华夏没有几个人知道,我是温妮•唐,也不需要别人知道。」唐绯推开房门说道。

史蒂文耸了耸肩,说道:「爹地有提前说,我不喜欢这么叫你,感觉把你叫得很老。」

第30章 私奔

唐绯用不容反驳地口吻说道:「必须叫绯姐,不然我就把你打包扔上飞机,让你爹地安排你去挖矿。」

史蒂文无奈地耷下双肩,轻声叫道:「绯姐。」

别人的话爹地不会听,温妮的话……会一字不差地执行,还会每天拍照片发给她,证明他没有留着力气吹汤,让温……绯姐白费口舌。

唐绯坐到窗边的沙发上,问道:「你是住在我这里,还是你爹地安排的住处?」

臭小子没有带行李,想在外面撒欢。

「你不是住公寓吗?」史蒂文有些好奇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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