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在考虑理察的建议:「如果真的要接受采访,保险起见,采访我们的人要签订保密协议。不能留下影像资料,不能描述我们的形象特征……你觉得哪一家媒体,或者哪一个记者会接受这样苛刻的条件?」
理察无言,于是此事被按下不提。
第二天,理察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那名地下DJ没少在私人电台宣传他们的歌曲。
那DJ说:「有一名NME的实习记者找到我这里。放心,我没提你的名字。我只是帮忙传个话,他愿意同意一切条件,只要能获得一个采访机会。」
理察在纸条上记下那名记者的联繫方式:「托尼·福勒是吗?我知道了,谢谢。」
「嘿,瑞克,我口风很紧的,能不能偷偷告诉我这隻『青鸟』究竟是从哪里飞来的?看在我们关係这么铁的份上。」
「你很快就会知道。」理察滴水不漏地挡回去。
他将纸条揣进兜里,拎着公文包走出律师事务所。
「理察,你去哪儿?」他刚好和父亲擦肩而过,长者严厉地盯着他看。
他不动声色地扬起嘴角:「去见客户。」
第31章 Chocker
威廉趴在沙发上,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公路骑士》的成功带给他自信,他的灵感源源不断。
「我又写了两首歌。」威廉说,「埃迪你帮我看看?」
爱德华正在书桌前计算帐单,听闻威廉的话,他立刻放下手里的工作走过来。
他接过乐谱翻看,果然是两首新歌,一首叫《彻夜狂欢》,一首叫《与我共舞》。
「《彻夜狂欢》的风格和《公路骑士》很像,是吧?」爱德华立刻看出这点,「而《与我共舞》不太一样,是一首温柔的情歌,甚至不太摇滚。」
「是的,」威廉说:「这两首歌曲的灵感都来自『午夜』的客人。我想为他们写首歌。」
爱德华立刻联想到商业上的意义:「这样适合跳舞的歌很好卖。」
毕竟这个时代娱乐项目很匮乏,许多人最大的休閒方式就是在舞厅或是酒吧里跳舞。
「那这两首歌你觉得哪首比较好?」威廉问。
「我觉得都很好,但如果你问我接下来发哪首的话,」爱德华给出了他的建议,「我觉得还是选择《与我共舞》。」
「为什么?」
「它的风格与《公路骑士》截然不同,可以向乐评人展示我们多样的创作能力。而且它非常浪漫温情,能够在公众那里挽回一些我们乐队目前的道德风评。」
毕竟他们现在的风评已经与街头混混无异,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也是飙车党中的一员。
「好吧,那就《与我共舞》。」威廉点点头。他只关心一件事:「《公路骑士》赚了多少钱?我们这次可以在录音室里待多久?」
不愧是威廉,赚了第一桶金后,想的还是拿来录歌。
爱德华说:「足够你用,你这次想录多久录多久。除开这个,你还能攒下一笔钱。」
威廉欢呼一声:「太好了!我们能用多轨录音机吗?」
「当然。」
「能……」威廉小心翼翼地试探,「雇一个录音室乐手吗?」
爱德华哭笑不得:「雇几个都行。」
「哇,爱德华,我觉得我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威廉,这是你第一次自己挣到钱。你就没有想过吗,除了用来录歌,你剩下的那部分钱想要怎么花?」
「怎么花?」威廉被问住了,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沉思许久。
威廉至今仍和爱德华挤在一间小卧室,两三套西装来回换,袖口都磨毛了,以前定製的皮鞋有些挤脚。
但他左思右想,想不出用钱的地方:「我想有一台自己的钢琴,但是现在能去布里茨先生家里借用,其实也还好。」
「想不出来,」威廉冲爱德华笑,「那就请你帮我存起来吧,我想用的时候再找你要。」
爱德华无奈地嘆气:「你啊,如果没有我该怎么办?」恐怕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
不过没关係,反正威廉有他。
爱德华在心里暗暗发誓,他要让青鸟乐队成为商业上最成功的乐队,让他们有钱到不用考虑钱的问题。让威廉永远做一个不问俗事的天才。
「嘿,伙计们!」此时乔尼和麦可回来了,乔尼正兴奋万分地挥舞着一份报纸,「你们猜这是什么?」
威廉读着标题:「《旋律製造者》。」
这是音乐刊物的鼻祖,在乐迷心目中有着独一无二的地位。
「没错,那你猜猜它的头条是谁?」乔尼故弄玄虚。
麦可倒是不卖关子,直接夺过报纸,展开给威廉看。
【青鸟乐队——冉冉升起的明日之星】
加粗的黑体标题非常有衝击力。
爱德华却第一眼注意到报纸头版上的黑白图像:「这是我们的照片?他们哪里得到的?」
照片非常模糊,经过黑白印刷后就更加看不清楚,只能看到四个戴着墨镜的模糊人影。
「应该是我们之前在『午夜』表演时被偷拍了,没想到当时会有乐迷拍照。」毕竟这个时代有照相机的人是少数,会用宝贵的胶捲拍一支名不见经传的乐队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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