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的。
企业再向民营非盈利组织提供借款,借款用于其他项目,到期无法偿还,以现有资金归还借款,也是免税的,然后民营非盈利组织破产解散,将项目交由企业实际控制的下一个民营非盈利组织,以此滚动。
这种模式在后续会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而消亡,但此刻确实是一种合法合规的方式。
但这种模式运转周期长,和吴楚之的意图违背了。
吴楚之摇了摇头,“颜叔,这不是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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