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上面却希望往大了查。唉,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捞银子。”
明朝反腐败的重要神器,就是言官制度,朝中有御史,六部还有六科给事中,这些人官职低权力却大,专职揭发贪污腐败。自从明朝开国起,就叫天下贪官闻风丧胆。但发展到明末时,言官们却更落下了诨名:受贿之魁!
明末的言官,各个都是“广纳贿遗”的地步。揭发腐败?人家就是打着揭发腐败的旗号捞钱呢!
甚至到了崇祯年间时,就算是不出名的小言官,都找到了发财门道。《三垣笔记》记载,每当官员入京汇报工作,京城的言官们就奔走相告,连呼买卖上门。接着就组团跑到人家住所里去敲诈,不给钱就给你罗织罪名。有时一个官员进京,竟要应付几十个言官。还有些京城无赖,冒充言官去敲门,轻松就能敲一大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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