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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小主子

手无寸铁且弱不经风,当肉吃都嫌硌牙。没错,这就是江十一能活下来的原因之一。

走近了,他终于转过头来向江十一投以警惕的目光,像一只护食的野猫。江十一看着他手里握着的某人的手臂,正放在火上烤。

下意识动了动自己手臂,确保它还连着肩膀,江十一若无其事地快速离开,其实,还有一点不舍。身为活物,谁又能明目张胆地抗拒饥饿呢。满地都是食物,只要哄自己那是猴子肉,咬咬牙闭着眼吃几口就不会饿死,至少能保当下不再受饥饿折磨。

可是,那样之后又将该为了什么活着呢?

矫情。

他不等哑巴了,相识不过几个时辰,连他长什么样都还没看个详细,没工夫管他死活。他只想快些离开这个地方,因为香喷喷的气味将要摧毁他的仅存不多的矫情。

食欲依然是指南针,哪儿能有吃的就去哪儿。要么天上掉馅饼,要么掘地三尺兴许能找到些果腹的宝贝,要么…顺着残破的官道,肯定能到达下一座城,或许城里有吃的。

这就走吧。

拖着受伤的腿。

荒废的田野,遍地的尸骸,被啃光了树皮的树林,死气沉沉的大地,为什么要急着去死,如今这不就是阴曹地府的场景了。几个时辰的路,江十一竟没有看到除了鸟之外的任何活物。

突然,一架翻倒的马车闯进了视野,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女人的哀嚎与一群男人的嬉笑。

“滚开!老子先来!大半年没尝过女人的滋味了。”

“谁让你把那个也给杀掉的!”

“小心点,别又给弄死了!”

“大哥可得给我们留个活的!”

江十一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观望,他知道那是怎么回事,这样的事,隔三差五都能碰见一回。平世里,金钱即正义;乱世里,武力即正义,纵使平世里的有钱人,到了乱世也毫无正义可言。而无论平世还是乱世,对江十一来说都没有正义,他的这份好习惯在平世里养成,到乱世里发扬光大。

那些禽兽专心致志地精虫上脑,完全没看到走近了一个人。江十一稍稍打量了翻倒在地的马车,马车不错,应该是个富家千金。但他没功夫惋惜,他看中的是车前的宝贝,一匹雪白骏马。

江十一没骑过马,但是骑过牛,不至于手忙脚短,二话不说赶快翻身上马,正要驱马开跑,却听见身后有一声悲凉的求救。

“救我!!!”

回首,那可怜的姑娘全身白肉上都挂满了禽兽,她发现了马上的江十一,希望这个陌路人正好能是个行侠仗义并且武功高强的大侠。

她肯定没看仔细。

江十一没资格当那样的人,或许有怜悯,她将会被十几个禽兽凌辱,如果这次没死,那就是下次死,若还是侥幸活下来,她的下场还是死。因为江十一还听说,女人和小孩的肉是上等珍品。但江十一无力与这一切有任何关联,弱小使他无法阻止这些,矫情使他无法实施这些。

禽兽们也发现了江十一这个盗马贼,并有几个提着刀朝他跑来。江十一驱马往前狂奔,不再回头,他仿佛看到了那个姑娘眼中的自己,眼睁睁看着那个陌路人变成大侠,然后又迅速从大侠变成盗马贼,扬长而去。

禽兽们自然追不上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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