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内我就律师函你!】
发完这篇po文,言瑶又给自己那个便宜老爸言琛打了个私人电话,请求他帮助了一点事情,有关晃音侵权的事情。
而护短的言琛当然是同意的,这样言瑶的计划下一步有了继续进行的能力。
挂掉电话,言瑶坐在别墅工作室里,电脑前的电竞椅上,往靠背上一靠:“先看看你有没有悔改的意思吧。”
......
与此同时,清北市一栋大楼内的办公室里。
“这就要狗急跳墙了?呵呵......”
“自不量力,一个电音厂牌旗下的音乐人,还是国内的电音厂牌旗下的音乐人,还敢这么刚?你自己气去吧。”
晃音母公司字节跃动的曲库负责人梁建越,正舒舒服服的端着一杯热咖啡,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看着电脑上显示的Y.A.O刚发的微博po文,倒是慢条斯理,一点都不急。
Y.A.O这件事情,他认为不值得他去慌。只要危机公关处理的够快够稳,就能在事情闹到最大之前扑灭,就什么事情都不会有。
这个音乐人签约的EastReocrds虽然是乐鼎娱乐旗下的公司,但是由于其前身公司的原因,这个厂牌有着高度的独立性,也就是说如果要打官司的话,只能凭借着EastRecords自己的能力去打,靠不上上面的乐鼎娱乐。这么家公司若要打官司的话,是打不过晃音的。
没错,华夏对于版权的领域是非常重视没错,但是,这是以当事人有足够的财力和精力,花费的起足够代价,来提起法律的维护为前提。
换句话说,没钱,没时间,打你傌的官司?维你傌的权?
所以梁建越完全不在意,就看着这个音乐人跳好了。
年轻人嘛,没吃过苦头,现在不肯放弃那几首歌的版权,那就‘等’到她碰壁了,‘乐意’和他合作的那天就行了。
—分鸽线—
十一假期内还有一更哦~
下次更新时间:10月5日。
书友群:81131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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