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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知他们去了哪里?」

男子摇头,指了指北面,「他们往东北方向去了。」

林知惜拿出舆图,「那就是往延安府去了」,她蹙眉看着男子,「庆阳府的知府没有抵抗吗?」

男子捂着脸,哭得伤心不已,「没有。那狗官早就逃了。我们一家老小全都死了。我前几年伤了一条腿躺在床上不能动弹,只能藏在地窖才侥倖活下来。」

「那剩下的百姓呢?」

「听说平阳府有兵,他们逃去那边了。」

林知惜默默嘆气,让人将男子带下去好生安顿。

陆霄见林知惜脸色黑沉如墨,宽慰她,「姐姐,再明日咱们就去延安府,到时候我将陈起的人头割下来给你当下酒菜。」

林知惜摇头,「我没想到这边情况会这般恶劣。」

她有平安镖局,在各地都有脉,但是对起义军内的情况却是知之甚少。因为起义军仇富,镖局做的就是富贵人的生意,担心遇到起义军丢掉性命,所以平安镖局都是避开几个起义军所在的城镇。

她以为起义军首领顶多不拿属下当人,没想到他们还能坏到如此地步。

陆霄抿抿嘴,「这跟你没关係。杀人的又不是你,你别多想。我看还是替这些死去的百姓报仇!」

林知惜拧眉,「之前打听到起义军有十五万士兵,但是经过他们一路砍杀,恐怕不止十五万。你传令下去,让他们处理好尸体,开始蒸未来七天的干粮。明天一早就出发,将包袱全部卸下,轻装简行。」

虽然她带的都是精兵,但如果对方人数众多也是一大麻烦。为了节省体力,他们最好还是将些不必要的东西留下。

陆霄领命而去。

翌日一早,清理过的街道没了腐臭,重新有了人间模样。

士兵背着包袱,扛着武器浩浩荡荡往东北方向追去。

一天一夜过后,前去打探敌情的斥候骑着快马回来禀告,「主子,二十里外有一群人驻扎。看他们的穿着应该是起义军。」

二十里地?

三天过去,他们走了才八十里?这速度也太慢了吧?

林知惜头一次遇到陈起这种首领。攻占地方后不想着安抚百姓,在各地留守军,反而屠戮治下的百姓,他这行为不是为了皇帝倒像是杀人泄愤。

不过奇葩到哪时都有,她只微微惊讶过后,就命士兵稍做歇息,补充体力。

也不必烧火做饭,吃些干粮,喝点水,歇歇脚,继续追赶。

三个时辰后,他们追上起义军。

彼时起义军正因分配多寡起争执。

起因是因为他们抢来一群女人,在分配的时候,周魁率先挑走十几个,而与周魁同样是都是副统领的骆峰心生不满。

都是二把手,谁也不比谁高贵,凭什么每次都由周魁先挑选。他只能剩下些丑巴怪?

两个副统领互看对方不顺眼,请陈起裁决。

陈起偏袒救过他性命的周魁,忍让过数次的骆峰这次不打算再忍,撸起袖子就要与周魁干一架。

两人打得难舍难分,陈起根本劝不住!

敌军来临时,哨兵吹哨警醒,其余人这才拿起武器防卫。

林知惜打得他们一个错手不及,再加上这三年前他们并没有真真正正打过一场仗,又因为好吃好喝养了三年,个个养得膘肥体壮,走起路来气喘吁吁,许多士兵连武器都拿不动。不到半个时辰胜负已定,起义军缴械投降。

起义军三位统领被五花大绑带到林知惜面前。

距离上次见面已经三年多,那时候林知惜以男子打扮,陈起只觉得林知惜眼熟,却始终没认出她。

林知惜也没有要相认的意思,早在当初她就放弃陈起这个人,此时更没有相认的必要。她看也没看这三人,大马金刀坐在陈起之前坐的椅子上,上好的红酸枝平整润滑,光泽厚重,上面却铺了一张去岁刚刚打到的虎皮,平添了几分匪气。

她不喜皮毛,直接命人将虎皮收了,两手随意搭在椅子上,看着士兵有条不紊清点战利品。

她的那些死士入了镖局成了镖师,早早就学会识字算帐,打起算盘来啪啪作响。

那些流民出身的士兵和陆霄带来的士兵自然不会这些,时不时回头看上几眼,眼神都带着憧憬与钦佩。

过了半个时辰,凤至过来报帐,「主子,一共有五千石粮食,金银珠宝六十多车,还有女子六百多名,颜色甚好。」

林知惜挑了挑眉,凤至走南闯北,连他都说好,那说明确实长得美。

她让士兵将这些女子带过来。

这些女子有些是父兄所献,有些被起义军掳起,大多都身不由已,林知惜可怜她们的遭遇,有心想放她们一码,「我给你们两个选择,一条是留下来成为我的属下,为我分忧,从此以后不必再以身侍人,能堂堂正正活着。二是你们自谋出路,是好是歹听天由命。」

女子们面面相觑,都在等别人拿主意。而这里面年纪最大的柔娘走了出来。

她出身青楼,本是府城青楼头牌,起义军闯城后,大肆烧杀掳掠,老鸨和管事为了活命,将她们一干姐妹献了出来。其他姐妹被陈起赏给那帮糙汉,□□至死。而她因为年轻貌美,被周魁挑中,刚开始待她如珠如宝,待后来他收的女子越来越多,她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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