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侧踢过去。虽然他的鞋太过破旧,不足以踹断对方的骨头,但任何人的膝盖都承受不住这个角度的袭击,警察倒在地上。
路克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会的这种搏击方法。
警察的鼻子和嘴巴都在流血,他用左肘支撑起身体,右手去拔枪。
在枪从枪套里抽出之前,路克扑了过去。他抓住警察的右前臂,把他的手朝混凝土地上猛力一摔,枪瞬间脱手。接着,他把警察拽起来,一扭他的胳膊,让他背朝自己,把警察的胳膊向后上方掰,身体猛然往下一压,两个膝盖都落在警察的后腰上,差点把他的肺撞出来。最后,他捏住警察的一根食指,使劲向后掰。
警察尖叫起来。路克继续用力,他听到一声脆响,警察晕了过去。
“你暂时不会去欺负别的流浪汉了,”路克说,“白痴。”
他站起来,捡起那把枪,退出所有子弹,扔到空地另一头。
妓女盯着他说:“你究竟是谁?埃利奥特·内斯?”
路克看了看她。她很瘦,透过妆容可以看出她的气色不好。“我不知道我是谁。”他告诉她。
“好吧,你不是流浪汉,这是肯定的。”她说,“我从来没见过酒鬼能揍倒希德那样的肥猪。”
“我也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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