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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猛剧烈摇晃了两下,最终减速停靠。

人赃并获,证据确凿。

两名下来的中年男人直接被警察铐上了手铐,流下两行铁窗泪。

听那群警察的意思,这批狗狗会被送到流浪动物基地。

郁汀鬆了口气,自己果然没那么容易死。

众所周知,男主都是世界的气运之子。

如果他的猜测没错——自己一定是捲入了那本叫《把二哈捡回家后我们相爱了》的书中,作为故事的主角,註定要开始英雄史诗的篇章。

可现在的问题是,他变成了一隻狗。

还是一隻伤痕累累、连其他狗都鄙视的二哈。

任谁都不会觉得他是男主吧……

郁汀摇了摇头,驱散这些丧气的念头。

当务之急是活下去。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他当然不肯去什么流浪基地,趁搬笼子的工作人员不注意,扒拉开门锁,纵深一跃跳了下去——

啪叽!

成功落地。

只是郁汀整张狗脸都皱成了一团,好特么疼……

其他狗震惊地看着它。

大概在想这二哈是疯了吗?

身后,工作人员惊叫:

「快!这隻哈士奇要逃跑了,快拦住他!!」

郁汀:拜拜您嘞。

他当人时好歹曾是个短跑运动员,变成狗也不赖。

就算断了条腿,跑起来也飞快。

人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一瘸一拐地消失在农田小路尽头。

这是一个脏乱陈旧的城中村。

湿漉漉的小巷子里散发着垃圾和下水道的气味,每隔半米就停着一堆电瓶车。

也许是白天大家都去市里上班的缘故,周围人并不多。

郁汀确认甩掉那些人后,累得瘫倒在路边。

倒下的那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本来他的身体就已经遍体鳞伤,能撑到现在完全凭藉一股求生意志力。

眼皮耷拉着。

迷迷瞪瞪间,郁汀似乎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他拼命睁大眼睛。

视野里一身白衣的男人,手里拎着几箱营养品。

那张令人过目不忘的漂亮脸蛋、冷清疏离的气质——

不是顾荆芥又是谁?

郁汀:自己怎么会快挂了还会出现这种古怪的幻觉……

晦气。

这时三人有说有笑地走了过来。

走在最左侧的女生崇拜地说:「顾先生,您真的好机智。我刚打电话过去,果然他们说狗肉车已经被成功拦截了,您救了十几条生命呢。」

男人没说话。

路过垃圾桶时,他沉默地掏出一隻口罩戴上。

气氛一时冷场。

右侧的棕发波浪卷女人开口:「童韵诗,前面就是你家了吧?」

女生指着不远处说:「对,就是那里。我爷爷应该在家。」

童韵诗?

郁汀打了个激灵,垂死病中惊坐起。

这个名字……是《把二哈捡回家后我们相爱了》的女主!

果然。

郁汀确信自己穿书了。

穿进了这本以现实世界为媒介的萌宠粉丝同人文……

他当时只看了书的开头,但对这个女主可谓是印象深刻。

因为她可太穷了。

虽说在设定里是某遗落在外的真千金,但之前的家里欠债,与养爷爷相依为命。

即使连打两份工也顿顿吃泡麵,把二哈捡回家后只能省出里面的假牛肉粒餵养。

郁汀当机立断,快逃!

不仅是为自己往后的伙食生活考虑,他也想到了对方——

如果自己不被这女孩捡走,牛肉粒丰富的蛋白质就能让她吸收了。

然而童韵诗走了没两步就注意到他,惊喜地叫道:

「是哈士奇!天啊,我感觉刚才在狗肉车上看到的就是这隻……」

顾莎凑近端详片刻,说:「这不能吧。难不成它还知道我们救了它,特意跳车跑过来?」

郁汀闻言微滞。

果然书里处处都是巧合,女主竟然在无意间就救了他。

童韵诗蹲下身,温柔地摸了摸哈士奇的狗头说:

「真的,我记得它身上的伤痕,跟这隻都一样。」

郁汀完全不想被摸,但他已经没啥力气挣扎了,只能默默偏过一头扎进臭水沟。

果然童韵诗赶紧收回了手。

顾莎:「那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童韵诗:「哎,怪可怜的,要不我把它带回家养吧?」

郁汀:漏!咱就是一整个大漏特漏!

经历一天逃亡,郁汀身上脏得如同在泥里滚了一圈,近乎看不清原本的毛色。

而且他穿过来时就已经是成年大狗的样子了,看着就很重。

两个女孩商量要怎么抱它起来。

顾荆芥在一旁看着,丝毫没有要施加帮助的意思。

视线再落到对方身上——郁汀咬了咬舌尖,一丝剧痛袭来。他明白自己没有产生幻觉。

以顾荆芥的身份,的确不可能出现在这个破旧的城中村。

但如果这是一本小说,那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同人文大多是梦女。

顾荆芥作为书中后来喜欢上女主的男二,被作者月老牵线,肯定会跟童韵诗产生各种各样的联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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