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都肯吃,只能打电话联繫对方。我心情一好,早饭也有了食慾,吃了两碗粥。可惜吃了之后没等出门,都吐了出来。混着血,格外带劲。蒋磊见我这样,刚想叫我好好在家养病,我把嘴一擦,发号施令:
“出门!”
“你可真是不要命。”他换挡,踩油门,发泄一般。
我整整安全带,笑道:“我也想要啊,但是得有人给啊。”
他斜了我一眼,没做声,过了会儿,问:“我那天要是没去,你怎么办?”
我知道他指的是跟程远风上演全武行那天,于是笑笑道:“那就求他给我个干脆的,直接打死我算了。”
他嘆了口气:“所以我有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劝你,你是我见过的最不把自己当回事的人。”
我还是笑:“这不是,谁都有年少轻狂犯傻的时候么?”
“那你现在不傻了?”他扫了我一眼,“不想用自己的死给他沉重一击了?”
“我现在就想好好治病,能活多久就活多久。指望这种人会后悔,真是太天真了。”我调下车窗,“是不是醒悟得太晚了?”
“不晚。”他把车窗调上去,“永远都不晚。”
我们要去的,是城市的西边,而我们是从城市的东边出发,即便走最快的路也要两个多小时,跨过这个城市。我几乎把脸贴在车窗上,心里头明白,这样的车水马龙是看一次少一次了。
然后,就走到了那条我最熟悉的路。
每天早晨上班都会走这条路,高峰期堵得一塌糊涂。市政规划乱七八糟,明明写字楼林立的街道,不拓宽路面不说,竟然放纵小商贩占道经营。于是每天早晨,不仅要在车流里穿行,更要小心避让小商贩卖早点的推车。
我知道自己整个身子贴在车门上的姿势也许很不好看,但面前的大楼里有我的心血。为了这家公司,我做了许多从来不敢想,更不敢做的事。
如今我要放弃了。
前方一如既往堵车,但因为不是高峰期,路况稍好。我仰着头,不经意间,却扫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真是好久不见。
他瘦了些,脸颊两边凹陷下去,冷风中被吹乱了头髮,也顾不得整理。胳膊里夹着包,显得行色匆匆。他身上穿的那件大衣是去年我给他买的,当年的新款。那时他大概就已经有了宋晓,我却不知道,大衣买回来,他很喜欢,不到脏得没法穿就一直裹在身上。大约每个深夜,他都带着我赠予的温暖,到宋晓的住处。
我趴在窗上看着他,直到车子缓缓开动,将站在路口等绿灯的那个身影抛在后面。蒋磊转头看了一眼后视镜,问:“你在看什么?”
我摇摇头,深深觉得疲惫:“没什么。”
精神不济,昏昏沉沉睡了过去。醒过来时已经到了目的地,蒋磊从后座拿出件大衣甩给我,叫我别冻着。我把大衣纽扣仔细扣好,如今也知道生命宝贵,连冷空气都要躲避。近年来本市人口缓慢增加,老龄化日益严重,城郊有点风水的山头建起大大小小的公墓。我跟蒋磊沿着水泥台阶一路往山顶走,据说某处墓穴风水极佳,能保证人往生极乐。我倒是不惦记极乐不极乐,只是别太逼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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