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这么苦的东西简直是要了命了。
但是周经纬做的苦瓜一点都不苦,清香爽口。
排骨汤也很鲜,调味料似乎至用了点薄盐,却让食材本身的鲜美更好的游走在舌尖。
「你这手艺可真是太棒了,你要是在翠花店附近开一家,保证能把他的生意都抢光!」
「没这打算,我其实并不是很喜欢做饭。」
至于为什么会做饭,确实是生活所迫。
在没进社会之前,他确实不会做饭。
一直到离婚之前也是,进厨房就像一场灾难一般。
最后从硝烟中端出一盘乌漆嘛黑的不明物体当做战利品。
直到自己一个人带孩子,他也想过让孩子跟自己一起吃外卖对付对付。
但是那些公众号上经常说,吃外卖多了小孩子可能还没成年呢就得了一大堆老年病。
什么三高什么糖尿病说的人心头一颤一颤的。
如果周经纬自己一个人生活确实不太会考虑这些,怎么过都行。
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家里确实有个孩子。
孩子不该和他这个失败的父亲一样浑噩度日,他是应该拥有美好的未来的。
因为关係到孩子的身体健康,他才打消了准备一直吃外卖对付的想法。
孩子上学的时候他和其他家长跟着老师参观过食堂的,那里的饭菜味道还不错也干净卫生,孩子的午饭还是有保障的。
就是晚饭,绝不能委屈孩子一直吃外卖,会把身体吃坏掉的!
但有没那个请家政烧饭的钱,父母也不可能一直住在这里帮忙照顾孩子,周经纬最终还是咬牙决定自己学做饭。
他买了一大堆菜谱,又报了个小区附近的家政班。
几个月下来,做的饭菜总算是在父母和朋友那里达到了及格的标准。
到后来,其实细细算来,自己做菜比点外卖能省不少钱,能省钱就说明可以减轻一些房贷的压力。于是做饭这件事就一直坚持下来了。
这一做就是六七年过去了,对火候和调味料的用量自然熟能生巧,有自己的一桿称。
周经纬盯着自己做好的饭菜,笑得有几分无奈:「没有生活逼着我,我可能一辈子都学不会这个的。」
林逸辰没有理会那无奈的表情,把嘴里的溜肉段咽下去又喝了口排骨汤,抿着嘴回味了两遍后笑着回了一句:「味道真的很棒,要是以后我找个对象有你这样的手艺该多好。」
「那你可抓点紧了,我看人家在公众号上有讲,现在的年轻人会做饭的那可都是稀缺资源。你这真的有能力跟人家争么?」
周经纬也不想给对方泼凉水,只是这人的条件说实在的真的不乐观。
撇开之前不可信的私生活问题不谈,单单是现在的这副不如意的样子:没钱没工作没住处年纪也不小了——又有几个人能相中这样的一个人呢。
除非那人眼瞎。
林逸辰嘿嘿笑了一声,目光从菜盘子游移到周经纬的脸上,答道:「还是有几分把握的。」
对于这人的迷之自信,周经纬翻了个白眼,不做评论。
第21章 饭吃到一半……
饭吃到一半,周经纬瞄了两眼坐在自己对面的男人。
「家里冰箱没什么菜了,等会儿吃完饭我们一起去买一些。正好你刚来这里,对这边也不熟,我带你再熟悉熟悉这边的情况。」
反正家里还有个人在,一起出门他还能帮忙拎个兜。
如果真的能把这位撺掇出去,那买一周的菜回来,也是能省不少力气的。
听对方这么一说,林逸辰的脸上露出几分饶有兴趣的表情。把手上的排骨啃完回应道:「行啊,行啊,我正愁对周边情况不怎么熟悉,出门找个什么东西都要导航呢!」
「那行,等会儿吃完饭我们收拾完就过去。」
吃完饭,周经纬刷好碗筷,刚出厨房就见到林逸辰穿戴整齐,那头髮上好像还抹了些髮胶。
这个样子直接就把他给气笑了:「好傢伙,你这是去买菜还是去相亲呢!」
虽然说已经是奔四的人了,但是不能否认的是林逸辰确实还是一表人才的样子。
怎么说呢?看上去就显得年纪比较小,再加上这穿着打扮,如果你不考虑他那些情况的话。
这人一定还是挺受欢迎的吧。
再怎么说也算一个「花美男」,只不过如果联繫起那些传闻来讲,这个花可能就是花心的意思了。
本来一个一表人才的男人,一下子就变成了个斯文败类,衣冠禽兽。
不过这种事情还是人家的私事,周经纬还是觉得没有必要管那么多。
而且既然说了相信人家的话,那在这一方面肯定还是别怀疑人家的好。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嘛。
听到相亲这个词,林逸辰的脸上稍微彆扭了一下,但随后又恢復成一脸笑嘻嘻的模样:「你这么说,我倒是想找一个人相亲来着的。」
周经纬白了他一眼,把围裙解下来挂在厨房的挂钩上。
等他换上外套,两人一起出了门。
农贸市场虽然菜品种类比较齐全,但是相比老齐的菜店,在距离上还是远了那么些。
再加上买了这么多年的菜,跟老齐的感情也是有的。买菜的时候多少能抹个零啊,打个折扣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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