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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白皙的翻开了门帘,一个人影从吧檯后面钻了出来。

这是一个面容清秀的姑娘,虽然看上去还年轻,但头髮已经盘起来,做少妇模样了。

老闆娘大概一米上下,看上去挺瘦的,工作用的大件布衫穿在她身上有些晃荡。

与她清秀外表不太登对的是,她的右正举着一大摞盘子,而她却好像什么都没拿那样,显得非常轻鬆,甚至还对这位老顾客露出了一个随和的微笑。

“是呀,今天早点下班。”老闆娘笑了笑,将里的一大摞盘子都放到了高温消毒的专柜里,然后才对客人说道,“这不冬天了吗?家里那口子打算带上爹妈一起去隔壁镇的温泉度假,所以今天得早回去收拾收拾。”

老闆娘说着,露出了一个歉意地微笑:“抱歉了老余,接下来的一周,我们可能都不会开店了,你得自己再找个地方吃晚饭了。”

老余是小店的忠实顾客,老闆娘时不常就会出去玩,对于突如其来的闭店对于老余来说就是家常便饭。

他现在更关注的,是老闆娘里的那一大堆的盘子。

他一个男人都拿不了这么多!

“我说老闆娘,你这个臂力也太惊人了吧!”老余不止一次看到老闆娘把一大堆东西单拿起来,但无论看多少次,他仍然会觉得不可思议,“老闆娘,你和我说实话,你是不是练过武术啊!不对,就算练武术的,也没你这么夸张!”

“熟能生巧嘛。”老闆娘笑眯眯地答道。

这是一家名为“探索者”的家常菜小饭馆已经在这里开了五年了,饭馆不大,里面的位置也不像大饭馆那样多,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在附近上班的人。

这家店比较奇怪的点在于它几乎没有菜谱,客人今天吃什么全屏老闆娘高兴。一般来说,都是一荤一素一汤加一份主食,偶尔会换成汤麵加饮品,这要看老闆娘想做什么。客人唯一主动点单的,只有一些滷味,比如你可以肆意选择是吃牛肚还是鸡爪子,但主菜就完全不行了。

儘管这家饭馆的开店方式如此清奇,它还是吸引了一大批忠实的食客,因为它的味道实在是好。

老闆娘会做的菜不多,但每一样都是精心钻研过才上桌,加上菜品的价格又比较评价,客人都十分满意。最近一年多,甚至有一些住得很远的人慕名前来。

生意越做越好,老闆娘还是没有涨价的意思,甚至还时不常地就突然关店出去玩。

“唉,真是羡慕你,佛系开店啊!”老余由衷地感嘆了一下老闆娘悠閒的生活,“不像我们这些没钱的苦命人,还要拼命挣钱。”

“我看你养你家大宝挺快乐的,明明就是乐在其嘛!”老闆娘笑着调侃了两句。

一提到自家的大儿子,老余的脸上也浮现出了笑容:“嗨,那小子在学堂淘气得狠,我早晚修理他!”话虽然是这么说,但老余对儿子的宠溺却已经从那看似严厉的发言透露了出来。

“哎,我说老闆娘啊,什么时候你也和老闆生个孩子来玩啊!”老余由衷地说道,“有孩子以前我也觉得那玩意正是累赘,现在只要一会儿看不到他我就想得要命!”

老余接着说道:“话说老闆娘啊,钟老闆这么会做生意,你在家里享清福就好啦,何必还出来受累呢?”

“我閒着也是閒着呀,再说了,我喜欢做菜。”老闆娘一边整理吧檯一边和老余聊了起来,“我以前有一个做饭很好吃的朋友,每次吃她做的东西都会让人觉得很幸福。我很好奇她是怎么做到的,毕竟这太不可思议了,所以我也就开了这家店。”

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好!老余由衷地感嘆道。

老闆娘的丈夫钟道灵是镇上有名的商人,名下的产业多得是,即使在他们这种大都市,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了。

俗话说的好,男人有了钱就容易搞外遇,但老余曾经见过钟老闆,他看老闆娘的眼神那叫一个深情,根本不可能再看进别的女人嘛。

不过老余挺理解钟老闆的,要是换作他,他也不会再喜欢别人了。这个店开了五年了,可是老闆娘的长相根本就没有变化,还是一样年轻。老闆娘的长相算不上艷丽,但非常大气,而且骨子有一股子他也说不清楚的韵味。

老余又和老闆娘侃了一会儿大山,就赶回家看儿子做作业去了。

老闆娘在收拾好了吧檯,正准备走出去在店门口挂上“打烊”的标誌,另一个人就推门进来了。

那是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人。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长款风衣,里面是一件高领的浅色毛衣,与他暖男的衣品不同的是,他的头髮很短,整个人看起来很凌厉。

男人正是老余口的钟老闆,而老闆娘自然是谢砚。

世界融合的两年后,他们在衙门领了婚契,就算正式结为夫妇了。

“已经收拾好了?”钟道灵四下打量了一圈,却发现已经没有他能收拾的东西了,他无奈地笑道,“不是说好我收拾吗?”

“这些工作又不难做,我随便弄弄就做好了。”谢砚看着他弯成月牙型状的眼睛,也不由得笑了起来,“哎,我们今晚就上路吗?”

她看上去比从前温柔了许多,眼神也不似之前那般凌厉了。少了半幅灵骨,又过了年的婚姻生活,谢砚从一块顽石变成了一块璞玉,她变得温润,变得能和人更多人相处。就像刚才的老余,她已经能和对方像个老朋友一样的閒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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