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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想和你有年年岁岁,白首有余。」

第41章 何以道殷勤?约指……

有焰火恰巧在此时绽放, 瞧着它绚烂的方向,大抵是在中心大街那里燃放的。

一层又一层的火花在墨黑的天空中燃放,骤然集聚在一起,仿佛天光大亮, 黎明破晓一般。

光芒在沈谬的背后怒放, 他恍若洗浴在艷光之中。

明裳歌看着沈谬一步一步朝她走来, 坚定又诚恳。

沈谬上一秒说的话语还在她的耳旁迴响——

我想和你年年岁岁, 白首有余。

这大抵是她人生第一次有人对她这么说,也可能就是最后一次了。

不知道为什么, 明裳歌突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

她在回京的路上,莫名地被秦晨给拦下,当时她正处于为婚事焦灼的时候。

竟然就这样鬼迷心窍地跟着秦晨, 进了土匪寨。

按照常理,一般的娇娇小姐,被土匪给掳了去,肯定会哭哭啼啼,但是明裳歌却不一样,她觉得这个土匪寨很有意思。

明裳歌是有一点信面相的,当时她看见秦晨的第一眼, 就知道这些土匪肯定不是什么凶恶歹徒。

她去土匪寨的心思本就不纯,但也是一股脑的衝动想法罢了。

就在明裳歌想着,就待上几天, 然后就想办法溜的时候。

她遇见了沈谬。

明裳歌看过不少话本子, 她从来不信话本子里面写的那些什么一见钟情, 为爱赴死。

但是现在,她突然想矫情了。

对于沈谬。

明裳歌承认了,她就是一见钟情。

对那样一个肆意野性的少年, 一见钟情,至死不渝。

大抵也是不丢人的吧。

长桥上的烛灯不知是不是加了鱼油,竟然风吹不灭,那火焰甚至还能迎风摆动。

沈谬走的很慢,他的衣摆没有明裳歌的那么复杂繁琐,走起来倒是不用担心会擦到烛灯上。

「怎么了?」沈谬走进,看着呆愣出神的明裳歌,嘴角噙着笑,「这就被我感动到了吗?」

明裳歌垂下头,微微点了点头,她说话闷闷的:「第一次有人这样给我办生辰礼,以往在盛京的时候,伯母和伯父碍于我是女孩子,只会在重要的生辰礼上小小地摆几桌酒席,这还是为了去收回我们送出去的人情。」

她顿了顿,想起了自己的父母:「我父母都身子不好,在明家也是人微言轻,他们很少管教我,也很少给我过生辰,因为父母心有余而力不足,伯父伯母又不管我,所以我在盛京基本上都是爷爷带大的,爷爷通常都很忙,鲜少会给我举办生辰礼。」

翕忽间,无尽的委屈和酸楚涌上心头,明裳歌咬紧后槽牙,拼命地忍住抽噎:「可是爷爷毕竟是男子,把我带去军营,也不适合大家闺秀的教养,盛京里面经常有人说我野蛮……」

明裳歌缓了口气,又继续吞吞吐吐地说着:「前几年,爷爷被派去西北出征了,家中无人能管我,更何况我还天天要喝药,伯父伯母看见我就烦,就把我送来了荆州,美其名曰说是为了让我来南方好好养病,其实就是让我自生自灭。」

明裳歌吸了吸鼻子,承认道:「虽然来了南方之后,我的身体确实好了许多。」

「……」

沈谬抬手,将食指的指腹放在了明裳歌的眼尾,有些温热,就仿佛是在按压她的泪意一般。

「那我以后年年给你举办生辰礼。」

他低头哂笑,似是安慰,也似是无奈:「以后你以后就将就将就吧,让我们两个相依为命好了。」

让明裳歌将就将就,将就一下他。

给他一个机会,让他们两个人能够相依为命。

沈谬低头的那抹低声笑,是祈求也是卑微。

那么好的一个太阳,不应该被人抛弃遗忘,她应该被众人敬仰。

这是作为一隅烛光最大的渴望。

沈谬是低着头,但是明裳歌想要去看沈谬的神情,就需要仰头去看。

明裳歌抬起头,一本正经地点头,她轻轻「嗯」了一声。

「那等你这次把事情忙完了,你就娶我好不好。」

这样直白的发问,倒是让沈谬给愣住了。

不过细想之后,倒也说得通。

毕竟站在他跟前的,是他的歌歌啊。

沈谬先是怔住了一会儿,随即点了点头。

他把明裳歌的手抬了起来,锦鲤灯照射出女人皙白修长的柔荑。

翕忽之间,沈谬的掌心突然冒出了一个玉制的指环,这指环上还用银子镶嵌了精緻繁芜的花纹。

沈谬将这个玉指环珍重地带上了明裳歌的中指上,此时他的嘴角放平,周围一切的事物都在为这件事而噤声。

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

这隻白玉鱼指环,被明裳歌稳稳地带在了手上。

戒指的周身,用银子纂刻出了小鱼的模样,一条条细巧的鱼儿,顺着指环流动,波光粼粼的画面,栩栩如生。

明裳歌把指节蜷缩起来,让这枚戒指在灯光下流芳溢彩。

沈谬低声开口:「先前听你说,你拿去镇上付医药费的玉佩挺重要的,后来我便想着拿钱去赎了那玉佩,但是没想到那药店掌柜竟然把玉佩给摔碎了,分给了他的儿子们,摔碎的玉器无法修復,那掌柜也只允许我赎回其中的一块玉料,我只能拿一小块玉料,用来做了这玉指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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