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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

“要离开?”

“对。”

“我星期六晚上要见那位先生。”

“操他的。”

“好吧,是啊,”她说,“通常都是这么计划的。”

“不,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什么。”

“他是个他妈的浑蛋。”乔说,眼睛看着她的背部,看着那块颜色像湿沙子的胎记。

她看着他的表情有微微的失望,因为太轻微了,反而显得更为轻蔑。“不,他不是。”

“你还替他说话?”

“我要跟你说他不是坏人。他不是我的男人。我不爱他或欣赏他或什么的。但他不是坏人。别老是把事情弄得那么简单。”

“他杀了蒂姆。或者下令让别人杀了他。”

“那蒂姆呢?难道他谋生的方式是送火鸡肉给孤儿吗?”

“不,但是——”

“但是什么?没有人是大好人,也没有人是大浑蛋。每个人都只是努力出人头地。”她点了根香烟,摇着火柴,直到发黑的火柴熄灭,冒着烟,“不要他妈的随便评判每个人。”

他的视线无法离开她的胎记,他在那片沙子中迷失,随之旋转。“你还是要去见他。”

“别找架吵。如果我们真要离开波士顿,那么——”

“我们要离开。”只要不让其他男人碰她,就算离开这个国家,乔也愿意。

“去哪里?”

“比洛克西,”他说,说出来才发现这个主意其实不坏,“蒂姆在那边有很多朋友,有的我见过,是做朗姆酒生意的。阿尔伯特做威士忌生意,他的货源从加拿大来。所以如果我们去墨西哥湾沿岸——比洛克西、莫比尔,甚至纽奥良,只要找对人收买——可能就会没事。那里是朗姆酒的天下。”

她想了一会儿,每回她伸手到床边弹掉烟灰时,那块胎记就跟着波动。“我要在那个新饭店的开幕酒会上跟他碰面。就是在普罗维登斯街的那家。”

“史泰勒饭店?”

她点点头:“每个房间都有收音机。从义大利运来的大理石。”

“还有呢?”

“还有如果我去,他会跟他太太在一起。他只是希望我在场,因为,不知道,因为他手里挽着老婆的时候,看到我就会特别兴奋。酒会之后,我知道他要去底特律几天,找一些新的供货商谈生意。”

“所以呢?”

“所以,这就争取到我们需要的时间。等到他回来再想找我,我们已经领先三四天了。”

乔想了想:“不坏。”

“我知道。”她说着,又露出微笑,“你觉得星期六你可以梳洗打扮一下,去史泰勒饭店吗?7点左右?”

“没问题。”

“然后我们就离开,”她说,回头看着他,“但是别再说阿尔伯特是坏人了。我哥哥能找到工作是因为他。去年冬天他还买了件大衣送我妈。”

“好吧。”

“我不想吵架。”

乔也不想吵架。每回他们吵架,他都会输,发现自己为根本没做过、根本没想到要去做的事情道歉,或者要为了没做某些事、没想到要去做而道歉。妈的,每回都搞得他头痛。

他吻了吻她的肩膀:“我们以后不会吵了。”

她眨眨眼睛:“好极了。”

从皮茨菲尔德的第一全国银行出来,迪昂和保罗才刚跳上车,乔就往后撞上了灯柱。因为他一直想着那个胎记,想着那湿沙子般的颜色,想着她回头望着他说她可能爱他时,那胎记在她肩胛骨之间如何移动;还有,她说阿尔伯特·怀特没那么坏时,那胎记也同样移动着。老阿尔伯特还真他妈是个大善人。普通人的好朋友,只要你用你的身体帮他取暖,他就帮你母亲买件冬天的大衣。那胎记形状像蝴蝶,但是有锯齿状的尖锐边缘,乔想着,或许就如同艾玛这个人。随后他又告诉自己,算了吧,他们晚上就要离开波士顿,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她爱他,重点不就是这个吗?其他一切都抛在脑后。无论艾玛·古尔德有什么,他都要拿来当早餐、午餐、晚餐和点心。他要一辈子好好享用——那些雀斑和她的锁骨和她的鼻樑,她大笑完从喉咙发出的低哼,还有她讲“四”(four)的发音老是变成两个音节。

迪昂和保罗跑出银行。

他们爬上后座。

“快开车。”迪昂说。

一个高个子光头男人走出银行,身穿灰色衬衫和黑色吊裤带,带着一根棍子。棍子不是枪,但如果那傢伙凑得够近,照样能引起麻烦。

乔把变速杆打到一挡,踩下油门,但车子没前进,反倒向后退,连退了十五英尺。那个拿着棍子的男子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迪昂大吼:“停!停!”

乔踩了剎车和离合器,把变速杆从倒车挡打到一挡。那个穿着吊裤带的乡巴佬会跟他老婆和朋友吹一辈子牛,说他怎么把三个持枪歹徒吓得倒车逃跑。

车子摇摇晃晃往前,轮胎碾得泥土路上的尘土和小石头乱飞,直直衝向那名持棍男子。此时,已经有另一个男人站在银行前。他穿着白衬衫和褐色长裤,伸出一隻手臂。乔在后视镜里看到那傢伙的手臂往上弹,一时之间还不明白为什么,然后他懂了,赶紧说:“趴下!”后座的迪昂和保罗立刻趴下身子。那男子的手臂又往上弹了一下,接着弹了第三次或第四次,车子的侧视镜碎了,玻璃掉到泥土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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