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在这里,一连十天,呆在这里鬼地方,她快闷死了,个个黑衣人都是保持沉默是金,而且和她的作息完全相反,白天极少看到人走动,都在睡回笼觉,而晚上一到,噗噗的声音经常听到,有点睡到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被惊醒了。
凤十一养了一群夜游生物,也对,打探情报就是要趁着夜黑风高的时候出去,毕竟见不得人的事也得偷偷摸摸地做,不是吗?
他呢?
夜游生物的头头,白天不见踪影,倒是晚上天天回幽阁,閒閒地回来吃饭!每一次吃饭都吃的一滴汤也不剩,让茉歌怀疑他是不是饿死鬼投胎!
“今天的汤有点咸了!”凤十一笑哼着,看着那抹娇小的身影慢慢地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浑身笼罩了一股寒意!红唇轻扬着,却让人觉得浑身发冷的笑容。
茉歌其实试过了要离开,可是,夜里的野兽嘶吼得她心里发寒,为了自家的小命着想,她打消了晚上摸黑下山的可能。祸害总是遗千年的,她还没有活够呢,怎么能让野兽当了点心?
而白天,是很空旷,偶尔就那么一个人起来晃荡一下,但是山门总是有八个人在巡视着,个个看起来并不是很好惹。这样一来,又断了茉歌一条生路。她现在对幽阁的了解也仅限于她的阁楼——凤十一的阁楼——厨房。三点一线,走远了她偶尔还会迷路,所以,她不会笨到在还没有熟悉地形的时候就跑了出去送死!
“没有人能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下,活着走出这片森林!”凤十一戏谑的声音还在耳边响起。
茉歌恨恨地当着他的王牌女佣!
为了他的那一句,伺候舒服了他就放了她!
可俗话说,男人的话能相信,母猪也可以爬树了。而凤十一的你也信?茉歌觉得自己离母猪其实并不远了!
不过也奇怪,她不管做什么,他都照吃不误,有几次,她故意烧菜不放盐,不加调料,他都吃了下去,茉歌只能说,他连猪都不如,猪还会挑饲料!
她很奇怪,这个男人白天到底干什么去了?
带着面具的凤十一,不见尊容神秘,连行踪都让人觉得很神秘!她从来没有在白天见过凤十一。
想此刻,她盯着他的脸看,可除了惊天动地的三色盘,她什么也看不出来。凤十一在写字,而她在磨墨。磨了整整四个小时……
黑色衣袍的凤十一在沉浸在一股很静谧的气氛之中,殷红的唇微微翘着,浮现着一抹阴寒的笑容。他的手指很修长,很纤白,写字的姿态优美潇洒,毛笔在他手上似乎有了生命力,行云流水地在洁白的宣纸上涮涮地写着字。
写了一张又一张,茉歌觉得自己的手都快要断了。
烛火明暗参半,倒在纱窗上的身影是如此的和谐,和谐得让她有点错觉——举案齐眉。天知道,她想把整盘墨水都泼到他身上去,反正他天天一身墨色衣衫,墨水泼上去也看不出来脏了!
“你到底要写到什么时候啊?”茉歌的手酸软极了,看着他悠閒地坐在那里挥笔她就一肚子都是火气在冲。
“有什么心得?小茉茉?”凤十一戏谑着,头也没抬,只是嫣红的唇微微又扬了一个弧度。
“心得?”茉歌疑惑地低喃,没头没脑的,他在讲什么?她唯一的心得就是,总有一天风水轮流转,她会让他死得很惨!
“盯着一个绝世大美男看了整整四个小时,你不打算发表一点心得吗?”戏谑的声音欠揍地传进了茉歌耳里。
绝世大美男?她只看见三色盘!
“我在研究着阁下的样貌是不是长得过于面目可憎,过于对不起社会,所以才会带着一个吓死人的面具!”茉歌重重地磨着墨,她的左手扶着她酸软的右手,狠狠地磨墨,阴笑着。
“一笑倾人国,二笑倾人城!就是柳家大小姐见了我这个好样貌,也要乖乖让贤!我是怕天下的女子过于嫉妒我的好样貌,个个羞愧自杀就不妙了!”凤十一笑声道,满是得意和炫耀!
茉歌不屑地哼着,“本姑娘对你吓死人的‘美貌’不感兴趣,我只知道你结合传说中的黑白无常所有的优点,的确有吓死人的好样貌!”
一副鬼面具,唱京剧时,黑脸红脸白脸,哪个脸的效果看起来都好他太多了。
“山上孤魂野鬼多,瞧你最近都不敢出门就知道了!”凤十一笑道,照旧悠閒地奋笔疾书,那模样像是要进京赶考的学子。
茉歌今天晚上先是给乖乖地给他烧好了水,给他铺床迭被,给他准备了一桌子晚饭了,伺候他吃饱喝足后已经很晚了。接着又站在这里为他磨墨整整四个时辰,四更天都过了,他还那么神采奕奕地写字。模样悠閒而淡然,閒云野鹤般自在!
这是什么世道?
她的穿越梦咧?她的生意梦咧?她的逍遥梦咧?
为什么要窝在这里任他当猴子一样耍着玩啊?
他虽然不在,但是她的一切他都一清二楚,连几时上茅厕估计他都清楚!
“凤十一,你到底在写些什么东西啊?”她困得站着都想睡了!清丽的容颜疲惫不看,眼皮一直在打架,而她的手还是机械性地转着。
“三字经!”凤十一悠閒地道。
茉歌的手终于停了,蓦然睁大了眼眸,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一张又一张,用她的劳力换来的墨迹,危险地眯眼,“三字经?”
凤十一抬眸,幽深的眸子闪过有趣和冷然,戏谑着:“你不知道三字经?哦,也对,你是婢女嘛,不识字是很正常的,来,我念给你听,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啊……”一声尖锐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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