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īwǎn这个波斯语的名词本身也能说明这一点。欧麦尔的军事共产主义制度,创立了阿拉比亚人的最高地位,而且使非阿拉比亚血统的穆斯林获得一个比非穆斯林更优越的地位。但是这种人为的制度,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在欧麦尔的直接继任人奥斯曼的任内,已经准许阿拉比亚人在新征服的领土内有购置地产的权利。过了几年之后,阿拉比亚人的贵族阶级就被“麦瓦里”(平民)的高潮所淹没了。
军队就是行动中的“温麦”(’ummak),即是整个民族。军队的艾米尔(amīr,即总司令)就是在麦地那的哈里发,他把他的权力委託给他的副手们或者将军们。在伊斯兰教的初期,征服某个地区的将军,就在那个地区里兼任礼拜时的领拜者(伊马木)和那个地区的法官。白拉左里告诉我们,欧麦尔曾任命一个嘎迪(qādi,法官)管理大马士革和约旦的诉讼,又任命一个嘎迪管理希姆斯和肯奈斯林的诉讼②。照这样说,他是首创法官官职的哈里发③。在穆罕默德的时代,早已知道把军队分为中坚、左翼、右翼、前锋、后卫,这种分法显示出拜占廷和萨珊王朝的影响。这样由五个部分配合起来的军队,就叫做“赫米斯”(khamīs,五肢军)。骑兵掩护着两翼。编制军队的时候,保留了原来部族的单位。各部族都有自己的旗帜,那时候的旗帜,是用一块布拴在长矛杆上,由一个最勇敢的士兵打着,在队伍的前面走。先知的军旗,叫做鹫旗(‘uqāb)。步兵使用弓、箭、弹弓,有时使用盾和剑;剑插在鞘里,扛在右肩上。镖枪(harbah)是后来从阿比西尼亚传入的。骑兵的主要武器是长矛(rumh),矛杆在阿拉伯文学里是以“赫帖”(khatti)着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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