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在一起。那姑娘一见马丁便丢下吉米,来和他跳。
喷喷,还是跟从前一样,马丁和那姑娘一圈一圈跳起华尔兹来,大家对吉米一笑,吉米解释道,我才他妈妈的不在乎呢,马丁回来了,我高兴得要命。你看他跳华尔兹,滑溜溜的,像绸缎一样。难怪姑娘们喜欢他。
但是马丁却把那金髮姑娘还给了吉米。三个人便和六七个朋友站在一起,看着一对对的舞伴打旋子,彼此开着玩笑,快活着。大家看见马丁回来都很高兴。在他们眼里他并没有出版什么书,身上也没有什么虚构的价值,大家喜欢他,都只因为他本人。他觉得自己像个流放归来的王子,寂寞的心沐浴在真情实爱之间,又含苞欲放了。他狂欢极乐,表现得出类拔萃。而且,他口袋里有钱,恣意地挥霍着,就像当年出海归来刚发了工资一样。
有一回他在舞池里见到了丽齐·康诺利,一个工人正搂着她从他身边舞过;后来他在舞场里跳舞,又见她坐在一张小吃桌边。一番惊讶与招呼过去,他便领她去到草场--在那儿他们可以不必用高声谈话来压倒音乐。他刚一开始说话,她就已经成了他的人,这他很明白。她那又自卑又傲慢的眼神,她那得意扬扬的身姿的柔媚动作,她听他说话时那专注的神情,在在流露出了这一点。她再也不是他以前所认识的那个姑娘了,现在她已成了个女人。马丁注意到,她那大胆而野性的美有了进步。野性如故,但那大胆和火辣却醇和了些。美人,绝色的美人,马丁倾倒了,对自己低声喃喃地说。而他却明白地属于他,他只需要说一声来,她就会乖乖地跟随他走到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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