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立刻知道对方不是假想敌,立刻鬆懈下来,不过,又觉得多一个人始终讨厌,于是采取沉默。
贾祥兴同蔷色说了几件事,放下当天中文报纸,看了史蔑夫一眼,告辞而去。
史蔑夫正喝咖啡。
蔷色笑,「又不见你问他是否那个人。」
史蔑夫不暇思索,「当然不是。」那只不过是名跑腿。
蔷色不服,「你怎么知道?」
「咄,你当我昨天方才出生?」
蔷色只得笑了。
那年冬季苦寒,一场雪接着一场,蔷色听见同学抱怨说:「像他妈的西伯利亚」,靴底沾满融雪的化学盐,车子寸步难行,天天迟到不是办法,蔷色只得加倍早起。
十分辛苦的时候也问:这些都是为什么呢,一转念,想到若非继母搭救,甄蔷色岂敢妄想有机会到外国来吃这种咸苦。
讲师进课室来,「蔷色,只有你一人准时来听课。」
蔷色微笑,「我就住在楼上,我无藉口迟到。」
翌日风雪更大,飞机场随时关闭,上学前,贾祥兴来看过她,同她说,晚上一起吃义大利面可好,蔷色答应,他忽然大力按她的头。
这个动作令蔷色想起一个叫耳朵的人。
她已经不大记得耳朵的五官,他身段彷佛比较矮小,同贾祥兴差不多。
那日,课上到一半讲师忽然解散学生,因下午天气会更加恶劣。
蔷色独自来到停车场,鹅毛大雪向整个广场扑过来,睁眼只见白蒙蒙雪片飞舞。
蔷色居然还有兴趣张大嘴迎接雪花,年轻真是好。
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一得高大的身型站在面前。
眼花了。
怎么可能。
可是那人对她喊:「蔷色,还不快开车走。」
她拨开面前大雪,看得一清二楚,是,是利佳上。
他终于看她来了。
蔷色笑道:「你挑得个好日子。」
「我自多伦多来。」
「到该埠做什么?」
「我将担任多大一年客座教授。」
蔷色一怔,多市与纽约只需一小时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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