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了一本书。」
「为什么烧?很危险。」
「憎恨它。」
约翰不再言语。
我们各有烦恼,各有心事,何用多问。
一整个学期,都没有与傅于琛联络上。
他仿佛忘记了我。
仿佛。
傅于琛做得那么成功,连我都疑惑他也许是真的忘了我。
即使收到电报,他的措辞也轻描淡写,而且还不是直接寄给我的,一贯先经过曾约翰。
谁能怪我叫约翰「经理人。」
经理人一日不等到下课,便来接我放学。
同学照例起鬨,「他来接她了,他来接她了,宝贝,我来带你回家,哈哈哈。」夹杂着口哨声。二十岁出头的洋小子依然十分幼稚,不过肯花时间来嘲弄同学,也是一种友善的表示。
我佯装听不见。
应付任何事的最佳办法,便是装作听不见,对不起,我时运高,不听鬼叫。
「什么事,约翰?」
「傅先生下午来接你。」
「下午,今天?」
「飞机就到。」
「接我回家,」我惊喜,「不用读书了?」
约翰啼笑皆非,「你看你,一听到有机会躲懒,乐得飞飞的,心花怒放,不是,甭想了,是接你往义大利。」
我更不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去欧洲又何用他带领。」
「是一位卡斯蒂尼尼先生要见你。」
「是他,那个银色头髮的可爱小老头,说得简单点,是我的第二任继父。他要见我,干么?」
「我想傅先生会告诉你。」约翰说。
「他几点钟到?」
约翰看看手錶,「这上下怕差不多了,来,同你去飞机场。」
十分意外,难以置信,傅于琛终于肯来见我,还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仔细一想就释然,当然是为着别的男人,永远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不然他何必出现。
他一个人来,马小姐没有随身跟着。
儘量客观地看他,觉得他与我首次见到的傅于琛一点也没有不同,种种恩怨一幅一幅,在我脑海中闪过,不由得开口叫他:「付于心。」
他抬起头来,眼光错综复杂,不知如何回答我。到底是个成年人,一下子恢復硬朗。
当我不懂念付于心的时候,还叫过他博于琛。
现在他栽培下,已是个大学生。
约翰真是个好门生,伸手接过他手中的行李。
傅于琛说:「约翰的功课名列前茅,承钰,你就不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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