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
她征求常春的意见。
常春说:「我自己不会做的事我亦不会劝人做,仪式越简单越好,穿一个宽身贵重些的常服。」
「什么颜色?」冯季渝心情似乎十分好。
「颜色无所谓。」
「深一点还是浅一点?」
「珠灰吧,珠灰不起眼。」
「干吗要挑那么沉的色素?」明知故问。
常春十分不客气地答:「因为白色已不适合你我。」
冯季渝沉默一会儿才说:「原来如此。」
常春补一句:「那不过是我的愚见。」
冯季渝讪笑,「不,愚的是我。」
常春这时又有点不大好意思,「你原本想挑什么颜色?」
「淡蓝,或是浅蛋黄。」
「那也不算过分,可是人家的注意力会集中在你腹上。」
冯季渝答:「我知道你好意。」
但她是那种并不在乎人家说什么的勇士,其实常春亦不畏人言,只是,何必为人家提供话题与笑料。
「还是珠灰色好看。」常春又说一次。
「尚有一件事。」
「叫我陪你挑礼服式样?」
「不,瑜瑜做我的傧相,我的意思是,琪琪也一齐来,岂不是更好。」
常春一听,三魂不见七魄,惨是惨在冯季渝这种新派女子还以为是给足常春面子。
常春不能让她有任何误会,「不不不,」她结结巴巴地说,「琪琪不可牵涉在内,我不想她,我不能,我——」她颓然,「太复杂了。」几乎落下泪来。
「一个婚礼有何复杂,」冯季渝说:「同葬礼一样,同新店剪彩无异,常春,你背这个包袱还要多久?」
常春不语。
平时作轻鬆谈话,他们叫她史必灵,有什么严肃的话要讨论,则改称常春,真奇怪,从她父亲到冯季渝都不约而同有这种习惯。
常春答:「我猜我有许多地方要向你学习,但此刻,琪琪不能做傧相。」
「做人客总可以吧。」
常春吞一口唾沫。
「小女孩子喜欢婚礼。」
这是真的,许多许多年之前,常春也由父亲带着参加过婚礼。在酒店大堂内,雪白三层高的蛋糕,香槟酒,新娘子穿着白纱,似一隻洋娃娃。
常春同父亲说:「新娘好美好美。」
父亲答:「伊平日打扮还要好看些。」
她是他的同事。
那次婚礼历历在目。
「让琪琪来。」
「我会征询她意见。」
「你一向十分尊重孩子们。」
常春惨笑,「我可没有问他们要不要到这个世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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