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互相交谈有关她的閒情逸事,据说她还年轻的时候对男人就很健忘,甚至连帅哥都不放在心上,有个年轻的语言学家,在崴德那图书馆有个研究室,就在她的研究室隔壁,几年过后,她居然认不出他来了,儘管那个年轻人宣称天天和她打招呼,偶尔也请她出去喝咖啡(她总是拒绝说太忙了)。当那个年轻人结了婚,回到查布林学院的时候,他已经出了一本广为接受的语言学理论专着,成了人文科学系的副教授。佛罗伦丝非但没认出他,而且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儘管他对她还记忆犹新。把那年冬天佛罗伦丝的各种穿着对她一一道来,连她的毛线袜子是什么颜色都说得一清二楚,使聚集在周围的人兴趣盎然。佛罗伦丝十分尴尬,但也洋洋得意,十分开心。毕竟这证明了佛罗伦丝?帕永远是佛罗伦丝?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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