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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无花嗤之以鼻道:「女人的人生完美与否,不是靠生孩子来衡量的。」

「当然不是!」系统拥有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无花道:「那你怎么说……」

「我就是觉得你们浪费资源。」系统截断她的话,说道:「你和男主长得这么好看,智商还很高,要是有了孩子,得优秀成什么样子啊!妥妥二代男主。心动不如行动,你和男主抓紧起来,学学人家『风流纨绔』,三两抱俩,五年抱三。瞧人家多子多福,过得多幸福啊!」

无花:「…………」谢谢,学不来。

系统又惊叫了一声,道:「你对男主的好感度一夜涨了5点,男主做了什么,能让你大方成这样?」

无花微微一怔,沉吟道:「大概,他让我特别满意?」

长得一流,技术顶级,温柔体贴,续航能力超强,简直令人再满意不过。

系统:「…………」呵,男人啊!

宿主让他想到了那些包养金丝雀的霸道总裁,被伺候舒服了,就霸气侧漏地丢出一张卡,大方的叫对方随便刷。

马连河畔,一个贫穷的小镇上。

一家小酒铺中,一个衣衫破旧的男人拿起缺了口的大碗豪迈地往肚子里灌酒,一碗下肚,他直愣愣地盯着前方,好半天回过神再次拿起酒碗,往肚子里灌。

自前日,他从商客那里听到好兄弟的桃色八卦,就得了一个时不时发呆的毛病。

「砰!」两坛白酒重重压在木桌上,酒铺老闆娘看都不看他一眼,转身就走。

胡铁花的魂也跟着她走了。

酒铺的门帘被掀开,迎面走来一个戴着幕篱的白衣少女,但见她白衣胜雪,不染纤尘,举止优美动人,身姿轻盈飘逸宛若乘风而行的仙子。

白衣少女进了酒铺,门帘依旧没有放下,随后走进一个挺拔俊逸的男人。

胡铁花在这个贫穷、人烟稀少的小镇上呆了整整三年,深切体会到「母猪赛貂蝉」的悲哀。

这个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女人本来就少,漂亮的女人更是屈指可数,其中就属酒铺老闆娘最美。这个最美,水分很大。

放在中原,酒铺老闆娘也就是个有一两分姿色的普通女人。

放在这里,她就是小镇上的第一美人。

这个「第一美人」十分高冷,对他没一点好脸色。

作为喜欢犯贱的男人,胡铁花理所当然地留了下来。

他喜欢酒铺老闆娘,他也喜欢美人。酒铺老闆娘家在这里随时可见,美人不知来自何方去往何处,或许随时离去,于是胡铁花黏在酒铺老闆娘身上的视线一下子转移到仙气飘飘的白衣少女身上。

紧接着背脊一冷,一道「来者不善」的目光利箭般射来。

胡铁花抬头望去,待看清那张英俊的让人恨不得揍上两拳的脸,惊喜若狂地跳了起来。

楚留香掀开门帘,侧身让无花进去,自己后脚跟上。

无花姿容若仙,一路上不知吸引了多少狂蜂浪蝶,楚留香在经历了「好心告知对方名花有主→被讽刺被挑衅→打脸对方→对方灰溜溜离开」这样一个反覆打脸路人炮灰的过程中,最后对待情敌的态度变得秋风扫落叶般残酷无情。

这不,来到酒铺,疑似又遇到了情敌。

楚留香立马发动冰冻视线,企图让这个眼神不老实的傢伙知难而退。

结果,一抬头,在看到那个仪表邋遢的男人时,顿时又惊又喜。

「老胡!」

「老臭虫!」

兄弟多年重逢,两个男人喜极而泣地抱在了一起。

无花隔着一层白纱,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我想,无花心里头想些什么,大家应该都猜得出来hhhh

[1]出自唐·雍裕之《芦花》。

[2]取自杜牧的《赠别》,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第27章 还俗后,嫁给了蓝颜知己 27

「老胡。」看着多年未见的兄弟,楚留香不禁感慨道:「自上次一别,你我六年未见。」

胡铁花道:「是六年零四个月。」

藏在幕篱的墨眉轻轻一挑。把时间记得整清楚,不是无聊就是刻骨铭心,就是不知道对方属于哪一种情况。

系统无语道:「就不能是人家胡铁花记忆力超群吗?」

指望她相信酒鬼的记忆力?

无花不置可否。

和好兄弟叙旧完,楚留香牵起无花的手,道:「老胡,我为你介绍一下。」

「你不用介绍。」胡铁花冲他挤眉弄眼,道:「我知道她是谁。」

楚留香怔然道:「你知道?难不成这几年你还学会了算命?」

胡铁花哈哈大笑,道:「我不会算命,但是我有耳朵,自然能听到想听的事。我知道她,她就是让你情根深种、非卿不娶的小娇妻。」临了,还问道:「我说的可对?」

楚留香:「…………」

无花:「…………」

小娇妻什么的,楚留香脸上有了热度。

按年纪差,他今年二十有六,比正值青春靓丽的无花大了近十岁。

这么一算,无花的确称得上是他的小娇妻。

楚留香心里被「小娇妻」这个称呼萌得心肝颤,面上不动声色,甚至皱着眉头,义正言辞地叱责好兄弟:「你怎么说我都可以,不要坏了别人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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