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走在小巷里,经过抱着塔玛拉的警官身旁。她已经快神志不清了,但在亨特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后还是睁开眼睛,向他虚弱而惊恐万状地笑了一下。
现在,他的双手被居尔的手铐铐在身后,袖子卷了起来。他走过仓库后面熟悉的柏油路面,一直来到通向厨房的小台阶上,他就在这儿等着。突然门开了,眼前是一个和自己块头差不多的男人,穿着黑色牛仔裤、网球鞋和一件黑色T恤,凸显出健壮的体格。冷漠的一张脸,阴森森的双眼。
兰斯·斯宾塞60多岁的样子,身材保持得很好。
他握着枪,正对着亨特的胸口。
“进来,关上门。”
亨特向前一步,走进厨房,踢了一脚门,门在身后关上。
“女人,嗯?”斯宾塞说,“是多么让人讨厌啊!”
亨特退后靠在门上,看着斯宾塞的眼睛,“你为什么要杀害玛吉·卡森?”
“你干吗在意?”
“她是我的母亲。”
斯宾塞阴森森地笑了一下,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哦耶,那就对了。怀亚特,是这个名字,这就是多迪怎么想起来的,是不是?”
“你为什么要杀她?”
“谁在乎呢?”他满不在乎地耸耸肩,“因为我接到了命令,我的老闆认为她是一个威胁。”
“是吉姆·琼斯吗?”
他点点头,“确实是他。”
“一个带着孩子的20岁母亲怎么会是威胁?”
斯宾塞又耸耸肩,“威胁就是威胁,和年龄大小无关。琼斯要她死,那她就只有死了。”
“吉姆·博格呢?”
“这是干什么,审问我?那个警察,是吧?看你能不能猜到。”
“他发现了蛛丝马迹。”
“还没有,可博格已经和莱昂内尔谈过话了,他十分害怕,因此被发现只是时间早晚的事。我应该照顾照顾我的弟弟,他总是薄弱环节,容易攻破。”
斯宾塞拿枪指着亨特说:“转身,现在就转。我叫他们把手铐钥匙放在你身上,在哪儿?”
亨特向衬衫口袋示意了一下。
“我们这样干:进车时,你坐到驾驶室的位子上,我把你铐在方向盘上。不要动,不然我打爆你的脑袋,现在转身。”
斯宾塞打开了亨特的一隻手,拿着钥匙,往后退了一步。他拿枪指着怀亚特说:“别想搞什么名堂,把手放到身后,蹲下来,双脚笔直向前,后背靠墙,把手放在身后。”
电话又响起来,斯宾塞拿起话筒。
“有话快说。”他说,又补了一句,“你们干得不错,我很满意。好了,我再停留一会儿,把车子开过来,到了跟我说一声。”他回到亨特身边,用枪示意道,“站起来,慢点。我们要动身了,我发命令,你开门。”
亨特半蹲着挪到自己可以采取行动的地方,隔着门,他听到汽车开到了指定地点。他站起身,用手握住门把手。
斯宾塞当然注意着亨特的一举一动,但他更大的注意力放在了握在左耳边的电话上。
一直指着亨特的枪口放了下来,指向两个男人相隔8英尺的地面。
10秒过去了,20秒过去了。
“好吧,”斯宾塞对着电话说,然后抬起枪口,指向亨特,“我们开始吧,打开门,再等我一下,我俩一起出去。”
亨特转动着门把手,让自己离斯宾塞又近了一步,然后朝里向斯宾塞的方向拉开门,一隻脚抵着门,通过缝隙儘可能地伸出那隻未铐住的手。
两秒钟之后,就在亨特卧室的外面,一声巨响撼动了高墙,有人在篮球场那边试图摧毁掉通向屋子这边的门厅大门。
剎那间,巨响分散了斯宾塞的注意力。听到突然而至的爆炸声,他头歪了一点点。亨特一直在等待他注意力分散的时刻,现在机会来了。
亨特挥舞着双手,朝前衝去。他紧赶两步,用尽全身的力气猛烈撞击着斯宾塞,把他抵在墙上。
枪口偏向了一边。
亨特用胳膊勒住兰斯,尽力想把他侧身摔倒在地,可皮鞋在厨房地板上滑了一下,他没使上力气,因此他就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把枪给打掉了。
枪咔哒一声落到了他的身后。
就在斯宾塞把亨特向后一摔,亨特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的时候,又一声巨响从门厅的门口传到了厨房。斯宾塞一个鱼跃,压在亨特身上,伸手就去抓枪。斯宾塞抓住枪管,挥动手臂砸下来。
亨特抬起手,挡住了这一击,一把抓住枪柄,朝边上一滚想要夺过来。
斯宾塞一个飞扑,亨特一个闪躲,在地上打了一个滚,意识到枪还在自己手中。
兰斯突然站起来,又朝他衝过来。
怀亚特握枪在手,抬起手臂,扣动了扳机。
这一枪把斯宾塞打得退后两步,靠在墙上,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直盯着亨特。
亨特毫不耽搁,“这是为我母亲打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双手握枪,仔细瞄准,又开了两枪——砰!砰!——两发子弹射进兰斯的胸口。
两位反恐特警组成员最后终于用破门锤打破了门厅的大门,最后一枪刚打完他们就衝进了厨房,举起手中的武器,“放下枪!放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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