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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思量,走了一个身份莫测的凌少白,又来了一个更加来路不明的萧渐离,这二人似乎都对沁歌非常留意,尤其是后者,布衣简从不减贵气,更让他感觉到一丝异样,可究竟异样在哪里,他一时半会又想不出。

思量间,沁歌已到门口。“任大哥,你准备好了吗,我们今日便上路吧?”沁歌心心念念去昆崙山寻访凌少白的下落。“好了,我惯于漂泊,没什么可准备的,护送你上路便是。”说话间,任飘零放下支窗户的木棍,将窗户放下。

作者有话要说:

☆、多情自古空余恨

结清了客栈的帐目之后,两人买了一辆马车,沁歌坐在车上,任飘零则坐在前面替她赶车。天寒路滑,马车走不快,在城中行驶了约莫两个时辰才到达城外,沁歌掀开马车棉布帘子,问任飘零:“任大哥,去往昆崙的路你可晓得?”

“没问题,我又不是没去过。”任飘零一隻手拽着缰绳,一隻手往怀里一抄,取出一幅绢帛:“我有地图,不会走错的。”沁歌这才放心,裹紧了披风坐回马车里。

这几天,她想了很多,暗暗发誓,不找到凌少白绝不罢休。自己对他情根深种,他不是不知道,想始乱终弃,没那么容易,莫说她是堂堂的温府千金,即便是寻常百姓家女孩儿,也不能白白叫人毁了清白。

见了他,若他对自己再无半点情意,那么宁愿和他从此恩断义绝、到死不见,沁歌恨恨的绞着手里的丝帕。

“快到中午了,你饿不饿,我们去前面镇子上的酒楼打尖?”任飘零回首掀帘子,征询沁歌的意见。沁歌摇了摇头:“我早上吃得多,这会子还没饿,任大哥,你要是饿了,咱们下去歇歇。”

“我也不饿,咱们继续赶路便是。”任飘零挥手扬鞭。他何尝不知道,沁歌思念心切,巴不得日夜兼程,只求早日见到心上人。情这东西,真是一把见血封喉、伤人于无形的利刃,沁歌那姑娘原本是最最天真烂漫的性子,这些天却是愁眉不展,他看着都替她揪心。

连日赶路,只在晚间于客栈休息,两人都非常疲倦,尤其是沁歌,明显的消瘦了一圈。任飘零见她对着一大碗麵条却不怎么动筷子,问道:“怎么不吃啊,嫌麵条不好吃?这个镇子不大,没什么像样的酒楼,等到了下一个市镇,再带你去吃一顿好的。”

“唉,不是的,任大哥,你误会了,我是没有胃口。”沁歌拿起筷子拨弄了几下麵条,怎么也提不起食慾。任飘零扒拉一口自己碗里的麵条,劝道:“你我都是凡夫俗子,又不是那等大罗金仙,你不多吃点,只怕熬不到见那小子就先病倒了。”

沁歌哧的一笑:“我是凡夫俗子,你不是,你是玄门异人。”“异人……异什么人?我入玄门只是因为从小就性烈如火,看不得妖孽在人间横行害人,落到我手里,必叫那些宵小鼠辈现出原形。”任飘零一碗麵条下肚,酒足饭饱,略微活动了一下筋骨。

沁歌见他吃完了,自己却还剩了大半碗,赶紧夹起麵条送入口中。任飘零以手支颐,看着她:“若我再见到凌少白那小子,势必胖揍他一顿,一个大男人,三番四次失踪,让姑娘家为他伤心,太不够意思了。”

沁歌刚喝了一口汤,听到他这话,忽然呛了一下,任飘零赶紧拍拍她的背。沁歌从腰间取出丝帕擦拭嘴角,半晌才道:“不必你动手,我要亲自问问他,为何要不告而别,倘若当真为了躲避我,那也大可不必,我温沁歌不是那等扭捏女子,他若不愿,我便和他恩断情绝、再无瓜葛!”

“好!这才是我的好妹子!你见了他,若真骂他个狗血淋头,我老任第一个拍手称快。”任飘零猛然拍了下桌子,把桌上的碗碟震的直响。他虽是个粗豪汉子,却也不是不知女儿家心思,沁歌对凌少白痴情缠绵,见了他不投怀送抱才怪,哪里会跟他划清界限。

沁歌见他一脸怪笑,知他不信自己,兀自低头想着心事,半晌之后才又抬头:“任大哥,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这话把任飘零问愣了,脸上的疤痕随着表情的纠结而微微颤动,只是他情绪恢復的很快,只一瞬间就已看不到踪迹,缓缓道:“年轻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只是现在已经没那些心思。”

“切,你有多老?我大哥三十五岁,你总不会比他还大。”沁歌打量着任飘零,他虽然其貌不扬,年纪却不显老,想来也就二十六七岁,不会超过三十。

任飘零嘆息一声:“眼看着也快到三十了,还有一年。”“哎呀,那你正好比我大一轮,我是属老鼠的,你呢?”沁歌饶有兴趣的问。任飘零眼睛眨了眨:“那倒真巧,我也是属鼠的。”“那不如咱俩结拜吧。”沁歌提议。

“我向来不拘小节,无需结拜,我心里早已把你当成妹子一般。”任飘零笑道。沁歌听他说得豪迈,不由得也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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