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小说网

第28页

阿尔弗雷德再度鸡血沸腾,伸出两根手指,「杀手的胜利条件有二!第一条!杀光所有寻宝者~!第二条!顺利存活到第七天早晨七点正~哎呀,对了,还好你提醒我。如果杀手没有被找出来,跟寻宝者一起存活到第七天,那么就算寻宝者任务失败~」

安歌:「失败的话,会……?」

阿尔弗雷德笑嘻嘻:「当然是处以粉红毛茸茸之刑呀~」

也是,不能指望一个NPC能有多少创意。这刑罚大概得从游戏开始贯穿到结尾了。

他接着又问:「那么我们的房间,是强制要求一个人住一间吗?假如我和别人一起住呢?」

阿尔弗雷德捂住脸,竟然有些许羞涩的样子,「诶~你、你好sao啊~这种时候还想和别人啪啪啪!不过呢,我们节目组是很讲道理哒!只要你不介意全程被拍摄,别说两个人啪啪啪,就算七个人啪啪啪也是可以的~不过,人……人家才不会去看监控呢!」

安歌没理他,继续面无表情地问:「照你这么说,杀手作案也会被拍下来?」

阿尔弗雷德怔住,不得不说他颜表情实在是丰富又夸张,去当个谐星一定很有前途:「呜哇~~小哥哥好厉害!这都能想到~对的呀,我们的小兔兔摄像师们可是很、敬、业的~不过不过,客人们想必以前玩过狼人杀?应该知道的吧,作为主持人,是绝~对~不会透露杀手身份的~你们绝~对~绝~对~看不到监控,所以,隐藏在人群中的杀手先生,放心好了,请愉快地让摄像机拍下你杀人的英姿吧~」

安歌还有问题想问,可惜三分钟已经到了,主要怪这个主持人实在话痨。阿尔弗雷德开始催促大家回房间拍视频,甚至威胁说「不配合拍摄的话要被处以粉红毛茸茸之刑哟~」。

玩家们没有办法,陆陆续续开始上楼。

每个人身边都跟着隻身背摄像头的粉红兔,也不知道这个角度能拍到啥,每个人的裤脚吗?

不过看它们亦步亦趋乖乖跟着被拍摄对象走的样子,不考虑凶残的尖牙利爪的话……还挺有萌宠的样子的。

第16章 不要吃兔子

照着小册子标记,玩家们分散进入了位于城堡主体建筑三、四层的客房。安歌的房间在三层一条走廊的正中,翼仔则去了四楼。

他先绞尽脑汁对着兔子讲了个鬼故事,算是完成了拍摄任务。然后就坐在书桌前翻介绍的小册子。

虽说小册子里说城堡的历史超过七百年了,但客房的布置还是很现代化的。热水、供电一应俱全,浴室里的马桶浴缸都是国际大牌,马桶还带卫洗丽。

这座城堡位于德国巴伐利亚大名鼎鼎的黑森林附近,最初的名字跟第一任主人已无从考证。现在的名字「蔷薇堡」,是源于城堡的第三任主人——威廉斯·冯·科斯拉侯爵为纪念亡妻,在城堡里种了大量的蔷薇花的缘故。

唯一和第一任主人有关的线索,是第一任主人留给侄子的一封信的碎片。

随着翻阅小册子,系统提示也跳了出来。

【给侄子的信1/4】:内容如下。

我亲爱的侄儿:

我自觉已时日无多,(空白)你做个交託。

我别无亲眷,亦无(空白)学生,徒有敌国的财富,(空白)交託你手上。

而根据模糊的背景记录,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虽然继承了城堡,但并没有找到这什么「敌国的财富」,最后穷困潦倒,将城堡低价卖给了科斯拉侯爵。

直到一百四十多年前,科斯拉侯爵的后人家道败落,无力支付维护城堡的高昂费用,再次出售。此后几经易手都没有留下什么值得记录的事件。

而城堡现在的所有者名字叫阿尔弗雷德·冯·韦恩斯坦,从一旁所附的照片确认,的确就是那位女装大佬主持人。

城堡从未经历过大规模改建,结构保持了最初的形态,前几任主人的遗留物也都被妥善保管着。而之所以城堡能够历经七百年风霜还保留原样,最大的功臣则是所谓的「蔷薇守护者」。

虽然小册子用了大量唯美浪漫的辞藻来描绘「蔷薇守护者」的忠贞、执着、隐忍与敬业的守护城堡的行为,但是诸如「他们只在黑夜里出没」、「不老不死亦不变心的仆从」、「若隐若现、苍白而羸弱的身影」之类的描绘,则都指向同一种东西:鬼,或者说,幽灵。

安歌看资料时坐着没动,那隻粉红兔子也就安安静静地蹲在房间角落里不吱声,乖巧得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

等他确认没有更多新情报,收回小册子,这才回想起来。

他朝兔子走去,保持了一点距离,小心翼翼观察着。那兔子除了毛是粉红色、长得特别肥之外,和普通兔子并没有任何区别。

安歌试着问:「你叫什么名字?你喜欢吃胡萝卜吗?多大了?是男是女?」

粉红兔子只是默默眨着红宝石似的眼睛,三瓣嘴动啊动的,一脸和气地看着他,丝毫看不出是个能撕咬猎物、杀死猎人的凶猛怪兽。

安歌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犯二,而是理直气壮地确认,这兔子不会说人话。

这时他手机又响了,列表里唯一的好友发来了消息。

翼仔:色眯眯.jpg

翼仔: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开开~我要进来~

翼仔:我到你门口啦~小心心.jpg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