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市,这两年间,陆续有不少中原百姓北迁雁门关外,又有不少匈奴人南迁关内,虽说其中不乏矛盾摩擦,可是在母亲与中原那边的齐心协力之下,这种迁居的趋势固定下来,许多匈奴贵族喜欢中原丰富的物产,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安稳居住在华丽的大房子里,而非在糙原上餐风饮露,中原的漂亮丝绸,花样百出的烹调方法,甚至是高明的医术,都受到了匈奴贵族的追捧,当然也有不少匈奴人反对母亲的做法,说母亲这是“打算将匈奴人拖入毁灭的深渊”,不过随着母亲的权柄越来越稳固,这种声音已经越来越小了。
其实细说起来,中原人还是刘合的杀父仇人,但是他从小跟父亲就不亲近,父亲有太多的儿子,分到他身上的注意力少之又少,是母亲手把手教他读书习字,又教他文明礼仪,在他心中,母亲比父亲要更加重要许多,他虽然没有亲眼见识过中原的繁荣,但是得益于母亲的形容,他对这一切充满了嚮往,也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够亲自到天下闻名的咸阳城去,见一见外祖父曾经一手打下来的江山。
当然作为半个游牧民族,刘合觉得自己也是很喜欢糙原上的生活的,尤其是骑着马在一望无际的糙原上驰骋的时候,弯弓she下天上飞翔的雄鹰时,那种快乐的感觉,又是读书习字所不能赋予他的。
就在他的思绪还在四处飘荡走神的时候,母亲一声惊喜的“来了”,顿时将他拉回眼前。
在视线所及的另一头,远远地,出现一个小黑点。
小黑点慢慢变大,刘合才发现那并不仅仅是一个小黑点,而是一大队人马。
渐渐地,刘合看清楚了,为首的是两匹并行的马,上面分别坐着两个人。
一男一女。
那对男女慢慢行近,母亲也喜不自禁,牵着他的手迎了上去。
“阿姊!”他听见母亲这么喊道。
刘合吃惊地扭头去看母亲,他从未见过母亲如此激动过,即使是在父亲死后,母亲面对他那些如狼似虎,想要抢夺单于之位的兄弟们的时候。
“阿妆!”为首的女子下了马,同样朝母亲跑过来。
背着光,刘合看不清她的长相,只瞧见那颜色鲜艷的披风随着她的动作而飘扬起来,像一面旗帜,又像雄鹰的翅膀。
十分美丽。
母亲鬆开他的手,同样跑了过去。
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许久许久也没有鬆开。
刘合看了看她们,又瞅了瞅同样从马上下来的男人,对方似乎注意到他的视线,朝他露出了和善的笑容。
“你就是刘合吗?”
刘合点点头,他认出了男人的身份,同时按照母亲的教导,行了个中原的礼节:“姑父好,我是刘合。”
母亲这才从激动中分出一点注意力给他,介绍道:“阿姊,这就是阿合!”
“这就是阿合吗?”那女子也露出同样和善而慈爱的笑容,握住他的手,一隻手则放在他的头顶上,轻轻摩挲了两下,然后说了一句话:“果然长得像我们刘家人,眉宇之间还有阿父当年的影子呢!”
母亲听了这句话,似乎高兴得不得了,眼睛都笑得眯起来了。
然后她也说了一句话:“即使离开中原这么多年,我也从来没有忘记过我姓刘。”
姊妹二人再次抱在一起,泪流满面。
刘合离得近,这一回他看清楚了,他这位第一次谋面的姨母是个很漂亮的女子,按理说年龄应该比他的母亲大,可看上去也只有二十七八的模样,刘合还记得刚刚她将手放在自己脑袋上的感觉。
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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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桢正在细细打量刘妆,就如同对方也正在看她一样。
离别太久,十五年的时光,足以让记忆变得陌生起来。
刘妆远嫁匈奴的时候,还是十几岁的豆蔻年华,如今眉目早已消退了昔日的青涩,那些羞怯,内向,统统不见了踪影,唯有举手投足之间,依稀还能辨认出旧时的一点痕迹。
糙原上的风沙终究不如关内的河水养人,匈奴人虽然也不如中原人那般精细,但权力斗争放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刘妆纵然身份尊贵,也几次险死还生,她从一个乡野出生的小丫头,变成一国公主,又身负重命远嫁匈奴,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从冒顿的众多妻子之一,变成如今糙原上的实际掌权者,其中种种险恶,旁人难以想像,是以虽然她只比刘桢小了两岁,但眼角已经隐隐可见细纹。
当年那双明澈清亮的眼睛,终究沉淀为沉静幽深的潭水。
然而不管时间过了多久,她们仍然是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人,如果说当年刘妆总是躲在刘婉身后,羞羞怯怯不敢表达的话,如今姐妹二人相见,却完全没有被时光冲刷的隔阂感,留下的只有久别重逢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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