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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页

下城区永远是夜晚。

穿着鲜艷的人们潮水般涌到街上,在狭长的夜空下,像一隻只游鱼,色彩斑斓奇形怪状,会移动会吐泡泡。

我照例坐在猫鱼餐馆发呆。

我叫金路,二十二岁,无业游民,下城区只有夜晚,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每天从早睡到晚,只吃一顿饭。“猫鱼”是家便宜的日料店,门口放着一座巨型粉红色招财猫,一整面墙画满了盘旋的金龙。我只吃得起最便宜的寿喜面,老闆娘加赠一碗味噌汤,她心情好的话,汤里还会有个蛋。

“金桑,你看着窗外在想什么呢?”

我收回目光。老闆娘是个日本女孩,名叫宫野明子,脸蛋很可爱,有点婴儿肥。头上梳着一丝不乱的日式高髻,身上穿的却是T恤短裤,这打扮跟猫鱼的装修是同一种脱线风格。

“明子,你为什么要在头髮里插一根红筷子呢?”我眯着眼问。

“讨厌啦金桑,明明是珊瑚簪。”她摸着筷子嗔怪地说。

屋里突然安静下来。大家都看向同一个方向。

门口站着一个红衣女郎,身形曼妙,容颜雕塑般完美无瑕。她不像是会出现在这种油腻小餐馆的人。女郎款款走来,步履牵动所有人的注视,远远地,她的眼光好像投在我身上,我有些自惭,低下头吃麵。高跟鞋的响声越来越近,余光里兜起一片红,她在我对面坐下了。

我抬起头,女郎正目不转睛地望着我,我看清了她的脸。她好像是混血儿,既有东方的秀润眉眼,又有西方的锐深轮廓,肌肤如雪,头髮像乌鸦的翅膀那样黑。我呜咚一声咽下了含在口中的麵汤。

“清酒。”她吩咐了明子,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这是怎么回事?我这一生甚少被女人青睐,不用说被一个大美女用花痴的眼神盯着。我醒悟过来,捧起面碗:“你是要这张桌子吗?我让给你。”

她的唇边泛起迷人的微笑:“金路,我是来找你的。”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确定没见过她。

她轻轻摇头,甜美的声音似乎蕴含不可抗拒的力量:“这里太吵,陪我出去走走好不好?”

灯光打在她脸上,若明若暗,路过的人都会多看她两眼,也有人把好奇的眼光投向我。一个不修边幅的窝囊男子走在她身边,恐怕在人们眼中,连做跟班也不够格吧。

我们已经走了一条街,到了灯火暗淡的小巷,她才说话:“雷切尔·格林。我的名字,你可以叫我雷切尔。”

“雷切尔……”我略微恍惚地重复。

她看着天空,轻声说:“你相信吗?一念之差,人就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

我迅速整合了几句格言,刚要开口,她突然转向我,“金路,我杀了一个人。”

她平静地说。

“什么?”我吓了一跳。

“在席林城堡,我用水果刀杀了一个女人,然后我跑了出来。这个地方我谁也不认识,我想……你能帮我。”

我向后退了一步,仔细端详她的表情,看不出开玩笑的意思。我知道席林城堡,全世界最贵的酒店之一,大富豪的销金地。这女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又退了一步,预备开溜。

“小姐,认识你很高兴,不过我还有事……”

“站住。”她说。

不知何时她手里握着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我。

我吓得举起手来:“不要开枪啊!有话好说。”

她犹豫片刻说:“带我去你住的地方。”

我只好带她回家。我住在十四街一座旧公寓的四楼,没有电梯。当我和雷切尔依偎着走进窄小的门厅,看门老头嘘了一声,笑道:“小子,你中了头奖!”

被衣服下的枪口抵着,我只得苦笑一声,轻声说:“其实,你这样美丽的女孩要跟我回家,不用拿枪逼我的。”

“少废话。”

我的房间在过道尽头,跟一个卧铺包厢差不多大。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盏灯,一台捡来的挂壁电视,除此外别无他物。雷切尔走进来,放鬆了好多。她坐在床头,靠着墙,美丽的脸庞苍白疲惫。她摸到遥控器,立刻打开了电视。

“让开。”她冷冷地说,我只能站到门边。

她连续换了几个台,都是娱乐新闻,最后她停止动作,颓然低下头。

我心里竟然涌起一丝怜意:“雷切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说不清楚。”她的神情变得无助,“自从来到这个地方,我的记忆就开始消退,以前的好多事,我都想不起来。”

“记得你家在哪儿吗?”我大着胆子坐在她身边。

雷切尔缓缓说:“我记忆的开始,是这双鹿皮靴。”

她轻轻抬起脚。

脚上是一双介于黑色与棕色之间的长筒靴,看上去柔软而有质感,贴合着她的小腿曲线,绕在筒根的细皮带上各镶一颗黄铜纽扣,扣面徽记是一隻鹿,有磨损的痕迹。

“我脑海中一直重复着多年前的一个情景,我穷困潦倒,站在商店的玻璃橱窗外看到了这双靴子,它漂亮极了,正是我喜欢的款式,可是我知道我买不起。我上了一辆巴士,我总是喜欢坐在上层,只是看窗外发呆,不知过了多久,车厢里只剩我一个人了,我看见旁边的座位上放着一个袋子,我好奇地打开看了看,险些叫了出来,纸包里正是刚才橱窗里的那双靴子!我抚摸着柔软的靴面,橙黄的铜扣在路灯下闪闪发光,我想,这是上帝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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