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男孩儿》,巴迪也死了,死于空难;波比·达林的《在海上》,波比也死了;“猫王”爱尔维斯的《猎狗》,爱尔维斯也死了,死于吸毒。都死了。再往下是查克。贝瑞唱的《甜蜜可爱的十六岁》,艾迪·克库拉西的《夏令布鲁斯》,埃瓦里兄弟的《起来哟,思齐》。
碰到我记得的部分,便随之哼唱。
“你还真记得不少。”雪钦佩似的说。
“那当然。过去我也和他同样喜欢听流行音乐。整天抱着收音机不放,攒零花钱去买唱片。摇滚乐——当时以为天底下再没有比它更美妙的东西了,一听就忘乎所以。”
“现在呢?”
“现在也还听,还是有我喜欢的,但不至于倾心到背得下歌词的地步,不像过去那样激动。”
“为什么?”
“为什么呢?”
“告诉我。”雪说。
“大概是因为好的不多吧。”我说,“真正好的少之又少。真正好的不多,流行音乐也是。听一个小时收音机至多能听到一支好的。其余统统是大批量生产的垃圾。但过去可设想得这样认真,听什么都觉得开心。年轻,时间多的是,又没谈恋爱。哪怕再无聊的东西,再细小的事体,都可以用来寄託自己颤抖的心灵和情思。我说的你可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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