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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我何时开过玩笑?」

独眼艾厄说,「你要去的可是亡灵法师的地盘。」

我道,「一个活人还会怕一个死人不成?何况我已经完成了她的要求。」我敲了敲腰间的那颗脑袋,又吐出勾着铜戒的舌头,「万事俱备。」

芭芭拉从车轮底下灰头土脸地爬起来,短小的身体拼命想跳上马车,「我要和你一起去,莱蒙!我决不会让你单独和那个法师待在一起!那个女人很危险,要是突然反悔,你拼不过——呀!!」

我扯着她的头髮把她从底下捞上来,芭芭拉疼得叫嚷不止,声带像是一根拉长的橡皮筋。我冷冷地说,「给我闭嘴,谁再敢跟我晦气一句,我就割了谁的舌头。」

我把斫骨刀用布包好,挂在腰间另一侧,想了想,把那颗头也包裹得严严实实。乞乞柯夫沉默着吞云吐雾,好半天憋屁似地憋出一句话,「好歹把刀磨得锋利一点。」

「没必要,老头子。」我咧嘴道,「别忘了这就是把专门用来剁骨头的刀。

第2章 蛋壳骑士

我挑了拉车的两匹马中较为强壮的一匹(虽然跑得还没有驮着我的独眼艾厄快),驭马朝荒骨沼泽前行。离开灰霾山庄附近那层缥缈的白雾,行了不过几小时,污浊的天色就清透得仿若水洗,从铅色的灰变为深邃的黑。深夜降临,马蹄踩在枯枝败叶上沙沙作响,我在林间乘着风穿梭,任那些飘落的碎叶眷恋地缀在我烈焰般鲜红的头髮上。

曾经,大概,我是一位王子。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久到我分不清那是现实还是我的幻想。我曾有着一头任谁看了都自惭形秽的金髮,我不喜欢金色,但喜欢它象征的高贵血统。但金色没给我带来多少好运,反倒是这头魔鬼般红髮,让我如一个真正的魔鬼般在这世间恣意游荡。

我不是王子,因为我没有自己的骑士。

马儿驶过一块起伏的麦田,嗒嗒地在泥梗地上跳动。仿佛在响应我的心声,一排麻雀吵吵闹闹地从麦田飞起,我勒住了马头,目光被那个伫立在麦浪中的身影吸引过去。

嘎,嘎,嘎。乌鸦在他身边叫个不停。起初我以为那是个赶麻雀的稻草人,离近一看才发现是个活人,被钉在十字架上。乌鸦蹲在他的肩头,我听到了咀嚼声,在月光冷冰冰的照耀下看到了他被啃光的头皮,还有凸出来的半块大脑。

「嗨,朋友!真高兴你在匆忙赶路时能停下来看我一眼。」这个人兴高采烈地晃动着身体,丝毫没有头皮被鸟啃净的恐惧。十字架在泥土里插得很深,我看见一隻乌鸦把一块长着头髮丝的头皮嚼碎吞下。他的大脑粉嫩柔软,让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想要一刀将那核桃状的浆袋拍成肉酱。

「你怎么会在这里?」按住因渴望而颤抖的右手,我问道,「这里是通往荒骨沼泽唯一一条路,我想不出一个普通人会出现在这里的理由。」

这个男人的脸一瞬间变得严肃起来,「实不相瞒,朋友。我在这里,是为了成就一件伟业。」

如果餵饱乌鸦也算某种「伟业」,那他此行该是相当成功。我说,「什么伟业?」

难为他没了头皮还在调皮地动脑,「你猜我的身份是什么?」

我瞥了一眼他身上堪比破铜烂铁的铠甲,「一位骑士。」

疯子骑士,在这个荒诞纪元里常常出现。

「不,不不!」他似乎感到很得意也很好笑,一张大嘴咧得能塞进去好几枚铜币,「我是一名修士!」他义愤填膺地说,「我到这里,是为了消灭邪恶的亡灵法师!」

噢,幸亏这疯子没有得逞。这傢伙原来连一个疯子骑士都算不上,是一个比疯子还疯的修士。我对他完全失去了兴趣,正要催马前行,那疯子却叫道,「等等!朋友,你要去哪里?!」

我将马勒出一声高昂的嘶喊,就像某种仪式的开幕,「我去消灭亡灵法师。」

「原来如此!」疯子猛然间激动起来,他鼓劲一拔,直接把手掌从钉子上扯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本破烂的书。我盯着他被扯出两隻血洞的手心,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了。

「我要为你讚美祈祷,伟大的勇士!」他扯着难为情的声调说道,我本该起一身鸡皮疙瘩的,但莫名觉得这种疯癫的祷词就该由他这么疯癫的修士说才合理。

「你这是什么书?」

疯子修士骄傲地举起书的封皮,「它的名字叫《天经》,只是上半部,讲述命运和苦难。下半部为《地义》,讲述美德与善行。我认为《地义》的一些观点没有《天经》适合这个时代,所以只随身携带上部,作为我的精神食粮。」

他的脑壳都要被乌鸦当作食粮了。我看着从他脸侧滑落的血浆,忽然产生了一丝难得的耐心,「那你说说,有什么有趣的观点?」

疯修士无比虔诚地翻开那枯黄的书页,对着其中一页大声念道,「当别人打你的左脸,你不但要打他的右脸,还要打落他右侧的牙齿。」

我听得哈哈大笑,疯子看我高兴,念得更起劲了,「你不愿别人怎么待你的时候,一定记得下次这样待你恨的人……」

我说,「一定是因为你的头脑无比睿智,乌鸦才不敢啄食它。」

「当然!」他喜形于色道,「我敢发誓,我对主的领悟无出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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